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卟汰
提問一:在交警隊不適用,在法院適用。
提問二:同上。
提問三:因修理產生的交通費,要看具體情況,因為車輛修理系就近原則,如果事發地沒有修理可能(當然不一定是4s店),那麼交通費要核銷來回各一次;如果是你選擇的4s店,那就不一定了,因為修理要到4s店沒有法律支援。
提問四:交警大隊一定不支援。法院,各地不一樣,有的法院給予考慮,有的不採信,你可先到事發地法院諮詢下。
2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一:不適用
回答二:不適用
回答三:只要你願意,都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賠償,不過這樣的官司難打。對方只承認保險公司定損結果,可以進行賠償,但是額外的賠償,勝率有些低。
回答四:還是一樣,可以訴訟,也有贏率,可是贏率較低。
3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提問一的回答,根據從舊兼從輕的原則,你的情況可以適用《侵權責任法》
提問三的回答,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對方承擔你的必要性開支
至於提問四,這個沒有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第五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
4樓:
你好,法律條款還有真假嗎?
1.發生交通事故後,首先由交強險進行賠償,這就是投交強險的優勢,具有強制性。
2.賠償金額超出交強險承擔的範圍(交強險賠償財產損失在2000元內,醫療費1萬元,死亡賠償金11萬)的部分,由所有人承擔。如果你的車投有商業險,則由商業險進行賠償。
3.按法律說,機動車所有權的轉移是以登記為準,但是機動車轉讓後,轉讓方已經無法實際控制機動車了,所以其發生事故後應該由受讓方來承擔責任。
希望幫到你。。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內容
5樓:無糧學長
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是為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而制定的法律。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於2023年12月26日通過,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
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二章責任構成和責任方式
第三章不承擔責任和減輕責任的情形
第四章關於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第五章產品責任
第六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七章醫療損害責任
第八章環境汙染責任
第九章高度危險責任
第十章飼養動物損害責
第十一章物件損害責
第十二章附則
6樓:小鹹魚
詳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一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內容有哪些?
7樓:無糧學長
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是為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而制定的法律。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於2023年12月26日通過,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
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二章責任構成和責任方式
第三章不承擔責任和減輕責任的情形
第四章關於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第五章產品責任
第六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七章醫療損害責任
第八章環境汙染責任
第九章高度危險責任
第十章飼養動物損害責
第十一章物件損害責
第十二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有什麼感想600字
8樓:╭哆啦a夢`借下你的口袋
通過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感想頗多。為保 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促進 社會和諧穩定,制定了本法。責任法列舉了 11 種侵權行為型別和準 侵權行為型別。
就幾個熱點問題,談幾點想法供大家共同**。
一、立法首次明確精神損害賠償 我國現行民事法律對於精神損害賠償沒有明確規定, 司法實踐中 由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 釋》來規範,實踐中精神損害賠償已經有了不少案例。 《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 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這是《侵權 責任法》的一個亮點,表明我國在現行法律中第一次明確規定了精神 損害賠償。這個規定,一是把精神損害賠償嚴格限制在侵害人身權益 上,侵害人身權益就包括侵害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等, 但不包含財產權。 二是什麼情況下構成精神損害。
侵權責任法用了 “嚴 重精神損害”這個詞。
二、人肉搜尋可能構成違法 第三十六條網路使用者、 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 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是
9樓:卡門kamen之歌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侵權責任法的第六條主要是規定了過錯責任原則。其中第一款規定的是過錯責任。過錯責任原則作為侵權責任法的基本歸責原則,適用於一般侵權行為。第二款是關於過錯推定責任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
10樓:蒲趨求睞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
一、侵權責任法施行後發生的侵權行為引起的民事糾紛案件,適用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侵權責任法施行前發生的侵權行為引起的民事糾紛案件,適用當時的法律規定。
二、侵權行為發生在侵權責任法施行前,但損害後果出現在侵權責任法施行後的民事糾紛案件,適用侵權責任法的規定。
三、人民法院適用侵權責任法審理民事糾紛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決定進行醫療損害鑑定的,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鑑定。
四、人民法院適用侵權責任法審理民事糾紛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撫養人的,應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將被撫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
擴充套件資料
2023年12月26日,《侵權責任法》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將於2023年7月1日起實施《侵權責任法》。
並於2023年6月30日釋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
11樓:成都方利律師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發文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號:法發〔2010〕23號
釋出日期:2010-6-30
執行日期:2010-6-3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以下簡稱侵權責任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為了正確適用侵權責任法,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侵權責任法施行後發生的侵權行為引起的民事糾紛案件,適用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侵權責任法施行前發生的侵權行為引起的民事糾紛案件,適用當時的法律規定。
二、侵權行為發生在侵權責任法施行前,但損害後果出現在侵權責任法施行後的民事糾紛案件,適用侵權責任法的規定。
三、人民法院適用侵權責任法審理民事糾紛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決定進行醫療損害鑑定的,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鑑定。
四、人民法院適用侵權責任法審理民事糾紛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撫養人的,應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將被撫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
各級人民法院在適用侵權責任法過程中遇到的其他重大問題,請及時層報我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二0一0年六月三十日
12樓:
不嫌棄的話,給點墨水分,感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屬於憲法性法律對嗎
13樓:
《憲法》沒有具體對權利分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侵權責任法》對權利作出概闊。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14樓:南京追夢網路科技****
憲法性法律是法律而不是憲法,它們與其它法律一樣都是對憲法的“規則化”,但又與其它法律明顯不同:憲法性法律是“憲法”法,是“國家”法,是“權力”法和“權利”法。它們通過將憲法內容具體化、程式化來保障憲法。
全國人**律委員會主任委員王維澄在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講座第八講“關於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幾個問題”中,將我國的法律分為7類,其中第一類是“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憲法相關法“包括國家機構的組織和行為方面的法律,民族區域自治方面的法律,特別行政區方面的基本法律,保障和規範公民政治權利方面的法律,以及有關國家領域、國家主權、國家象徵、國籍等方面的法律。”
這裡的“憲法相關法”對應的就是憲法性法律,而侵權責任法作為民法的一部分,和憲法性法律不是同一類。
侵權法全文
15樓:13862590347林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全文)
目錄第一章 一般規定
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實施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若干問題的通知已於2010年7月1日起實施,但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條文的司法解釋還未出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發文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文 號 法發 2010 23號,釋出日期 2010 6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是由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於哪年頒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1988年1月21日通過,1988年1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一號公佈 自1988年7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於哪年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何時通過,實施?有何重大意義
1 行政許可按照法律上的定義,就是從事社會事務管理的行政機關,按照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法定程式,授予其從事某種特殊活動的行為。我國行政許可一般分為 普通許可,特許,認證,鑑定,登記等幾類。2 行政許可是一種行政法律,全國人大指定的。跟行政許可有關的特殊法律應當以行政許可法為基礎制定,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