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君君,臣臣。君有君道,臣有臣節。不行君道,是為不君,不守臣節,是為不臣。這句話的背景是是晉靈公殘暴、荒誕,完全不是一個國君所應表現出來的樣子。簡言之,晉靈公不行君道。
2樓:中華名女支
晉靈公不遵守做國君的規則,大量徵收賦稅來滿足奢侈的生活
《左傳·晉靈公不君》譯文
晉靈公不君
3樓:匿名使用者
1、譯文:
晉靈公不行君道,大量徵收賦稅來滿足奢侈的生活。他從高臺上用彈弓射行人,**他們躲避彈丸的樣子。廚師沒有把熊掌燉爛,他就把廚師殺了,放在筐裡,讓官女們用車載經過朝廷。
大臣趙盾和士季看見露出的死人手,便詢問他被殺的原因,併為晉靈公的無道而憂慮。他們準備規勸晉靈公,士季說:「如果您去進諫而國君不聽,那就沒有人能接著進諫了。
讓我先去規勸,他不接受,您就接著去勸諫。」士季去見晉靈公時往前走了三次(伏地行禮三次,晉靈公假裝沒有看見他),到了屋簷下,晉靈公才抬頭看他,並說:「我已經知道自己的過錯了,打算改正。
」士季叩頭回答說:「哪個人能不犯錯誤呢,犯了錯誤能夠改正,沒有比這更大的好事了。《詩·大雅· 蕩》說:
『沒有誰向善沒一個開始的,但很少(有人)能堅持到底。』如果這樣,那麼彌補過失的人就太少了。您如能始終堅持向善,那麼國家就有了保障,而不止是臣子們有了依靠。
《詩·大雅·烝民》又說: 『周宣王有了過失,只有仲山甫來彌補。』這是說周宣王能補救過失。
國君能夠彌補過失,君位就不會失去了。」
2、(1)晉靈公不君。 今「君」為名詞,意思是君主,這裡是動詞,不行君道。
(2)提彌明死之。 今「死」為名詞,與生對應,這裡是動詞,為……而死
(3)晉侯飲趙盾酒。 今「飲」為動詞,喝;這裡是動詞,讓……喝3、莫之繼,應該是莫繼之。
《左傳·宣公二年》晉靈公不君 《左傳》所載此故事主要體現了先孺的什麼觀
4樓:戀勞
《左傳·宣公二年》晉靈公不君,通過晉靈公、趙盾和靈輒等鮮活的典型人物,從正反兩方面,形象地表現了儒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思想觀念。
禮是宗法社會的道德和行為規範,《左傳》中對很多事情都是用「禮」和「非禮」來評價的。比如:「凡公行,告於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勳焉,禮也」;「治兵於廟,禮也」;「丹桓宮之楹」,「刻其桷,皆非禮也」;「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
在董狐和孔子看來,趙盾作為晉國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應對晉靈公之死承擔責任,所以記做「趙盾弒其君」是合乎禮法的。
《晉靈公不君》選自《左傳·宣公二年》。文章寫晉靈公搜刮民財,殘酷暴虐,最終被臣下殺死,讚揚了趙盾的敢於直諫、忠於國事和董狐的不畏權貴、秉筆直書。
宣公二年,即公元前607年。晉靈公,名夷皋,是晉襄公之子,文公之孫。公元前620年至前607年在位。
《晉靈公不君》的故事在《春秋》中只有一句話:「秋九月乙丑,晉趙盾弒其君夷皋。」在《左傳》中,作者補充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不僅使我們瞭解了事情的真相,同時也對晉靈公、趙盾和董狐等歷史人物有個更加感性的認識。
包括三位只出場一次的武士:麑、提彌明和靈輒,也都寫得光彩照人。
《晉靈公不君》記述晉靈公實行**的史實,他非但不接受趙盾、士會的諷諫,竟然多次實施計劃欲除掉向他進諫的人。如此多行不義,最終招致被臣下弒殺的下場。
全文只有幾百字,給人的印象卻非常深刻。作者首先從晉靈公的劣跡寫起,表明晉靈公被殺完全是咎由自取。「不君」,即不行君道,不像個國君。
作者寫了三件事。第一件事,「厚斂以雕牆」。就是說,晉靈公向人民徵收了很重的賦稅,其目的只是為了裝飾宮牆,滿足個人的奢侈慾望。
這是表現他的貪婪。第二件事,「從臺上彈人,而觀其闢丸也」。就是說,晉靈公從高臺上打彈弓,看人們如何躲避彈丸,以此取樂。
這是表現他的荒唐。第三件事寫得最詳細:「宰夫胹熊蹯不熟,殺之,寘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
」就是說,廚師蒸熊掌沒蒸熟,晉靈公就把他給殺了。殺了以後,把他放在畚箕裡,讓一個女人拿著走過朝堂。這是表現他的殘暴。
通過這三件事,晉靈公的形象就非常鮮明地展現在我們面前了:貪婪、荒唐、殘暴,完全不符合為君之道。晉靈公殘暴貪婪荒唐的行為肯定還有很多,《左傳》的作者卻只挑選了三件最有代表性的事情,就讓讀者充分感到,晉靈公實在是不配當君主,他的被殺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
《晉靈公不君》文言文翻譯 40
晉靈公不君主旨
5樓:楠楠的號號
本文從多個角度,以鮮活生動的材料集中突現了晉靈公的殘暴和應得的下場,通過正反兩方面的三個典型事例,把儒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道理做了形象化的說明。
《左傳》中對很多事情都是用「禮」和「非禮」來評價的。在董狐和孔子看來,趙盾按臣道,做到了'敬'。他尊敬國君,對國君最忠,這表現在他的直言敢諫。
趙盾對晉靈公濫殺宰夫是諫諍了,且由此引起晉靈公謀害。這不能說不是直言敢諫,盡了忠君之職。所謂'敬',還有一個內容,就是敬業,對工作重視認真。
趙盾在職守上是做到了宵衣旰食。為了上朝,他起得很早,以至坐而假寐,並且是盛服等待,這是敬業,所以鉏麑這個殺手,也不能不感嘆說,趙盾是'不忘恭敬'。在這裡趙盾確是做到其行已也恭,其事上也敬了。
趙盾對老百姓是其養民也惠了,當其打獵遇到靈輒餓得很時,就給了他吃的,知道其家中還有老母,捨不得吃時,就叫他吃完,又帶上一袋飯和肉回家。這不能不說養民是恩惠的。
從以上種種表現看,趙盾確乎是按臣道而行的一個良臣。
趙盾作為晉國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應對晉靈公之死承擔責任,所以記做「趙盾弒其君」是合乎禮法的。
但是,這種「為法受惡」模糊了事實真相,給後世造成了不必要的誤解。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假如沒有《左傳》為《春秋》所做的解釋,那我們所能見到的歷史就是「晉趙盾弒其君夷皋」。
這顯然不是歷史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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