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釗秀珍向癸
**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或者同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行為的行為。其有以下四個特徵:
一、侵犯客體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或幼女的身心健康。侵害的物件包括年滿18週歲的成年婦女、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少女以及不滿14週歲的幼女。
二、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婦女的行為,行為人是否構成**,應同時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判斷:1,**違背婦女的意志。**當時得到婦女的同意,事後婦女因為其他原因反悔的,不屬於違背婦女意志(你的情況,對方不是婦女)。
行為違背婦女意志。一般應當排除出丈夫違背妻子意志強行與妻子**的情形(我國還沒有婚內**的罪名)。行為人誤以妻子為他女而加以**的,仍構成犯罪,屬於物件不能犯的未遂。
2,**行為被強行進行。
以上兩點必須同時具備。同時還要注意:1,行為人並知道是精神病患者或程度嚴重的痴呆者而與其發生**行為的,不管犯罪分子採取何種手段,都應以**罪論處。
與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發病期間發生**行為,婦女本人同意的,不構成**罪。2,在認定是否違背婦女意志時,不能以被害婦女作風好壞來劃分。強行與作風不好的婦女發生性行為的,也應定為**罪。
3,認定**罪不能以被害婦女是否有反抗表示作為必要條件。
姦淫幼女是一種特殊的**罪,一般來說不論行為人採用什麼手段,也不論被害幼女是否同意或者是否抗拒,只要與幼女發生性行為,就構成犯罪。
三、犯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婦女不能成為**罪的主體,但可以成為**罪的共犯或者間接犯(即沒有婦女做為**犯)
四、主觀方面表現為強行姦淫婦女的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違背婦女的意志而強行與婦女**。根據2023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的**,行為人明知是不滿14週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行為,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以**罪從重處罰。
我國《刑法》第236條規定,犯**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的,以**罪論,從重處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婦女、幼女情節惡劣的。(2)**婦女、幼女多人的。多人,是指三人以上。
(3)在公共場所當眾**的(4)兩人以上**的(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你的情況,對方是15週歲了,不屬於幼女並且有刑事行為能力。你只要沒有違背對方的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其發生**,也就是當時那女的同意了,你也沒有用非法手段,就不會構成**罪。
但是,哥們你這麼早就上手了,真是有點禽獸啊~~對人家姑娘身體不好的,名聲也被你敗壞了~
2樓:冷採文
滿十五歲少年渉嫌**滿十五少女到達什麼罪
15週歲身高171,15週歲身高 171。算正常嗎?
不太清楚,每個人不一樣。我15歲是178,現在180。還有的同學15歲時165,現在180。我覺得你要放平心態,加強營養,該長多高就多高。未來身高是多少,有很多因素的!有自身因素,也有遺傳因素!15週歲身高 171。算正常嗎?算啊,這個身高,可以啊,而且你應該還可以繼續長哦,男孩子個子高些好哦。正常...
11週歲女孩多重合適
11週歲一般身高在140 150左右,體重應該是60 80斤左右。看女孩的身高是多少,體重應當和身高相協調的。體質指數 bmi 體重 kg 身高 2 m ex 70kg 1.75 1.75 22.86 舉例 例如 一個人的身高為1.75米,體重為68千克,他的bmi 68 1.75 2 22.2 千...
15週歲搶劫能被判刑嗎,團伙作案
是不公平,該判10年才好,出來得太快,5年後又是一條好漢,該持槍搶銀行了。樓上說的沒錯,他的真正惡劣之處在於 持刀 多次 團伙作案,這種犯罪危害性大,就算一分錢沒有搶到,也要重判的。比如說,一個人夥同他人團伙 多次在全國各地持槍去販毒,就算一克白粉也沒有賣出去,基本上就是死罪!如果是15歲以下又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