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你問我答啦啦
非法集資的: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其主要特徵有四:
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准的集資及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的集資。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物件即社會公眾募集資金。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行式。
從以上構成要件來看,你所反映情況的屬於企業融資行為。如不能證明所集款項均沒有用於購買裝置,而是挪做他用,你們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舉報。
再是從你反映的情況來看,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屬於企業亂攤派行為,新《勞動法》有相關法律解釋。
2樓:匿名使用者
看不出有非法集資。只要他提供vip卡所承諾的服務,預付款消費是允許的。
基層業務員沒有什麼責任。
捲款什麼的,完全沒有根據。
請懂法律的人士幫忙,請懂法律的人士幫忙!
這種協議起法律作用,其實還有種更簡單,更人性化的方法 購車時付款由您母親的銀行賬戶支付,正規的4s店會要求籤署一份代付款協議,只需要再附加一份贈予書,寫明是由於她是您的女朋友,所以贈車就可以了,在新的司法解釋上,贈出方有權收回給予收入方的財產權益.此僅是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強烈建議不要採取這種協議。...
關於非法行醫的界定,請懂法律的朋友解惑。如果A懂醫術,別人找他看病,他給人看病,算非法行醫嗎
只要沒有收錢,雙方是朋友或者熟人。就不算非法行醫,只是朋友之間的關心。屬於的,沒有行醫資格的人對任何人無論是否認識都算是非法行醫 非法行醫是指無醫生執業資格從事診療活動,包括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版從事診療活動。有醫權生執業資格而未取得開業執照行醫的,不屬本條所稱非法行醫。所以只要沒有醫...
請懂法律的來,關於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單從這個交通部的規定來看的話,根據該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是指使用專用車輛,通過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作業全過程。具體到你的情況,要是硬摳法律字眼的話,也許可以把你的行為界定到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範圍之外,不過雖然說你的車是空的,但是這 作業全過程 那肯定就包括了作業前 作業後啊,雖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