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車輛鑑定是否因交通事故損壞

2021-03-11 02:43:26 字數 4634 閱讀 5612

1樓:劉德志律師

就像你說的,事故車輛鑑定是否因交通事故損壞,一般鑑定機構不接受個人委託。

可以提起訴訟,在法院階段,申請鑑定確定損壞原因。

如果損壞時上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保險公司應當賠付。

2樓:匿名使用者

我開車撞了一個殘疾車,但是不是殘疾人開的,他是利用殘疾車來非法營運,交警部門給我們兩家說了叫我們評估,但是結果出來了我不是很滿意交警部門的評估結果,哪個車已經是半新了,交警的評估是按原來他買的價錢是7600圓,在按6.5成算,我覺得這樣演算法有點問題,我問了一些開殘疾車的人問他們的車現在直多少錢,他們說他們的車現在最多直2000~3000圓,我很鬱悶,我問的這些開殘疾車的人的車和我撞的哪個車差不多一樣舊的呀,為什麼交警部門會評出多1000多圓來呢?請問有人懂評估嗎?

麻煩,告訴下

我來答杭州律師鄭君

知道合夥人法律行家 2018-02-27

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車輛損失鑑定應該按照下面步驟辦理:

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和物品,由公安機關統一保管,經檢驗、鑑定後,委託**事物所進行損失**鑑定。進行車物**損失鑑定時,各方當事人應到場,涉及保險的車輛和物品,當事人還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無故不到場的,按缺席論處)。

2、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鑑定,原則上在事故發生後7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如情況特殊,經批准可延長7日。

3、當事人對經確認後的鑑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鑑定書》後5日內,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鑑定;並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鑑定結論。

4、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鑑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後生效。

3樓:淮北日月升

先找個懂行的諮詢一下,確定是事故造成的就申請鑑定。拿著鑑定結論和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至於證據充分一般會勝訴的。

4樓:閣樓聽經

你先去鑑定,然後拿著鑑定結果去協商,不能成事,再去走法律程式,一般仲裁就能處理。

5樓:我玩幾點到

先鑑定,然後去協商處理,如果不行就只有走法律了

6樓:天蟾如月

交還車輛當場是否經過了車輛驗收這一環節?

7樓:

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委託專業機關鑑定後,根據結果,主張侵權賠償。《中華內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容》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當事人申請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鑑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鑑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鑑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人進行鑑定。

8樓:

1. 找專業有權威的鑑定機構;

2. 法院起訴(法院可以提供鑑定機構);

3. 去吧,自己搞不定的。

交通事故什麼情況下需要對車輛進行鑑定 檢驗呢?

9樓:亦木靜汐

以下情況需要對車輛進行鑑定檢驗:

1、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

2、具有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嫌疑的;

3、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

4、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5、具有被盜搶嫌疑的;

6、屬於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7、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10樓:杭州律師鄭君

目前,法律法規對事故車輛中

哪些情形需要進行檢驗、鑑定,哪些情形不需要做,並無明確具體的規定。因公安部的規章僅僅是原則規定,執法實踐中交警部門遇事故車輛一律做鑑定的一刀切的做法,有望在今後的細化立法中予以解決。

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八條、《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四條均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鑑定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進行重新檢驗、鑑定。重新檢驗、鑑定應當另行委託檢驗、鑑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鑑定機構另行指派鑑定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鑑定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重新檢驗、鑑定以一次為限。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11樓:匿名使用者

請採納:

車輛安全效能檢驗:交通事故車輛檢驗物件為:

交通死亡事故;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或傷3人以上;交通事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機動車無牌證或未按規定參加年度檢驗;交通事故車輛型別不明確;根據案情需對事故車輛檢驗、鑑定。

事故車輛機械故障鑑定:通過車輛特定部位拆解檢查尋找車輛故障,查明故障原因,用以區別人為責任和機械故障。

車輛定型鑑定:凡肇事車輛型別不明確應作車輛定型鑑定,以明確道路行駛權利。

痕跡鑑定:通過提取交通事故相關的接觸痕跡比對、化驗等檢驗手段,確定車、物、人是否有碰撞、刮擦、碾壓等關係;不能確定肇事車輛,可通過整體分離痕跡鑑定確認脫落物質與車輛、物體、人體之間的關聯關係;事故車輛輪胎有爆裂,可通過輪胎痕跡鑑定確認輪胎暴胎原因;夜間發生事故且車燈損壞,可做燈光開啟冷熱光源鑑定,來確定車輛發生事故瞬間的開啟和關閉。

指紋鑑定:主要解決車輛駕駛人不確定交通事故案,不能確定車輛駕駛人可做指紋鑑定。

微量物質鑑定:通過對現場勘驗的微量物質成分檢驗,確定該物質與交通事故關係,常見微量物質有油漆、纖維、塑料、橡膠、油脂等。

物證鑑定:法醫對交通事故現場提取的人體毛髮、血液、皮肉組織等樣品,通過檢驗作出結論可為辦案確認駕駛人或確定死者身份及認定人體與車輛或物體接觸提供證據。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劃定》和公安部《公安機關鑑定機構登記治理辦法》的有關劃定,交通事故檢修、鑑定要實行專業化,即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修,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應當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為使交通事故得到及時、正確的處理,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可以依法成立專門機構,並主要承擔事故調查所需要的鑑定;為使案件處理公正、公平,傷殘評定、車輛評估、司法精神病鑑定可以由有資質的社會機構承擔。同時,具備資格的檢修、鑑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存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對符合前提的檢修、鑑定、評估機構應予以宣佈,辦案單位可以向當事人先容這些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請採納~~~

12樓:匿名使用者

**鑑定評估在雙方理賠**有爭議時需要委託第三方**鑑定評估出具評估報告,山東天邦**鑑定評估中心全國接受委託。

13樓:賠說

除自行協商和簡易程式的交通事故之外,按照一般程式處理的交通事故,都可以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對車輛進行檢驗、鑑定。

14樓:濟南金牌李律師

一般事故責任存有爭議,或者有人員受傷或者車輛有嚴重損失,無法查清責任的,則會委託第三方交通事故技術鑑定所鑑定。山東濟南交通事故律師李春雨律師

15樓:法律快車

1、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

2、具有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嫌疑的;

3、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

4、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5、具有被盜搶嫌疑的;

6、屬於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7、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八條、《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四條均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

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鑑定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

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進行重新檢驗、鑑定。重新檢驗、鑑定應當另行委託檢驗、鑑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鑑定機構另行指派鑑定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鑑定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

重新檢驗、鑑定以一次為限。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要哪些,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要哪些資料?

對於交通事故中的傷者來說,等傷情基本穩定後,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向相關責任方索要賠償了,尤其是那些傷情比較嚴重的當事人,傷殘賠償金 會成為案件賠償中非常關鍵的部分之一。那麼傷殘賠償金的賠償標準是按照什麼來計算呢?當時是按照傷殘等級,這個傷殘等級是由專業的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報告來確定的。所以傷殘鑑定是非常...

交通事故個人如何申請傷殘鑑定,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申請從哪申請,有幾種方式

現在大家的生活水平逐漸提高,車輛越來越多,交通事故經常發生,對於事故中那些傷情比較嚴重的當事人,就需要有具備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來對傷情進行鑑定,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並需要進行傷殘鑑定的,必須是在 終結後,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公安機關在接到傷殘鑑定申請書後30日內作出傷殘鑑定,並...

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怎麼保全,發生交通事故,要保全對方車輛怎麼辦理

保全方bai法如下 交警部門在交du通事故發生後zhi,大約扣車15 20天,一般dao 在車輛檢測專報告出來後屬 五個工作日內放車,傷者應在此時間內通過法院對肇事車輛保全。如果肇事車輛交強險 商業險俱全,肇事司機又不存在酗酒 逃逸或無證駕駛問題的,一般不用保全肇事車輛。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保全肇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