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樂觀的靚哥哥
如果屬於工傷,老闆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我父親在農村工地幹活,大腿摔得粉碎性骨折,手術費花了四萬,老闆拿了兩萬我們自己先墊付了兩萬,老闆家 20
2樓:匡復大漢
不知道你父親的具體情況不是很好回答。你父親年齡多大,有沒有超過60週歲?是城鎮戶口專還是屬農村戶口?
是否有交社保?社保沒交的話農保或者城鎮合作醫療保險有交嗎?工作有無簽訂合同?
是否進行傷殘等級鑑定?工資的發放是否有相關憑條?這些問題都關係到你具體的賠償數額和賠償方。
具體流程:
1、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工傷認定科,用人單位30日內不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職工可以自行申請,最高期限為1年之內)
2、申請勞動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鑑定(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3、申請賠償數額仲裁(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仲裁委)
4、用人單位未按仲裁決定支付費用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
起訴的話最好收集儲存好父親在工地工作的相關證據(包括工資條、考勤記錄等)以及**的相關費用發票。
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推薦您走司法程式,您可以要求老闆賠付住院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醫療費、醫藥費等。恆匯hht,希望可以幫到您。
我在工地做工拿不到工資怎麼辦,工地幹活拿不到工資怎麼辦
一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
我之前在工地幹活,老闆給我開了欠條,但我現在去找他結工資,他拒不承認,我現在怎麼辦
欠條訴訟時效為兩年,建議及時走司法程式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解決。答 你可去業主單位 勞動監察大隊 建管部門投訴。我想問問各位一下,我在工地做了工資老闆了沒拿給我怎麼能要得回來,有沒有欠條?像這種情況就是你的工資在工地上做的,沒有拿給你,你不要離開工地,直接給勞動監察大隊這個報警啊,這...
我在工地上幹活沒事做老闆限制我自由算不算上班
這要看限制自由是如何界定的,如果說是法律上的限定自由,例如24小時不允許你出哪一內個範圍,不允許你和 容任何人進行單獨的私下聯絡,如果有違背就會有體罰毆打之類的處罰,那麼老闆所作所為就不算上班而是典型的違法行為,可以向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舉報,如果說是工作上的限定自由,例如在某個時間段不允許離開 那麼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