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溝裡農家女
根據你的描述,
你爸爸天天瞧不起你,
還說你好不了,
他的這種教育方式是
回不對的,
孩子是需答要鼓勵的,
但你也要理解父親,
他是有點恨鐵不成鋼,
也是希望你好的,
如果你已成年,
就到社會上去闖一闖,
闖出個樣子給他看,
真心希望你越來越好。
2樓:小希
我覺得上不上學都有人能夠出人頭地,不用太擔心,努力生活,努力工作,將來一定可以有一個美好的生活。
3樓:vc一期一會
我想這應該不是親爸吧
4樓:匿名使用者
他這是抄恨鐵不成鋼,不是真
襲的叫你去死啦。沒有哪個父母真的不愛自己的孩子的,他們把你養大,你不上學了,也不去創業,做點有出息的事讓他看到,當然會氣。父母這麼辛苦為了什麼???
你有想過他們對你的付出嗎?多想想他們的處境和他們對你的付出~~然後再考慮考慮,你如果也為人父母了,你的孩子象你這樣,你會咋樣???
國家**不應該限制公民的權利,比如一個人發明了無人駕駛汽車,國家**不能不讓它在路上開。對吧?
5樓:北國雪原
這個必須限制,這是公共秩序問題。發明可以,但要遵守法律。發明無人駕駛汽車,發明後可以申請專利,可以轉賣給專業企業。
監獄裡搞發明專利權屬於誰的? 5
6樓:西邊無法
專利發明大體上可分為「職業發明」和「非職業發明」。
如果你是利用你得工作中發現了一個創意,然後由此而產生的發明,則,該發明屬於職業發明。
職業發明的專利權歸單位所有,發明人可以過得發明專利權。
對於非職業發明的專利,則,專利所有權就歸發明人所有。
對於發明專利來說,還有很多情況會出現。
如,將專利轉賣出去。這時,專利發明人又可分為「只買使用權,不買所有權」……,還有賣出了專利的「所有權」。……情況很多,也很複雜。
建議你根據自己的客觀情況來處理專利權問題。
另外,有必要聘請專業的「專利律師」來**你的專利權利事宜。
7樓:杭州一絕律師
沒有約定則發明專利權屬於發明者。
8樓:幸福小熊
專利申請需要具有新穎性,該發明不屬於現有的技術、方法,沒有任何人或單位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創造性是與原有技術相比,更具有顯著的進步和優化。實用性是指該技術能夠產生積極的效果,操作更加簡化。
這三種條件是專利申請的條件和前提。
監獄裡的發明專利權屬於發明者,那怎麼樣專利申請呢?可以自己準備材料,到專利局的視窗去提交,也可以找智慧財產權**公司全權**。
已故人的發明專利權歸屬
9樓:呱呱知道網
有copy遺囑遵從遺囑,無bai遺囑根據專利權可以繼承,但是專利是du有期限的,一旦zhi
過了專dao利所受保護的期限,專利權就會公開為大眾所有,專利權人不可壟斷,除非專利權人可以在原來專利技術的基礎上做出創新技術,這樣可以重新申請專利,享有新專利的保護期限。
具體辦法持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證明去專利局辦理備案
10樓:匿名使用者
歸屬已故人,剩下的是繼承問題。
有關飛機發明權之爭的趣聞是怎麼樣的?
非職務發明的專利權歸屬
11樓:寶貝愛你節
對於非職務bai發明創造,申請
du專利的
權利屬於發明人zhi或者設dao計人。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對非回職務發明創造答申請專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如果一項非職務發明創造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發明人、設計人共同完成的,則完成發明創造的人稱之為共同發明或共同設計人。共同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取得的專利權歸全體共有人共同所有。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專利法》第六條所稱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是指:
(1)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的發明創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做出的發明創造;
(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做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專利法》第六條所稱本單位,包括臨時工作單位;《專利法》第六條所稱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本單位的資金、裝置、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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