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主合同,什麼是從合同,主合同與從合同有

2021-05-30 09:56:54 字數 908 閱讀 6938

1樓:橘子律師_橘酪

舉例: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如果借款合同終止,擔保合同也終止。

什麼是主合同與從合同分類的法律意義,名

主合同與從合同分別約定管轄 怎麼辦 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2樓:博愛傑傑

《中來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源

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3樓:謿樾

首先要看主合同與從合同簽訂時間的先後順序。如果是從合同簽訂在後,並且就管轄相關事宜約定以從合同為準,那麼應該最終由從合同約定的管轄法院管轄。如果說兩個合同是同時制定的,那麼應以主合同約定的為準。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以主合同為準,但如果從合同中有約定管轄以從合同為準的話,則依據從合同確定管轄法院

5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抄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九條 主合同和擔保合同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應當根據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擔保合同發生糾紛,債權人向擔保人主張權利的,應當由擔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轄。主合同和擔保合同選擇管轄的法院不一致的,應當根據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

6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主合同與從合同約定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主合同確定管轄;如果從合同約定,從合同與主合同衝突,以從合同為準,則依從合同確定管轄。

7樓:西子文

關鍵是主合同和從合同是否都有效,內容是否相沖突。

主合同約定了還款日期,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應該怎麼計算?擔保人只有簽名,擔保期限又怎麼計算

2011 年6月4日應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此為擔保未約定性質,推定為連帶擔保。沒有約定擔保期限,推定為6月4日之後的六個月,即10月4日之前,你應該向擔保人主張債權,否則擔保人免責。如果沒有明確約定擔保期限,擔保有一個法定的期限,具體不是很記得了要看法條,好像是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到期後六個月吧。...

裝運合同和到達合同的解釋,什麼是到達合同,它與裝運合同的區別

c組 cfr,cif,cpt,cip f組 fca,fas,fob 都來是屬於裝運合同,其他源的屬於到達 bai合同。裝運紅合同貨物按時裝 du運並不zhi按時到達,在裝運地 港dao 只要將貨物裝上船或交給承運人監管,就完成了交貨義務,交貨時間等於裝運時間,憑單交貨不是實際交貨,而到達合同指的是實...

什麼是合同要約,什麼是合同的要約和承諾

合同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對方能完全接受此條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為要約人,受領要約的一方稱為受要約人。合同要約的生效要件 1 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 所謂訂立合同的意圖,是要求在要約中包含希望並已經決定和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