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大神能告訴我房屋所有權證的宗地圖上雙線部份代表什麼意思

2021-05-16 05:50:37 字數 1762 閱讀 1533

1樓:匿名使用者

箭頭指向的那個位置是進戶門,那麼門外面的樓梯間是公共空間。這樣那些雙線代表的就是所在牆體佔地面積有一半是公共的,一半是戶主的產權。

版權問題,我設計的一個縣城的地圖,能算是我的版權嗎?別有沒有改名直接借用算是侵權嗎?

2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能不能拿出張地圖是你的依據

要是你能拿出那他那個 出版社就是侵權了

你可以到法院去告他侵權

3樓:匿名使用者

算侵權,如果你告出版社,要付舉證責任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起了偉人的話:「全國此類事甚多,容當統籌解決。」這類侵權在全國何止萬千?**應加強對這類訴訟的報道,使各方面都增強法律意識,才能根本解決。

5樓:匿名使用者

證據非常重要,我們國家的法律採用的原則是"誰起訴,誰舉證",所以先要自己收集必要的證據,然後看時機上法院告他們.

法律上住宅的定義是什麼?什麼是住宅?

6樓:匿名使用者

在我國的法律法規中,關於房屋的定義,唯一可查的只是2023年實施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條的規定:「本法所稱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及構建物」,但是以上的定義也十分模糊,很難明確房屋的含義。

鑑於以上情形,在我國法學界,關於房屋的定義多采納:「房屋是指人類建築在特定地塊上的形成固定空間、供人居住、從事營業或其他社會活動的建築物」這個定義。

在司法實踐中,所謂的房屋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 必須有上蓋;2 必須固定於土地之上;3 必須是合法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供一家人生活起居,對外相對隔離的房屋,都是法律意義上的住宅。

8樓:匿名使用者

住宅,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託兒所、病房、療養院、旅館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是單純生活居住的地方。

前面有門市的商業服務用房,是指各類商店、門市部、飲食店、糧油店、菜場、理髮店、照相館、浴室、旅社、招待所等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

小產權房子在地圖上能看到嗎

9樓:四川張培律師

如果所處的位置比較明顯是在地圖上檢視到的,但是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

有一套二手房要**,有房產證和土地證,但是不動產交易中心在電子地圖上找不到這棟樓,該怎麼辦,跪求

10樓:房產諮詢與服務

需要承建單位或管理單位提供此樓的大土地證,完成土地落宗程式,之後就可以正常交易了。

11樓:靈韻智

二手房轉讓,有土地證房產證就可以了。

電子地圖找不到,是他們做電子地圖的沒細化,法律沒有要求必須有電子地圖,這個問題不應該由業主承擔。

房產局私下申請對我房屋作司法鑑定行政行為可訴嗎?

12樓:笑秦狂

1、該行為的性質屬於抽象行政行為,並未對你的實際權利義務產生影響。不可訴。

買完房子後才知道有法律糾紛 物業有告知權嗎?

13樓:李右丞

房屋買賣是買賣雙方自主行為。物業管理公司並沒有提示法律風險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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