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 分居10來年,有什麼最快的辦法辦理離婚手續

2021-05-16 17:12:39 字數 2232 閱讀 1600

1樓:匿名使用者

就離婚問題,如雙方協商成功,就離婚、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協議,雙方可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登記離婚。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你應該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並可委託律師**案件。

婚姻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我靠,10多年了...早就可以報失蹤了...你要是早報了失蹤...連離婚這道手續都不用走了...直接恢復單身

你這種情況可以直接去法院啊...只需要給個手續費就行了...反正男方也找不著了...估計男方的家屬你也找不著了吧...

3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在北京離婚,必須在男方戶籍地法院離婚。

4樓:忘者無懼

最快就是先到法院起訴,由法院登個申明,到時他未到場,法院就可缺席判決了。

夫妻分居十多年 未辦離婚手續 該怎麼辦離?

5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辦理 因為已經 分局10年 就是上法庭 也有充分的理由

6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十年,離婚要辦哪些手須

7樓:無意間名字一

分局兩年就已經可以申請離婚了

8樓:古琴

按照國家離婚所規定 分居兩年以上自動離婚謝謝

因感情不和分居10年,在法律上是否已算離婚?

9樓:匿名使用者

符合離婚判定條件,但是分居不等於離婚,離婚還是要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定,是准予離婚與不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 「調解無效」則是程式性規定,不能視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符合的離婚相關法律條文

新婚姻法第四章(離婚)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0樓:永世回眸

按照我國現行相關規定,離婚有二種方式,一是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二是通過人民法院以訴訟的方式離婚.

因此, 夫妻雙方即使分居十年,但只要沒有辦理上述二種法定手續,離婚關係依然存在,法律上沒有所謂的自然離婚一說.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一種法定義務,不會因為夫妻關係的解除而消除,因此,不管是否離婚,都應當撫養子女,但如果子女成年後(十八週歲),則再沒有撫養義務了.

按照你說的情況妻子離婚沒有問題的,按照現行婚姻法規定,只要分居二年以上的,一方要求離婚的,如果調解不成的,法院應當判決離婚,因此,只要妻子去法院起訴,就應當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的.

一定要辦理離婚手續後再找新的歸宿,否則可能會構成重婚罪的.

11樓:

沒有經過登記不能算離婚,中國沒有自然離婚這麼一說 但是樓主所說的情況已經符合分居2年可以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可以去法院順利離婚。可以另行起訴要求丈夫補償那麼多年的撫養費用,不過需要證據來證明。另外只有拿到離婚證才能合法的找到新的歸宿。

12樓:匿名使用者

算是了,已經沒有夫妻之實,

13樓:匿名使用者

或者可以去諮詢當地的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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