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在一起生活十幾天,也是實質上的在一起生活。如果已經登記結婚領取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不論在一起生活多久,離婚都要辦理離婚等登記過到法院起訴離婚。
舉辦婚禮後半年多領證,領證後在一起生十幾天算不算共同生活 10
結婚領證一年四個月在一起生活了九個月現在男方起訴離婚我需要退還彩禮和首飾嗎
2樓:法律實務研究
根據bai
你介紹的情況,你
du不需要退還彩禮款。離婚時,zhi只需dao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即可。回
根據婚姻法及答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已經辦理結婚證的情況下,只有在未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活較短,或者因給付彩禮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情況下,才需要退還彩禮。
先領證後辦婚禮,婚禮後三天女方不歸家,女方數月後提出離婚,男方起
3樓:水月風情
這個可以直接起訴對方欺騙的行為
畢竟對方這個本身就是沒有真心過日子
所以就等待法律的宣判吧
領證結婚三個月無性生活女方早出晚歸算未共同生活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未共同生活。共同生活不僅僅指性生活。但新婚三月無性卻是極不正常!
女方早出晚是在工作(當然不包括性工作),沒有問題。不與你過性生活,就是病態(被逼婚的是另一回事)。
5樓:郭其中卯
領了證就是夫妻,不管你們有沒有性生活,已經算是共同生活了!
6樓:絕蒼狼
有沒有**事是你自己的事 共同吃喝拉撒睡也是生活
7樓:智掌人
你們都領證了就算合法夫妻了呀,住在一起就是共同生活。
已經一年多沒在一起,現在起訴離婚需要多久
8樓:匿名使用者
適用普抄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bai限為六個月;有特殊du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zhi院院長批准,可dao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9樓:1036318835問
正常是夫妻分居兩年以上做為離婚條件,你現在起訴離婚,這要看你的理由和證據夠不夠充分了,如果理由證據不夠是離不了,如果證據有說服務力可以在一個月起訴完成離婚。婚姻不懂可以問我們
登記後偶爾見面在一起平時不住一起算是共同生活嗎?
10樓:琴落飄雪
登記結婚?應該算是了吧,難道鬧彆扭……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共同生活,不明白為了什麼要這樣做。
12樓:手機使用者
???你們這是真愛還是為了應付家裡人啊?這算分居了
結婚一年沒領證沒在一起生活女方不辭而別和以前男朋友在一起男方要起訴女方會有什麼後果
沒用,因為那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沒領證就不算結婚,充其量是同居。能起訴她什麼呀?你們沒領證,能有什麼後果啊!如果辦婚禮瞭如果有聘禮了你老婆又和別的男人跑了,上訴要有證據,也許你能要回點什麼。你們沒領證不受法律保護的。這個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沒有結婚證你們就不是合法的夫妻,你們舉行了婚禮只是一個習俗而已,...
和在一起十年的男朋友分手半年了,在一起生活十年的男朋友分手後再沒聯絡過,為什麼呀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既然決定不回頭,就一直往前走。十年的感情說放就放了,而且還先背叛了你,說明他是個花心又無情的人。這樣的人你就不要再理他了,就算他怎樣對你剖心剖腹,也不要信。以他那樣的性格,以後還是會背叛你的,而且他已經浪費你十年了,十年對女孩子來說是很長的時間,青春就那幾年浪費不起。從今天起,買...
我老婆跟我二婚,在一起8年,領證3年,生一女兒三歲,現在她又回到她前夫那兒,把我女兒也帶走了,怎辦
你們必須先離婚,否則可以告她重婚罪啊。你也是傻,他女兒上不了戶口管你掉事。他親爸都不急你個後爸還管。你管好你的孩子不要讓他媽殺了,不過你這個女人可不是好人,注意點 能問下你們的年齡麼,你想看到你問題的 知道你們的年齡麼 我們是二婚一起過了8年,她現在又要和我離婚回到她前夫那邊,我很愛她,怎麼挽留都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