1樓:windy小小阿怪
首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二款,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4條第一款,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案例中,由於駕駛員的開車不慎導致張林受傷,對於張林的人身損害,因由張林所在的單位(即該進出口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再次,《侵權責任法》裡的規定損害事實只包括侵害權利(一般指侵害物權、人身權、智慧財產權等絕對權)和侵害法益(指隱私、一般人格利益、死者的人格利益、佔有、商業祕密)。
但對於純粹經濟損失(《合同法》第113條中的「可得利益的損失」就是純粹經濟損失),按以下規則救濟(1)當事人之間有合同關係的,合同債務人違約給債權人造成純粹經濟損失的,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主張違約侵權損害賠償,但受可預見規則限制。(2)當事人之間無合同關係的,原則上,受害人不得對加害人主張侵權損害賠償的。但是若法律有明文規定的則可以(例如《**法》裡規定**欺詐給股民造成投資損失的,受害人可以提起侵權之訴)。
案例中,中泰公司取消演唱會帶來的經濟損失屬於純粹經濟損失,因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所以中泰公司不得主張賠償因取消演唱會造成的經濟損失。
望採納。
2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應該賠償要看交通事故部門的認定,但是從目前我國執行的法律體系來看無論怎麼認定,進出口公司都是有責任的,那麼進出口公司必須賠償,只剩下賠償的多少問題。
具體的責任劃分裡面,因為司機是駕駛車輛,我國交通法規定司機在駕駛交通工具時必須禮讓行人,行人的通行權是第一位的,那麼司機就根本躲不開法律責任。
而該進出口公司作為司機的法人單位是必須承擔法人責任的,這個是無可辯駁的。
因此最後由於進出口下屬的司機撞傷張林,導致以後一系列的損失,這個責任進出口公司幾乎是不可能躲避掉的,只有一種可能效能夠躲開,那就是進出口公司能夠證明他們當時是在執行高度保密級別的國家任務,並提前有公示,並能夠證明確實送達到張林。那麼進出口公司可以不承擔任何的責任,但是那可能嗎?我認為不可能。
3樓:
不應該。因為沒有合同相對性。中泰公司應該向張林主張合同違約的責任,而張林在承擔違約責任後可以向進出口公司主張因車禍所造成的直接損失。
此外因車禍所造成的人身傷害,張林也可向進出口公司和車輛的保險公司求償。
劉律師解答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賠償的,這好像是某一年的司考真題吧。首先他們之間已經形成了合同關係,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一方違約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第二,歌星張林可以依據侵權法的規定向車主主張賠償!
求大神幫幫忙,急急急,好評,快快快,好人一生平安
5樓:匿名使用者
3.設五年級為x人,六年級為y人。
即:x+y=324
(1-5/9)x=(1-4/9)y
解得:x=180
y=144
6樓:阿冰的菸絲
設五年級有x個女生
x÷(4/9)+x÷(5/9)=324
解得x=80
80÷5/9=144人
80÷4/9=180人
則五年級180人,六年級144人
急急急,各位大神們 ,小弟在考試,無奈他認識我我不認識他,大家幫幫忙吧,好人一生平安啊, 5
7樓:雀巢咖啡
應該是初中的題,誰讓你平時不好好學習,靠別人告訴你考分沒意義,跟拿零分一樣
請法律的行家幫我分析謝謝,請各位行家幫我分析一下這個戶型的朝向,風水如何,謝謝。客廳陽臺,主臥朝西南方向,大門朝東北方向。
從法律的角度而言,你的思路有點亂,你的目的是需要錢,和這份合同的關係是什麼?這點你沒有說清楚。我只能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回答你。1 轉租 轉讓是大家表述不一樣。確切而言,轉租是再租給別人,轉讓是賣給別人,房子不是你的,你無權賣,所以,轉讓其實是不存在的。只是我們老百姓平時混淆了這兩個概念。不知道你要說的...
請各位大神幫幫忙,我被黑中介騙了。去年我接到中介通知說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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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能學好數學呢?請幫幫我。感謝各位大神哈
數學這東西其實也有點依賴天賦,如果你特別想學好數學1,小學456年級必須得基礎好 2,初中尤其是初二的公式,必須要全部背會 3,不能光看一些題型,在中考,高考,數學的題型出的比較廣,而每兩三個公式就會有好多種題型,所以還是要多做題 4,學數學一定要細心,數學有許多公式特別容易弄混,本人建議把你現在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