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級領導將我對單位負責人的舉報信通報給被舉報人怎麼辦

2021-05-27 20:57:03 字數 868 閱讀 5760

1樓:fly_蒼蠅哥

你舉報之前要對情況做一下分析啊,例如領導和被舉報人是否有密切的關係,領導人品等,如果覺得有風險就應該匿名舉報啊,這下弄的尷尬了,看看有沒有辦法換一個部門工作吧,還要留心對方打擊baofu。

2樓:枯葉掃地僧

要舉報就別怕知道,怕知道就別舉報,既然知道了就去面對,把你內心真實的舉報理由說出來,如果你是佔理的,你就別怕,如果你心裡有鬼,小心晚上鬼敲門。

舉報單位領導,舉報人被辭退怎麼辦

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樓: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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