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是這樣規定的:
(一)發生一般事故,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內(二)發生較大事故容,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罰款。
特種裝置安全法
第九十條 發生事故,對負有責任的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一條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職責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並依法給予處分:
(一)發生一般事故,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罰款。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二條對應罰則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條真還不好找對應的罰則,把以下幾條綜合一下看能否找到答案。
第十九條 電梯的製造、安裝、改造和維修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電梯製造單位委託或者同意其他單位進行電梯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的,應當對其安裝、改造、維修活動進行安全指導和監控。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結束後,電梯製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對電梯進行校驗和除錯,並對校驗和除錯的結果負責。
第三十二條 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技術規範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技術效能,並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效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後,應當立即趕赴現場,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第八十一條 電梯製造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
(一)未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對電梯進行校驗、除錯的;
(二)對電梯的安全運**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時,發現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未及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的。
第八十八條 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由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九條 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並依法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
特種裝置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別由什麼單位或部
現在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版什麼時候實施的
一般不需要實施細則,有個實施意見 已經實施,不過各地方的實施細則還沒有出。新修訂的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實施時間是?5 關於修改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的決定 已經2009年1月14日 第4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2009年1月14日 第46次...
依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下列哪些是起重機械
沒看見你的選項,請參照選擇。以下為規定中的起重機械 起重機,龍門架,電動葫蘆,手拉葫蘆,手扳葫蘆,捲揚機,起重滑車,起重吊鉤,起重吊裝帶,起重吊索具等起重工具。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裝置,其範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 額定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的區別
法與條例都現行有效,新頒佈的特種裝置安全法比條例多了些內容,如對各環節包括設計 製造 銷售 使用 報廢等都明確了具體的責任主體和要求,但又沒有全部涵蓋條例的內容。先法服從後法,當倆者有重疊的內容時依法行事,法中未涵蓋的內容仍然遵循條例執行 後者是法律,違反就屬於違法 前者是條例,違反屬於違規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