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子女繼承了公公的遺產,則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2樓:楊光
還啥啊。沒人還的。有義務但是沒有人願意還。
怎樣才能和公公婆婆相處的好和公公婆婆關係相處不好,怎麼辦?
對於婆媳關係我首先想說一句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對於婆婆,你已經是多年的媳婦熬成婆了,為什麼不能理解媳婦呢?對於媳婦,你才開始熬,總有一天你也會成為婆婆的,何必那麼較勁呢?婆媳關係也許是目前處的相對不好的一種關係,主要也許是因為婆媳之間的思想相差較大,婆婆管的過多,媳婦又過於自我,互不相讓,以及本來的...
如果婚後必須與公公婆婆同住,你期待的公公婆婆是怎樣的
作為一個已婚人士,我必須秀一下。婚後期間夫妻吵架生氣,告過一回狀,公公來了一句話都沒說上去就是一耳光打到老公臉上,心疼的我啊,從此不敢告狀了。每次週末去婆婆家吃飯,第一碗飯肯定是給我盛的。哈哈。想象一下。飯不用燒,衣服不用洗,兒子不用帶,每天就上個班。夏天婆婆會把涼蓆燙好了給我,冬天會把被子晒了給我...
公公和婆婆有一套房子,房產名是公公的。前幾年公公過世了,婆婆一直由老公贍養,老公的兄弟姐妹從沒養過
都有的,如果是你們贍養的老人,可以主張多分一點。繼承法規定。你說的住房屬於你公婆共有,他倆一人一半 不管登記人是他倆誰。你公公去世,他名下房產份額在沒有遺囑指定繼承人前提,要按照繼承法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 你婆婆 死者子女 你老公以及所有其他子女 死者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以後你婆婆過世,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