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富江小魚悠
有過這種官司
你是可以要回來的
不過要證明你花的錢和物確實是你前女友所拿
最好由她親自點頭說是
2樓:小杰帥哥
估計很難吧?!因為當時那些錢也是你自願付的啊?就算是她強要的,你也答應了啊!
沒有人證明你是被迫的。起訴是很麻煩的,要花錢,還要讓自己糾纏在這種感情中,還是放過她吧!兄弟,就當自己是交點學費看懂女人吧?!
如果是騙婚的就另當別論了
3樓:smile小草
你神經病啊,談戀愛還在乎那些錢那就不要談了嗎,人渣一個,現在這個社會像你這種人渣是越來越多
4樓:
服了樓主了,哪有男女分手要錢的,你戀愛期間心甘情願花的,還收什麼錢。分手了,給人留個好印象不好嘛。這種話男人也能說出品,不過就是五千元。好好反思一下吧。
5樓:
不可能拿回來,除非是她欺騙你,和你一起的時候不斷的欺騙你買這買那,不過這些也拿不回來,要是她欺騙你和你借錢了,那還可以說得過去!唉,看來你應該還很小吧!
6樓:
很顯然,不能。
除非你有她的借條,口頭約定沒有法律保障。更何況我覺得你們壓根就沒,花錢買個教訓吧~ 同情中。。。
7樓:潛伏的藍色幽默
給女朋友買東西屬於贈予性質,是要不回來的。不要費勁了!
8樓:匿名使用者
他如何知道你這想法,恐怕腸子都給悔青了,真是不該認識你這種人渣。
9樓:迷茫和無知
5000塊錢很大嗎?起訴?有借據嗎?是我就算了.
10樓:夢裡水流
哥們 你真好意思說啊, 以前花錢的時候你是樂意的 ,現在被踹了 ,不樂意了,所以想要要回來 ,你真夠可以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嗎的真是不要臉 真不是個男人 滾你嗎的丟我們男人的臉 你嗎的去死吧
12樓:匿名使用者
幼稚! 竟然還跑來問 好意思
13樓:匿名使用者
無語 竟然還跑來問 好意思
14樓:飯飯好香香
你很吃皮!人家一年多的青春啊,就值你那5000?
15樓:盛夏愛臭美
哥哥啊,你打官司也是要花錢的。以前她是你女朋友,你給她花錢也一定是你自願的。所以。貌似也打不了這個官司。
16樓:匿名使用者
幼稚!! 你是不是想找罵呀 還敢寫出來
17樓:假菜肉包子
你給她花的時候想什麼了?5000就要保證一個女孩和你一起一輩子麼?還是她當時花你錢,你也願意?人還你5000要是人問你要青春損失費呢?你是不是應該給啊
18樓:
理論上可以,實際上不能。
19樓:新電之光
不應該這樣的,談朋友嘛
20樓:店小二
......我很無語 你多大
和女朋友分手了,之前花的錢應該要回來嗎?
21樓:誒名字都被用了
我覺得看情況,如果他就是奔著你錢
跟你在一起的,在一起就為花你錢,感情不深,應該要。但其他情況一定不要為好,畢竟是你們一塊消費,或者你心甘情願為對方付出,好聚好散給對方對下一個好的印象。再說男人嘛錢沒了可以再掙,但心一定要有一顆男人心。
22樓:李氏鍼灸術
不該要,不能要,更無法要。
首先,你們只是男女朋友關係,並非婚姻關係,你們之間產生的任何經濟糾紛,不受婚姻法的保護,屬於另案民事訴訟部分;
其次,談朋友期間,你作為男方為女方花錢,要麼是出於你要取悅對方,要麼就是你出於一定的目的;當然,還有一種就是對方脅迫你花錢,這個好像很難成立——你這樣花出去的錢,怎麼要回去?
再者,即使有大件比如房產、汽車等可以明顯看到的東西,那些東西也在購買的時候就已經是歸在女方的名下了,最多你有幾張現在看起來讓你傷心、無奈甚至悔恨的在你名下的付款憑證而已——這又如何?這最多被認為是贈與行為,而贈與行為是無法索回物品的;或者說是江湖救急的借貸行為,但相信你一定不會有借據吧?
等等種種。
總之一點:告別過去,重新上路——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出事了要有擔當,就當是你人生路上的一次金錢和青春時光買的教訓吧!
祝你有新的開始!
23樓:匿名使用者
說的,我跟同行的人說,我們aa吧,
而他不好意思堅決買了單。
我不介意買單,但他心裡可能覺得被社會要求男性買單綁架了。
沒有生死相依的感情,就不要理所當然地花別人錢。
活該我單身。
24樓:匿名使用者
想要要唄,沒什麼該不該的。以後花錢的時候最好跟女友立個契約,說好如果分手是要還錢的這樣更穩妥,免得別人不知道你這麼不願意花錢。花錢請客應該都是你情我願的事,你花錢的作用是在給人塑造你大方豪爽的形象,不是自欺欺人單方面以為在給人借錢呢,如果擔心分手了錢會打水漂那乾脆就別花那個錢,大家aa。
你就算租個女友、做個投資、買個東西,後悔了也沒道理找人要回本錢,何況談個朋友,你可以找人家要錢試試,但是人家不給你是本分,願意給你是情分。
25樓:匿名使用者
從一個男生的角度看,我覺得送出去的東西就不要回來
了,如果是我我肯定不會去要回來的了,畢竟都是當年自己自願的選擇嘛,為什麼要要回來呢,是吧。
我不建議要回來,這也算是你人生的一段經歷吧,從社會道德層面看,最好還是不要回來了,我們要做一個有道德的人。
26樓:沉睡的火山
最好是不要。
首先,你們只是男女朋友關係,並非婚姻關係,你們之間產生的任何經濟糾紛,不受婚姻法的保護,屬於另案民事訴訟部分;
其次,談朋友期間,你作為男方為女方花錢,要麼是出於你要取悅對方,要麼就是你出於一定的目的;你這樣花的錢怎麼樣要回去?
27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要回來了,因為彼此之間有過一段感情。不管他是因為錢還是因為你,總之倆個人的感情不是錢能夠比的 分手之後彼此都為彼此花過錢就不應該要回來了 不能因為錢再次鬧的不愉快。
28樓:孤芳qing自賞
那可不行了,雖然你們分手之後,她對你而言什麼都不是,但你是個男人,得要面子啊!而且那些錢可以當分手費。你們交往的時候,你可以無條件為她付出;即使現在分手了,之前用的錢都已經用過了。
打個比方:你和一個人玩得特別好的時候,可以請ta做任何事;即使現在絕交了,那些錢也都是你願意出的,你又有什麼辦法呢?
29樓:無色世界
性格決定行事作風,所以以下內容均屬個人觀點,圍繞本人性格作答,僅供參考。
第一:在你選擇女朋友時是否出於真感情,如果真情在裡面,花的錢就不是錢了。
第二:如果從開始就是為了玩玩,呵呵!為啥不要!為啥不要!
第三:感情不深不淺,考慮到人家沒你這麼久,沒事各種嘿嘿嘿的面子上,算了吧~除非你送的是蘭博基尼,瑪莎拉蒂!(土豪貌似也就不在乎了~)
第四:看看你以後想不想複合!這個不用細說了吧!
第五:跟你分手後,此女子如何表現?比如說剛分手就找到一個! 兄弟大膽的要錢去吧!!!
注:你既然問了這個問題說明你已經想把你付出的要回來了!~至於原因,我覺著你心裡應該也有理由吧!
30樓:徐丶雪見
如果女方有過錯的話,你可以把那些價值比較大的要回來,那些小東西,日常吃喝開銷小禮物就無所謂了,咱們也不缺那點東西!
31樓:老實人
戀愛的男女分手目前很普遍,關於戀愛中雙方互贈財物分手時的權屬問題,小白認為:即然是自願的贈與行為分手雙方都不應該主張其財物歸屬權,送了就不能反悔。
32樓:想長大的小熊
來,我們假設你要了回來,你前女友會怎樣,也許會覺得你小氣,也許會覺得無所謂。但是她怎麼覺得的不重要,關鍵是你的下一任女友會怎麼覺得,如果你前女友非得把這個要回來錢的事當回事的話,可能會在偶遇你下任或者網路上找到她告訴她這件事,以我個人覺得你的現女友剛好沒談多久或者熱戀期的時候,就要看她的感覺了
3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分手了,就好聚好散吧,總比鬧得撕破臉最好。
34樓:匿名使用者
要與不要都是人品問題,當初你儂我儂,分手了,就要連當初的禮物都要要回來,那當初的感情怎麼算?換句**的話,男人你享受了,分手
物?你找小姐還要給報酬呢?全文
熱心網友2019
35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以前花的當時是我自己願意的,男人嗎就應該大度一些,不要為了幾個錢和前女友過不去,好聚好散。
36樓:鷆靝
要看花在哪方面的 向平時兩人正常的開銷就沒必要要回來了 如果有比較貴重的東西的話 女生也應該會主動還回來 但這還是看你自己 如果你覺得向平時你給對方買的東西 都要讓女方折現還給你的話 也可以 只要你自己好意思說
37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 現在這個社會你送人家就送人家了怎麼可能好意思要回來 有骨氣的男人一般都不會在把戀愛期間送過的東西在討要回來 什麼還等人家女孩子自己給你還回來 別妄想了 心甘心情願送出的東西就別抱有要回來的幻想 人家女孩子給你戀愛期間陪你睡還不夠嗎?
3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日常交往中的小消費就算了再要就顯得太小氣了。不過高檔禮品(金銀手飾之類)、財禮錢還是應要回來的。最好等女孩主動退回來。
39樓:帥帥見聞
走到一起是緣分,分手這錢沒必要要回!雖然沒有正式結婚,但也是同床共枕過!好聚好散!夫妻做不了還可以做朋友!!!
40樓:匿名使用者
看多少吧,如果不是很多那就算了,畢竟男人要有男人的風度,如果金額實在太大的話,當然是希望能要回來一點,畢竟賺錢不容易。
和女友分手了,該要回所以花的錢嗎?
41樓:aa因為你
錢還是不要再要回了,因為你要了對方也不一定會給。
既然分手了,那麼就徹底放開吧,不要再糾結之前的事了,那樣自己也會更加累,錢可以再掙,最主要是重新振作,努力生活,相信會遇到真正對的人。
42樓:媛媛love睿睿
你好,既然你們只之前是這樣的關係,那麼你所有的花銷都是你當時心甘情願的,這個也沒有說一定要誰付誰付。既然你們分手了。如果這個費用你想要回的話。
她又能給,這個當然也沒有問題。關鍵是這個錢呢,好不好要。她之前有過劈腿是她不對,但是每個人都有選擇幸福生活的權利。
如果兩個人不合適,現在分手會傷害更少一些,你不這樣認為嗎,你要努力,創造幸福的生活。
43樓:匿名使用者
和女朋友分手了
你問能要回以前
花的錢嗎!
我的回答是不應
該要的,花都花
了而且你們必竟
相戀過!
我給你打個比喻
你花錢買的水果
吃掉了之後你能
要回你買水果的
錢嗎!想想我的比喻就
想開了,記得好
聚好散就好了!
44樓:我愛你輩
劈腿被發現你還要,你這樣的呵呵,要不回了,記住一句話,女人玩玩就可以,不能動感情,不能花錢
45樓:匿名使用者
面臨分手時,「歇斯底里」似乎已經變成一種正常狀況,就連你可能都不認識自己了。當你很生氣時,常常都會不小心說出很粗魯的言語或是令人反感的事情,說不定你也會丟掉所有關於前任的東西,這種看似正在「捍衛自己」的行為,其實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糕。
那為什麼變的歇斯底里有害呢?因為憤怒會消失的很快,如果你說了很多不該脫口而出的話,那在事情過後,你可能會感到羞愧,而且你可能還會反過來責備自己,所以請你分手後別做出荒謬的事情,不然就等於是在玩弄自己的自尊。
46樓:匿名使用者
看情況吧,如果不是很多就算了,如果數目較大可以試著溝通一下,但是沒有證據證明的話也沒辦法,至少讓你看清一個人的本質,也不是壞事,讓自己變得更優秀吧。
47樓:眼鏡男
你自己心甘復
情願為她花制的,為
什麼要要bai回來,她又沒有拿把刀
du架在你zhi脖子上逼你dao,大度一點,分手之後沒必要做敵人,而且你就算找她要了,她給了,你目的達到了,她不給,你能怎麼樣她?而且在她心裡可能你的形象極其不好,所以沒必要
和男朋友分手了,借我的1000塊錢,能不能要回來,我們只在一起兩個月,而且他一分錢沒給我花過
就看你有沒有證據咯,比如借條什麼的,如果沒有證據,勸你還是別要了。我也有你相似的遭遇!我差不多三十了,還沒有女朋友,受了不少委屈,也損失了不少金錢!那次,人家給我介紹了一個離異有一五歲女兒的女人給我,開始感覺她還可以,我以為她一個不完整的女人會珍惜這來之不易的感情!我就對她放鬆警惕了!沒想到不到一個...
我現在有女朋友了,能不能和自己的前女友成為知己,做懂她的人,她也做懂我的人,這樣可以嗎
你這是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 這是人生的一大禁忌啊!切勿切勿。這個很難,畢竟你現在女朋友會在意的,除非你女朋友無所謂,你們可以成為朋友到是可以,可以跟你現在女朋友說清楚情況,讓他不要有誤會就可以。你這不是搞笑麼,你讓你女朋友情何以堪 就是讓現女友知道可能不好 不可以,你的女朋友會吃醋的 不可以,現女友...
做沐足的女人能不能要?交了個女友兩年了,開始是進工廠的後來去了洗腳
這個很難說,首來 先這行業很源累,而且 多,這是體力活,而且非常髒,一般沒女孩子喜歡做這個,如果她自愛,她是不會做其他的,如果你不信她,那她就會墮落,選擇那條不歸路。你要是有能力,她根本不用幫別人洗臭腳。感情是雙方努力維繫的,如大家已盡了力,也不能維持下去,最終分開也無話可說。你不能因為一份工作去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