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給外地職工租房居住,稅前能扣除嗎

2021-06-17 01:30:37 字數 554 閱讀 7703

1樓:匿名使用者

支付租金的時候,根據公司及個人負擔情況,公司負擔的部分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個人負擔的部分,掛在其他應收款,待收回的時候,衝減其他應收款.如果全額有公司承擔可能會出現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2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稅務總局在2023年4月11日的問題解答中好像有這個問題,巡視員的解答說福利費的解讀應該是舉例而不是全部,所以屬於為職工改善生活地支出都可以作為福利費,為職工租房子可以理解為更好地休息,便於更好地工作,各地稅務局不應當對這方面的稽核太過嚴格。同時在解答中也提到發放福利的問題,解答是一般實物發放,為全體員工消費的一般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3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薪金」為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和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支出。我認為這是與受僱有關的其他支出,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應按誰入住誰受益的原則計入工資,代扣個稅。如果一定要進費用,我認為這項支出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

即:營業外支出。

我46歲,之前沒交職工醫療險,現在新的單位給交,還有4年就退休了可以

繳費期間可以享受醫保待遇,退休時不滿十五年的可能需要個人補交一部分錢,補交齊了退休後也可以享受醫保。具體政策可以諮詢當地醫保所。i我84年至2000年在企業單位工作,離開單位就從未繳納過社保,現已46歲,離退休還有4年。我到底 1984 1994年間你有10年視同年限,1994 2000年如果按時繳...

我是事業單位職工,父親去世了,給多少喪葬費

父親去世,子女單位不給喪葬費。這是因為 1 父親去世了和子女單位一點關係都沒有,要給也是死者的單位給。子女本人去世了才是子女的單位給喪葬費。若是父親去世,子女單位可以視單位的情況和規定酌情給予慰問金。2 喪葬費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權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親屬對死亡的受害人進行安葬所產生的喪葬費...

我單位給對方開具了增值稅發票,請問 對方可以付給我單位現金嗎?付現金有金額限制嗎?謝謝

結算可以用現金的.沒有什麼金額限制的.我們公司一直是這樣操作的 付現金沒有金額限制。只要你開了發票,按發票金額全額交存銀行就沒問題了。原則上講,你們給他們開的是增值發票,1000元以上的交易是不會給你現金的,會計法和稅務法都是有規定的,並且現金支票都不會給你開,只能開轉帳支票.這和你們開什麼發票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