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勤勞的老克
沒有。女方的婚前房產,結婚後仍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離婚時,需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與婚前財產無關。
《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樓: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光光要看房產證,這裡還有其他的因素。
如果房產是女方婚前自己購買的,婚後沒有共同還貸,房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3樓:豐言豐語道玄機
那要看是按揭房還是全款房,如果是按揭房的話男方有權要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付的首付,婚後房產證上如果加上女的名字,離婚後算婚後共同財產嗎
4樓:木槿
根據《新婚姻法》有以下幾種情況∶
1、婚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買房給子女的處理辦法。參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3,婚後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下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以平分為原則。
買房的先後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聯絡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根據婚姻法17、18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
因而,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結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房產證加配偶名字程式∶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是: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影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視窗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視窗工作人員會稽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視窗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是: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諮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中國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5樓:楚墨白你楚大爺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付的首付,婚後房產證上如果加上女的名字,離婚後不算婚後共同財產。根據《新婚姻法》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6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財產認定時,如果你的購房合同在結婚登記之前,那麼房子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除非在結婚之後去公證處進行財產認定,將這套房子的擁有權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就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1、我國《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依該條規定的精神,對夫妻共同財產應當這樣理解:
(1)從夫妻共同財產的**方面著手。「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 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後所取得的財產」。
(2)從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性質著手。夫妻共同財產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是「屬於夫妻公有的財產」。
2、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有兩點需要注意:
(1)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所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從男女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至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間。
(2)夫妻共同財產的取得是指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並不只是財物的實際得到。財產所有權的取得和具體財產的取得有時是同步的,有時則是先後發生的。因此,劃分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關鍵是取得該項財產所有權的時間,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具體取得的財產,不一定就是共同財產,只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財產權利的,才屬於共同財產。
7樓:阿拉斯加9號
不算加與不加 沒什麼用
離婚後 財產認定時 如果你的購房合同在結婚登記之前那麼房子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除非 你們在結婚之後 去公證處進行財產認定 將這套房子的擁有權認定為你們夫妻共同所有
最新的法律解釋是這樣的:婚前的房子 的全部屬於個人所有 包括首付 房子的增值部分以及債務部分
明白了麼?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加了名字,離婚時一人一半。如果不加名字,辦結婚證以前的部分是男方個人財產,歸男方個人所有。辦結婚證後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9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加不加你的名字都是屬於你老公的婚前財產,你屬於共有人,離婚也算你老公的婚前財產,共同還款你也只是有還款的補貼
婚前女方家裡買的婚房,房產證寫女方或其父/母的名字,以後離婚時男方是否沒有權利要房子?謝謝
10樓:tj_馨晴
是的 現在的婚姻法規定 在婚前的財產 是誰的 那麼等到離婚 仍讓是誰的
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婚後由於社群統一辦理房產證就連同女方的名字一起寫上,現在離婚女方有沒得權利要房
1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寫上了,女方就更有權力要房子了。因為房產證才宣示著」產權「。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利!這房子本來是男方婚前財產,權益歸男方個人所有。但是辦理了房產證上,註明了女方的名字,那麼就是視作男方把一部分或是一半房子產權贈與了女方!
這樣~~一旦離異,女方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
1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房產證上有女方的名字,那麼這個房產就是男女雙方共有的了。所以,女方當然有權利要求。如果是離婚後雙方中任何一方取得房產,對方有權利要求取得房產的一方提供價值房產一半的補償。
14樓:周勁鬆律師
寫上了女方的名字,就有女方的份額,沒有約定情況下,男女雙方各佔50%
婚前男方的房子沒有公證,如果雙方離婚的話女方是否有權利要求分房?
15樓:
除非你提出當初的男方向親友借錢,是在婚後夫妻共同歸還的證據,否賊法律上不予認可。
你如果沒有證據,房子就會被認定是男方的婚前財產。
看到你的補充了:有借據的話,可以找男方要錢,但是購房合同是男方的名字的話,房屋的產權就是男方的,現在法律上產權和債權是分開的,女方對房產不佔任何產權,但是如果女方可以拿出男方的借據,或者提供婚後夫妻共同歸還購房貸款或借款的證據,有權要求男方作出補償,或者協議分房。
16樓:雷黑子
這種情況很特殊,雙方沒有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如果男方拿不出證據,也同樣不能獨佔房子產權,你有權要求分房;同樣的道理,男方向親友借的錢是在婚後歸還的,你也要拿出證據,即便是男方拿出婚前的證據來,你同樣可以要求分房。
如果女方能夠提供男方婚前寫下的借據算不算證據?——算證據。
17樓:匿名使用者
無權分,婚前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係的改變而轉換為共同財產.其中包括所有的財產.並不單一的指固定財產.只要你有相應的證據來證明.
18樓:麻煩的小痞子
那是婚前財產,女方除非在婚前公證說那是雙方共同財產,才有得分,除非結婚5年還是7年以後女方才有權分一半
離婚前,女方拆遷,但房產證上是女方的姓名,請問離婚後男方有權要求分割房產嗎?
19樓:劉大來律師
這要看被拆遷房子的性質,如果是女方婚前個人財產,那麼拆遷補償也屬於其個人財產。反之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北京婚姻家庭專業律師 劉大來律師
2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該房產如果實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系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時如果沒有進行分割的,男方有權請求分割。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分具體情況,如果房子是結婚之後買的,那麼男方有權利分割部分財產,如果是婚前女方就登記的話屬於婚前財產,男方無權干預。
婚前房產證寫我的名字,離婚後房子女方是後有權要補償? 20
22樓:上海楊律師
女方沒有權利分割,但是如果女方離婚時生活困難,男方應當保障女方的居住權。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如果你不想給也有辦法!
直接讓你的父母把贈予你的房子收回來.他們是有權利的.
詳細的問題,諮詢公證處的工作人員
2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你是在婚前取得房產,那麼你就無需擔心這樣的問題,那都是你的個人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才可能是共同財產,離婚時才會分割。
《婚姻法》17到19條。
男方提出離婚,女方有權分婚前財產嗎
25樓:蘇州遺少
如果有足夠證明財產是男方婚前財產,按照法律規定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女方離婚時不能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6樓:愛喝粥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與那一方提出離婚沒關係,要沒有影響。正常分割。
老公婚前買房,婚後房產證加老婆的名字,離婚後女方有權利分割房子的財產嗎?
27樓:匿名使用者
分情況的 如果全款你是沒有的 如果按揭 從你領證開始 你只能拿所還錢的一部分(即使房產證不加你名字)
反正基本沒你什麼事
28樓:鼬
最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離婚後不進行分割,如果一起還貸,只能得到還貸的那部分補償
29樓:中醫專科**痛風
他肯給你的話,不用名字都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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