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海之聲時代中心
如果只是要生活費,是可以給的。但動不動就提離婚,就不應該了
如果你老公動不動就提離婚,你還跟他過嗎?
2樓:匿名使用者
事情都是有前因後果的,只是要知道對方的容忍底線,如果一個男人結婚了動不動就提離婚的話那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也有可能是他變心了,建議還是要好好和他談談,為什麼動不動就離婚,是不是他的心理話。如果只是生氣隨便說說的那也是不好的,畢竟離婚說多了很傷感情的,想想看這個男人有什麼值得你去愛的,唉,女人不要太委屈自己了,誰離了誰都是一樣過,。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的感情基礎怎麼樣?如果大家本來就是抱著湊合過的想法,那可能你老公已經不想過了。如果大家感情是好的,只是老公很任性,兩個人產生摩擦的時候,就動不動以此來要挾你,那麼只是他的性格問題。
同時也要看你想不想和他過。
如果想繼續過下去,建議和他約法三章,提出非離婚的必要性,就不要拿離婚掛嘴邊上,傷害彼此是最不划算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叫狗不凶。你真要離,他又不幹了。
5樓:熟透的荔枝
既然他已經有決定啦,那幹嘛不解除婚姻呢,那你就順他的意識答應他,也是給他一個下馬威,
6樓:來賓
生氣的時候的話不算話。靜下來的時候心平氣和的好好和他談談,看看他什麼態度。要是他能很平靜的說出離婚,那八成是真的,就和他離。要是氣話,聽聽罷了。
老公掙錢不多卻花錢大手大腳,我該和他離婚嗎?
7樓:正商觀察者
首先,當事人要清楚一點,法律雖然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但並不是對離婚自由沒有限制,不是說離就離,准予離婚是有原則的,即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道德規範。也就是說,雙方儘量靠自己的智慧去化解家庭矛盾,不要隨便就上升到離婚的高度。
其次,如果提問者認為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的,那麼其可以選擇離婚,因為法律保護公民的離婚自由權。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8樓:對面來了個誰
花鎮情感ayawawa回答:
如果說一對情侶,
男人身高165,女人身高也是165,那麼這個男人的其他方面肯定有某些顯著優勢,才能使這段關係持續下去。比如有比較高的養育價值,或者比較高的情緒價值。同理你們兩個外貌平分,你也需要提供其他價值才能讓這段關係得以維繫,比如養育價值。
不過,好在女性的性別優勢使得你並不需要提供那麼多養育價值。只要你不去要求你的老公像其他女人的老公一樣出那麼多錢養家,就可以讓這段關係順利地進行下去。
你的情況並沒有到要離婚的地步,只要降低些對老公金錢上的心理預期,就可以讓你們的情況發生一些良性的改變。離開他這件事情說起來容易,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再換一個男人,很可能會發生「金錢上達到了要求,但其他方面有更加讓你無法忍受」的事情。例如你對你老公較高的顏值已經習慣,換一個人你會覺得這個人的外貌無法忍受。
9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輕易離婚,離婚很難過的。
10樓:合亙vg蓷
沒有上進心,無知,你沒有盼頭,早離早解脫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光賺錢不發錢,不吸菸不喝酒不打牌,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還沒生孩子那就果斷離婚
老公長期經常出差,我接受不了這種生活,想離婚!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問題有幾點考慮,
一是你們既是夫妻就該好好共同分擔痛苦快樂,而不是各顧各,一起把家經營好。
二是,老公經常出差,那他就應該把每月工資給你,或者他把銀行摺子給你,沒有你檢視賬戶餘額,經濟財務由你掌管。
三是,如果很相愛,那就每天給你打個**,和你聊聊天,因為知道很相愛的倆人是分不開的,心裡只有你一個人。
四是,等你生完孩子後最好是跟著他一起生活,不管他在**差,你讀跟著,然後在當地找份工作,這樣夫妻才能共患難,共相知,共相愛
祝你們永遠幸福!
14樓:匿名使用者
應與男方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即可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15樓:黃海花
這樣的婚姻生活不如早結束好。情感上得不到滿足,金錢又不得到擁有。結婚本是兩人互相扶執過日子。
他因工作關係不能常跟你在一起,情有可然,可他賺回的錢不給老婆花一分,他工作做什麼?這樣的生活不如早結束,那是最好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你不是因為老公經常出差所以要離婚,如果你老公經常出差,但還能時時對你噓寒問暖,偶爾給你點小驚喜,你的心情就不一樣了。對女人而言,孕期這個特殊時間段更需要老公的關心和呵護。你最好和你老公好好溝通下再做決定。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和你老公好好溝通溝通,儘量讓他換分工作,養家餬口他總該知道吧!如果他一直是這樣,以後你和孩子一樣還是受罪,為自己,為孩子,好好談談吧,和平解決。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懷孕了還得花自己錢,這說不過去吧,為何他不給你家用呢?現在的你在感情上和經濟上都沒有安全感,所以想離婚也是正常的,但等寶寶出生才離婚,那寶寶就變成單身家庭了,對寶寶的成長也不好,現在最重要是把經濟大權拿到手上。
19樓:百度使用者
我和你是一樣的情況,從孩子兩歲開始,他就一直在外出差,一走就是一兩個月,然後回來呆幾天又要走了。我就像是尼姑一樣。。。。現在孩子都十歲了。
別指望男人有了孩子會顧家,---反倒變本加厲,在外面養女人,我該怎麼辦?
20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不生活在一起就容易感情淡化,到沒有,很多人都是這個原因離婚了,你跟著他啊,要不只能離婚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生活你為什麼還要孩子啊?你不覺得孩子還沒出生你就有這樣的打算很對不起孩子嗎?在離婚之前讓他選擇,要不失去他的自由回來工作,要不失去他的錢財,把錢交家養孩子。
如果他什麼都不選擇,為了你和孩子他一點都不想放棄,那就說明他根本不愛你,為什麼還要等到生完再離啊?
22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天啊,情況有些複雜啊,只要是沒實質性的問題,就別輕易離婚.想想孩子怎麼辦?
23樓:匿名使用者
懷孕的女人情緒都容易衝動。要儘量調整自己的情緒,保持好的心態,為胎兒提供一個優良的生長髮育環境,對寶寶的生長極為有利。等你生下孩子後就不會有時間管你老公了,心思就都會在寶寶身上啦
24樓:王麗雨萱
我和你一樣,不想繼續,想離婚!有兩年這樣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怎麼會這樣想呢,快點收回你這可怕的想法吧,馬上要當媽媽了,你可以喝你老公談一下換一個不用出差的工作吧,有了孩子,要一起照顧孩子啊,
26樓:匿名使用者
象這樣的生活是有不穩定因素的,考慮好再做決定
27樓:匿名使用者
體諒體諒你老公啊,他也是為了生活奔波啊
28樓:匿名使用者
讓他做一段時間自己熟悉了再出來自己請人做就好嘛。。。
29樓:匿名使用者
真正相愛的人是不會計較這些的
30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離婚簡單但是以後會是後悔的。尤其是你丈夫是由於工作的原因不在家,所以你還要好好考慮一下。
31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有同感,選擇無悔就離吔,關鍵你的心態要好!
32樓:白雪的神話
我覺得你很為難,如果沒有孩子可以斬釘截鐵的跟他離,他太不負責任,但是現在有了孩子,要考慮一下了,是要把他的心給挽回最好不過,如果挽回不了,那麼真的為了孩子將來,你要早做打算。
33樓:匿名使用者
把小孩生下來後,丟給他帶,自已回孃家,,讓他嚐嚐為人父的艱辛。。
老公不捨得給我花錢,該不該離婚?
34樓:加百列
不要急著想離婚,你不是以相對高位進入這段婚姻的,那麼,在進入婚姻後,如何去佔據高位,是你現在急需學習的。
首先,你需要引導老公認識到小家庭的存在,即會為小家庭的未來規劃做打算。譬如,你可以跟他暢想,未來幾年的事情,這個暢想裡,要包含他感興趣的東西,也要包含你們的實際需求。
其次,著重提升自己,從顏值到學習維護婚姻關係,不要把婚姻當做是理所應當的事情,你若想婚姻順風順水,你就要學習如何做一名好的船伕,應對各種情況甚至是突發的風險。
最後,關於引導投資,你必須先讓你的老公信任你,依賴你,他才會願意為你投資,信任,你可以從肯定和誇讚對方開始入手,依賴,你需要把自己變得好相處和更有趣。
在這裡再多說幾句,很多女人,一旦結婚後就認為老公理所應當的供養,稍有不如意,就會覺得老公窩囊廢,甚至提出離婚,這樣的女人太草率了。剛結婚夫妻之間需要一個磨合期,如今社會,男女平等。夫妻兩人要共同承擔家庭重擔,共同養育孩子才對。
如陳道明所說:夫妻結緣的最大意義不是吃飯穿衣、生兒育女,而是彼此滋養、彼此成就,提升生命的層次。
這才是婚姻生活的真諦。
35樓:猜城縫鶴
我真的還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老公也真的不捨得給我花錢。但是……他捨得給孩子花,這就夠了。
我們結婚的時候經濟很拮据,雙方工資都很低,他沒有什麼錢給我花,我也沒有這樣的要求,所以就習以為常了。沒想到這個習慣一直延續了十幾年。這十幾年裡,我們從沒想過為了這個事情離婚,而且以後也不會。
畢竟他沒有花在我身上的錢,最後都進了我的腰包啦。因為我們永遠是夫妻,是一家人。
36樓:有孚翁
你好,不要一衝動之下就離婚,一般來說,沒有哪家的男人捨不得給女人花錢的,可能是你的丈夫感覺你是亂花錢,也可能是因為他掙的錢太少啦,還要養你們的家庭,所以不捨得給你花,自己一定要看清楚一點,何況金錢不是衡量婚姻的標準。
僅供參考,謝謝
37樓:匿名使用者
老公捨不得給你花錢,你就要分析一下這其中的原因。
可能有以下二種原因,一是你們掙錢比較少,維持生計都已經花銷很大了,老公捨不得。不光是對你捨不得花錢,他自己也捨不得花錢,在這種情況下你沒必要埋怨老公,家庭情況就是如此。就和他一心一意的過下去吧。
二是他捨得給他家人花錢,卻捨不得給你花錢,這樣的話你就要跟他計較計較了。如果毫無理由而且不肯改悔。那你看著辦吧。
還有一種他只捨得給自己花錢,跟另外的任何人他都捨不得花錢,這樣的老公也是很差勁的。但是如果沒有其他問題,如果能過我建議你還是過下去。
不知道你是屬於哪種情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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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沒有養家的能力,該不該離婚老公不掙錢養家,該不該離婚?
答養家的能力可大可小 只要肯去做事,兩個人一起養家也是可以的 問題是你還愛他不 老來公沒有養家的能力不能自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是否離婚,自己決定。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章 離 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
我不掙錢打回家,不養孩子父母,我老公也和我學不打錢回家給岳父母和孩子,他做的對不對
不對,人都有父母,孝敬父母是做人的責任,也是天經地義的,你們掙錢不給父母花,是大錯特錯的,有失做人的根本,還會被人笑話,千萬不能這麼做,要適當的給父母點錢,他們必定老了,幹不動活了,得靠兒女善養了,你們必須要做到了。我個人覺得你們二人都做的不對,家是倆個人共同維護的,並不是某一個人就能維護好一個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