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第五十條用人單的從津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給予

2021-04-22 08:11:02 字數 530 閱讀 6298

1樓:心語

《中bai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

du治法》

zhi 第五十條 職業病病人依dao

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內職業病容待遇。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和定期檢查。 用人單位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

用人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應當給予適當崗位津貼。

2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給予多少,有依據嗎?

職業病防治法第五十條內容是什麼?

3樓:匿名使用者

職業病防治法第五十條 職業病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和定期檢查。

用人單位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

用人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應當給予適當崗位津貼。

謝謝,滿意請採納。

海商法第五十條遲延交付的構成問題

1全部我國海商法第五十條沒有對未約定交付期限的貨物何時構成遲延交付作出規定,根據一般的法效力層次規則,可以適用我國合同法關於運輸合同的約定,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條之規定,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 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也就是說,根據該條,未約定的,交付期限為合理期間內,該合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