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秋風醉意
可由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或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5、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2樓:北京中天華康
關於離婚後孩子的撫養問題,規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條和三十七條,當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則性的規定,大體精神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釋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該意見較為詳細地規定了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處理孩子撫養問題的意見。
撫養費支付標準及支付方式的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在實踐中,很多人認為撫養費標準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實這種觀點是不完全準的。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也是相當重要的參考因素。
比如,目前在上海市區,一個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撫養費大約在一千元左右就基本上足夠了。但如果非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月工資有一萬多元,讓其按其月工資收入的20~30%即2000~3000元的標準去支付撫養費顯然是沒有必要的,並且,撫養費還是雙方均應當承擔的義務。因此,教條地以工資收入的比例來計算孩子的撫養費,是不妥的。
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幾月幾日前在探視孩子時支付,或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
一般來講,如果對方當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實踐中,很多人認為,撫養費就是孩子的生活費,而教育費和醫療費另一方應另行支付。這種觀念是不妥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適用婚姻法解釋(一)中,已明確指出,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3樓:張學增律師
應該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我現在有個問題 我現在結婚的妻子和前夫有個女兒,前夫的撫養權、離
4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給前夫,前抄夫願不願意襲要還是個問題,如果前夫不願意要,加上前夫多年未給撫養費,上了法院,法院也不會把孩子判給前夫的。
贍養父母是子女的義務,如果哪天老太太真的把積蓄花完,需要別人贍養,你的妻子義不容辭,如果你妻子連自己的母親沒錢的,尤其是還是為了她的孩子花光積蓄的時候,都不肯贍養母親,那你想想,等你老了,躺床上了,你的妻子會怎麼對你,這樣狠的女人,你不害怕嗎?
老婆屬於離婚後跟我再婚,跟她前夫有一個女兒,撫養權歸她前夫。
5樓:西安黨律師
不屬於,如果你們結婚時女兒未成年,和你們一起生活,且撫養權歸你老婆,形成繼婦女關係
6樓:匿名使用者
準確來說呢,不是,從感情來說呢,是,你是她後爸,也要關心愛護她的
我老婆和前夫育有一個女兒她和前夫離婚後這個女兒就一直歸我老婆撫養現在她和前夫的女兒跟我姓,
7樓:可以一敘啊
你們的關係比較脆弱和敏感,不是安慰就有效的,平時應該多關心她生活上的事情,讓她感覺是一視同仁的。至於她會不會亂想,你無法左右,這跟人的素質有關,順其自然。
8樓:蘭陶倚
可由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或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離婚後怎麼和前夫相處,離婚後與前夫怎樣相處最好
如果覺得沒必要聯絡了,就斷了吧!如果還能做朋友,就相敬如賓吧!不必相處 最好還是斷 沒孩子的情況下 沒有孩子的話斷絕來往 調整好心態,打扮漂亮,和他可以喝茶,讓她看到漂亮的你,讓他後悔的找老鼠訴苦去!離婚後與前夫怎樣相處最好 導致離婚的情況不同,因此,離婚後雙方相處的原則和態度也會不同。所以,在這個...
我結婚十年和前夫離婚,我和我前夫結婚10年離婚,離婚後快10年了,但是戶口一直在他老家,我是農村戶口,他們老家一直也沒有
你們婚內有孩子嗎?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了嗎?還有挽回的機會嗎?回?夫妻間是缺少不了答溝通的。一個人在選擇成家的同時就別無選擇的該承擔起家庭的責任,不管你願意與否,必須要承擔,否這就是逃避責任。一段美滿的婚姻是需要彼此的尊重 理解 忍讓與信任。戒指還給他,就算淨身出戶了,看他有什麼好說的,你又不是不能掙...
因嘔氣我離婚了,離婚後前夫有了新歡,我提出復婚他答應了,可他們還沒有分手,說要我給他時間他不想傷害
所有男孩子在發誓的時候 都是真的覺得自己一定不會違背承諾 而在反悔的時候也都是真的覺得自己不能做到 所以誓言這種東西無法衡量堅貞 也不能判斷對錯 它只能證明 在說出來的那一刻 彼此曾經真誠過 再離。明顯你老公不愛你了 天下沒男人了?沒志氣 沒有孩子就不要考慮復婚了 因嘔氣我提出離婚,離婚後卻也一直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