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以下是相關條文,請參考一下:
我國推行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況之一者,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縣級(含縣級市、區,下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可按人口計劃及間隔期規定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經市(不含縣級市)以上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鑑定,獨生子女患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或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離婚協議確定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三)婚後五年以上不孕,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鑑定患不孕症,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又懷孕的;
(四)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的;
(五)夫妻中一方在礦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崗位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的;
(六)夫妻雙方均屬農業人口,第一個子女是女孩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問問計生部門,各地規定不一樣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身體允許是可以的
4樓:袁冬豔
你們兩的孩子都這麼大了,我覺得沒必要。
5樓:匿名使用者
生吧,只要一普查都能上戶口。最近兩個月電視上說不得以任務藉口不給上戶口,不知道說的是普查期間還是說平常就是,我就聽了那麼一耳朵,沒聽到前提條件。
我和現在老公都是再婚,但老公是喪偶,可是我們還睡他前妻睡過的床,會有什麼問題嗎
實在心裡不舒服 跟您老公商量下 換個床 臥室裡的東西,能換就換吧,佈局也換換 不迷信,但是對你對你老公都好,主要是心裡。問題是沒什麼問題,不過總覺得心理上會過不去吧?為什麼不建議他重新買一張床呢?他前妻睡過的男人你都睡了,區區一張床還值得你浪費腦細胞?客觀上沒有什麼問題,就看你主觀上是怎麼想的了 換...
我和現在的老公都是再婚生育,老公婚前有一小孩他是監護人。老公
孩子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雖然說孩子當時判給了父親,但父親現在已經將戶口遷入你家,並沒有將孩子帶在身邊,沒有盡到監護人的責任,孩子的母親當然會要走孩子,這很正常。而且對方如果去法院起訴,一定會贏的。二婚女方是監護人帶十三歲兒子改嫁 又給現任丈夫生一男孩 想給大兒子買房 這個錢該那任丈夫出資?離婚的女...
我和老婆都是再婚,老婆跟原來老公生了女兒,法院以判女兒給老婆養,現在想改女兒名字姓氏派出所不給
更改姓名是 來公民的自由。當然,自在這裡所說的是更改在戶口簿上註冊的姓名。這樣才名 正言順,有法律效力。更改後,原名備案,新名即為真實姓名。好的名字便得到最大的肯定。我國戶口登記管理條理第七條規定 公民有更改姓名的自由。18歲以下的公民改名的,由他的監護人或法定 人提出口頭申請 18歲以上改名的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