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期間,公司忽然改每週雙休為單休,還沒有公佈補償方案,想跟公司談判,薪酬應該如何調整才合適

2021-05-23 10:21:13 字數 641 閱讀 5996

1樓:蹉跎啊蹉跎

第一,你的合同約定的工時是不是標準工時,還是綜合工時或者不定時工時?

如果是標準工時的話,你就應該按照你的第三個方案要求。

如果是綜合工時,是不是還保證每週工作40小時,也就是你每天的工作時間=40/6=6.67個小時。如果超出,則可以要求加班費,如果是單純的每週多做一天8小時,那麼要求和標準工時一樣。

如果是不定時工時,那麼就可以告訴你,除非是法定節假日,否則你很難要到加班費的。

第二,你對你現在的工作是否滿意,找一份比現在工作收入、工作內容等相似的工作是否困難。

如果你對你的工作可做可不做,那你就去要求計算加班費好了。

如果你對你的工作還算滿意,找一份類似的也比較困難,那麼建議你去和公司領導協商吧,或者先做下去,等要離開的時候再要求加班費也可以。

2樓:匿名使用者

按勞動法規定應該是第3條

3樓:

1、要看公司你們公司有沒有健全完善的制度和體系;2、這次調整是針對整個公司,還是某個部門,或者是個別人。如果是整體調整公司會有統一安排,至少是合理的大家才會接受,如果只是針對某個部門或者個別少數且具備第一點,可以談判協商,週末加班工資應按200%計算,勞動法有明確規定,所以按第三種是最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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