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8蟲子
這個問題可以很明確地回答:
首先如果兩個人達成離婚協議的話是可以離婚的,否則只能去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其次依據我國新婚姻法的離婚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這是原文,所以說要提起離婚訴訟的話必須符合以上條件之一,你覺得不能**能不能因此確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呢?我覺得是不可以的,所以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是極小的。
同時再說一個法條:關於離婚有時間限制的法條還有《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還是也請你的朋友注意一下吧。
最好想好,如果想好了可以不結婚,結婚之後這個離婚的理由估計法院是不會支援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之間應該不拋棄不放棄!
3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還有什麼資格稱作夫妻呢 你有資格做一個丈夫嗎
4樓:高洋
可以把!!!不過女孩真的很可憐啊 親
5樓:gogo愛生活
可以,但不覺得很不道德嗎?
6樓:陶墨徹竺戊
可以提出離婚,但一般法院不予受理,男方在女方得病期間提出離婚,有拋棄家庭成員的意思,一般不支援這種做法的。除非女方有重大過錯,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
夫妻沒有性生活,女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7樓:愛穿拖鞋
如果影響到了夫妻感情,夫妻感情確實徹底破裂的,可以提出離婚。
可以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結婚月,男方提出離婚,女方可以分家產嗎
可以,只要婚前沒做財產登記,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可以分得一半所有權。財產登記是要夫妻兩個人一起做的。如果男方有固定收入你沒有 根據你生活條件卻實困難 你應該得到部分財產 你就應該到法院起訴。如果房子是領證後買的,你可以分。如果不是,沒你的份額 不可以分財產,不過可以得到一些人情上的補償,多少要...
女方向男方提出離婚該賠償男方嗎,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要賠償女方嗎
婚姻法沒有關於一方提出離婚應當賠償另一方的規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法律小常識 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婚姻法 第三十四條規定 女方在懷孕期間 分娩後一年內或申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主要包括以下凡種 一 女方懷孕系婚後與他人通姦所致 二 女方小產後,身體健康已恢復 三 男方受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