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永夜
手腳被**著跪著,如果能跑就不叫就地正法了
犯人出獄時通知家屬嗎
2樓:華律網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法院判處有罪的,才稱為罪犯或犯人,在此之前統稱為犯罪嫌疑人。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
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人。根據該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判決後,並不會主動通知家屬。但《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人採取拘留措施後,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第九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可見,上述規定中,犯罪嫌疑人的家屬是被唯一通知的物件。不會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判處了刑罰,家屬卻不知曉的情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人採取拘留措施後,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3樓:匿名使用者
會通知家屬的;路費自理;家屬去了之後把犯人在獄中的生活費和住宿費結清後;多退少補;才能出獄;
4樓:゛◆誘惑
當然會通知家屬,路費自理,犯人在監獄裡有大帳的
出獄時會把餘額退給你 但路費不會給
5樓:匿名使用者
會通知家屬!有路費!犯人每月都有工資,只是比較少!出獄時可以拿到。
犯人殺人逃跑構成什麼罪
6樓:法律快車
《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故意殺人的最高刑是死刑,追訴期是二十年,殺人犯逃跑十九年,還沒過追訴期限,還是要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的。
趕快投案吧,跑十九年,又有投案自首的情節,這樣一般情況是不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
槍決犯人瞬間犯人什麼感覺?痛不痛
生命已經走到盡頭了 那還顧得上疼痛 那時候人都崩潰了 大腦一片空白 是不會想到疼痛的 這沒人試過的話題,不談,不會痛的。一般是直接對準後腦開槍,因為傳遞痛的神經訊號直接消失,當子彈進入顱腦的時候,痛覺神經的反射還沒有反應過來前,人就已經生理死亡了,所有犯人會感覺不到痛的。槍決指用槍處決,指對死刑犯執...
為什麼執行槍決時兩個警察要把頭轉向別處?(如圖)
我只是猜 首先警察拿的是步槍,威力大於手槍,而且在這麼近的距離射擊,槍口射出子彈的一瞬間產生巨大熱量,怕燙到臉 其次,高速旋轉的子彈射穿頭顱時我覺得會把被槍決的人的血往四處崩,崩到臉上不爽。你殺個人看看,肯定不會去看 這是什麼時候的老 警察局長要槍斃他時,不知他後面有軍隊撐腰是什麼 飛虎奇兵 石天主...
有人知道現在國家槍決犯人的現場具體情況嗎
現在的死刑應該是由法警來執行,似乎是注射毒針。以前的行刑手一般從武警的入伍新兵 中挑選,死刑犯被帶到刑場後一排跪開,行刑手都是上刺刀的步槍,站在死刑犯的背後兩 步距離,然後由法醫將刺刀頂在死刑犯背後的心臟部位,以保證擊中心臟。最後驗明正身 後由一武警喊口令執行死刑。刑場上的氣氛是非常恐怖的,所以經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