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回來,關鍵看你理由是否充分,還要看雙方協商情況。
是否騙婚,資料太少,我們都無從判斷。關鍵還是你能否拿出充分證據和理由。證據理由充分,黑白都可以顛倒,社會就是這樣(有些偏激,但不無道理)。
2樓:心向太陽
像,得看你們有沒有感情基礎吧。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回來,但這個似乎沒有法律保障。
結婚三個月,沒領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能要回禮金嗎?這屬於騙婚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從上面的陳述可以看出男女雙方是沒有感情基礎的,女方提出離婚,男方是不是同意了?如果男方說要回禮金,那女方有沒有嫁妝?我很想說男方真的很齪,希望不要生氣,因為女方提出離婚,你不但沒有想要挽回,卻首先想到要禮金,讓人看了真的心裡有點不舒服,如果女方願意給那就能要回,如果不給就要不回,想打官私也未嘗不可,可是有意思嗎?
我只能說,你們沒有感情。
5樓:一老夫
沒有登記領取結婚證不是事實婚姻,只能算是同居關係,如果分手,雙方可以協商。女方打掉孩子是個人意願,男方不予干涉。關於禮金是協商的其中內容,如果出現分歧,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此二人的「結婚」過程沒有騙婚的依據。
6樓:缺
沒結婚還能離婚?
你們自己商量著解決~~
7樓:匿名使用者
都沒有結婚
怎麼離婚?
女的為什麼要提出離婚
說是騙婚的證據有沒有?
結婚辦了酒席沒領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女方需要退還彩禮嗎?
8樓:華律網
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回沒有離婚可言。
法律有規定彩答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9樓:戚廣利
如果沒有進行結婚登記,就是沒有取得結婚證就應當退彩禮的,這個是法律解釋。
10樓:誰來殺我
沒領結婚證等於沒結婚~~辦酒席辦一萬次沒有法律效力,你不退彩禮他們只能去告你,還不一定告的贏,既然你倆都沒感情想閃人~~還想不退彩禮只能說你人品不咋樣~~
11樓:匿名使用者
憑什麼退,為他浪費時間和青春,豈是區區幾萬塊錢可以補償,更何況錯的是他
沒領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退嗎
12樓:華律網
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13樓:正商觀察者
就該問題而言,由於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那麼雙方就屬於同居關係,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同時,雙方在解除同居關係時,應該退還彩禮。根據《婚姻法解釋》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
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係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14樓:淮南程律師
你好,雙方未登記結婚的,解除同居關係時,有權要求返還彩禮。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根據以上司法解釋,如果男方請求退還彩禮,會得到法院支援的。
15樓:菩提樹下數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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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一、返還彩禮要以當事人締結婚姻關係為前提。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二、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
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援,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三、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
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於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於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於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四、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援。
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五、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這屬於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難有絕對和相對之分,絕對困難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對困難由於給付彩禮造成了生活前後相差較懸殊,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司法解釋的本意,是在前一種意義上,即絕對困難進行規定的。
六、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
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援。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則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援。
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七、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
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幾種情形:
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16樓:戴馨榮路煙
當然可以要回給彩禮是因為要結婚給的不結婚了當然應該退回
17樓:示安順速尋
既然都沒結婚就沒什麼好說的了。有結婚證才有法律效益,才受到保護,
不過至於彩禮錢跟有沒有結婚證件沒有關係,那屬於風俗的東西,估計夠嗆
18樓:苦驪穎革越
沒結婚也就沒有離婚之說,所以那個錢如果按當地風俗算是彩禮的話,那可以要回來,如果不算的,就算是贈與,不過按照你的描述,應該算作彩禮,能要回來,至於房子,因為沒有結婚證,就沒有法律效力,房產證上名字是誰就是誰的,沒有夫妻關係
沒有結婚證男方提出離婚孩子歸誰,沒領結婚證想離婚孩子歸誰
如男女雙方未就子女撫養問題協商一致,應當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子女由父親或母親撫養。根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法 民 發 1989 38號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應首先向雙方當事...
我和妻子於辦理結婚證。現女方提出離婚,我想要女方退還男方購買金器以及擺酒禮金(茶錢
以下情況,可以退回全部或者部分禮金 1.沒領取結婚證書的 2.夫妻沒實際共同生活過的 這個一般以半年為限 3.給付禮金導致 給付人確實生活困難的 這個比較難鑑定 2 3兩點也許能退回少部分 下列情況下,您可以將全部或部分禮金 沒有領取結婚證 2。夫妻倆沒有真正生活在一起 一般為半年限制 付款人付款的...
沒領結婚證結婚,離婚了彩禮要退嗎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未領取結婚證的,不存在離婚不離婚的問題,沒領取結婚證,可以直接解除同居關係,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法律依據是需要返還彩禮的。這種情況是指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同居時間不長的情況下,彩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返還。但是,在大部分地區,未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