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律師姜歡
1,該份協議中第四項中的第二部分的敘述是無效的,沒有退股一說。原因在於,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論是基於出資或土地使用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實物等所擁有的股份,在出資後轉化為公司資產,而股東的權益體現在股權與對公司決策事宜的表決權上,股東不抽逃出資,依據《公司法》第36條。
2,股東若要從公司股東身份中抽身,那麼向公司內部股東轉讓所持股份要麼向公司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而對於公司回購股東所持股份只有發生法定三種情形才可以。依據在於《公司法》第72,73,74,75條之規定。
3,公司設立登記時需要提交的材料中其中有一項就有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等,應當在設立前準備要該份協議及內容,並不存在違法情形。
4,其他的內容還可以,是有效約定。
5,《公司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三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四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金科玉篆
註冊公司本身就有公司章程,裡面涉及股東出資份額條款。而且這章程肯定是在註冊以前,因為工商部門要儲存一份依方便今後查詢。
這裡看不懂股份問題,這10萬元出資你們準備不出齊?
如出齊了,那麼甲方的股份應當是76%,但可以約定在雙方同意入股的其他股東股份從甲方中的76%股份中扣,最多不超過25%。這樣寫才對。當然雙方的協議不違約國家法律法規自願的前提下,你這樣寫也是對的。
但這寫法個人認為是為以後製造糾紛。
私下的股份協議有效嗎?
3樓:華律網
一般復情況下,只要各方當制事人自願協商一致,私下籤的協議符合法
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便具有法律效力。私下籤署的協議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那麼私下籤署的協議就是無效的。合同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
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發生了權利、義務關係;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樓:經期衛士
只要是雙copy方真實意願的表示,寫明協議條款,雙方簽字蓋手印,應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況下,合同只需要雙方簽訂而不需要第三人見證或公證,但律師見證或公證機關公證的話,可以幫助當事人完善合同內容,避免或減少合同糾紛。只不過也要看合同內容、性質及法律規定,如果是不違法的合同,有雙方的簽字,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只不過如果合同內容涉及任何違反法律規定的協議,那就是無效的。
5樓:匿名使用者
1、這是個人之間的協議,是有效的,但從法律層面還需作種種認證。2、作為股份做好通過《公司章程》確定,報工商局備案,在法律上就完善手續了,免得今後涉及錢財再訴訟法律,麻煩多多。
股東之間私下籤訂的《合作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6樓:匿名使用者
一、《合作協議書》有效,所述情況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
二、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即股東之間可以自由地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也不需要股東會表決通過。雖然,我國法律不禁止股東之間轉讓股權,但是,國家有關政策從其它方面又對股東之間轉讓股權作出限制:如根據我國的產業政策,像國有股必須控股或相關控股的交通、通訊、大中型航運、能源工業、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業、外經貿等有限責任公司,其股東之間轉讓出資不能使國有股喪失必須控股或相關控股地位,如果根據公司的情形確需非國有股控股,必須報國家有關部門審批方可。
2、股東向股東以外第三人轉讓股權。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對於此規定實踐中存在兩種理解。
一種認為,****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如果未達到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時,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有義務購買此出資,否則視為同意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此理解下該轉讓必定能夠實現,或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或轉讓給持反對意見的股東。另一種觀點認為,****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否則不得轉讓。
照此理解,在達到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前提下,不同意的股東或者購買該出資,或者視為同意轉讓。若未過半數,則股權對外轉讓不能,如原股東也不願購買,則股權轉讓行不通,而減資程式通常也難以啟動,那麼此時股東真的步入單行線。這會嚴重影響股東的積極性也不利於公司的發展。
所以筆者同意第一種觀點。不過在此觀點下仍存在另一個小問題,公司法規定:對外轉讓須經1/2的股東同意,可是在第一種理解下,通常有兩種結果:
(1)、出資轉讓即便不經過1/2以上有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結果為不同意轉讓的股東購買其股權;(2)、若是通過則可以向股東外的人進行轉讓,轉讓時股東有優先購買權。所以或者是原股東不同意轉讓而自己購買,或者是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其仍有優先購買權,所以這裡對通過表決權股東人數的比例要求,並沒有實在的意義也就無存在的價值。所以筆者建議將此條改為,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須取得其他股東的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出資,則視為同意轉讓。
7樓:匿名使用者
1、協議離婚,雙方協商;法院起訴,依法判決;
2、關於財產分配,如果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上寫明就行了,如果是法院判決,判決書的自然有說明。因此不需要另外的法律檔案。
3、按繼承法你有權繼承,但你不是唯一的繼承人,不需要做任何事情,有法可依。除非你奶奶另有遺囑,如果有遺囑,則按遺囑執行;
4、你已經是成年人,不存在任何撫養費的問題了。或者可以說,他們離婚與你沒有任何關係的,至於你母親的問題是他們之間的問題,與你也沒有任何關係。離婚就是財產分配,你以為成年人,所以你母親得不到其他任何其他費用,除非你父親願意。
你不要想在離婚過程中得到任何分配,同時你也不用承擔任何債務。
希望採納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受法律保護!但是現在就是看看你們各自的理由!有沒有法律法規規定可以退股的條件!
如果有則可以退股!如果沒有則不可以退股!詳情可以**諮詢!
**號碼是我的註冊號!
9樓:湛橙
私下的協議對內有效對外無效。上面的法條可以解釋第二個問題。
我們幾個人合夥開公司,由我去工商局註冊,合夥協議書是應該先簽還是工商局會叫我們籤?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私下擬定的協議來在任何地方都可源以簽署,工商局bai不管這個的,du只要你們確定股東人數和比zhi例等就可dao以遞交檔案去工商局申請。
公司辦理內部有章程、股東會決議這些資料全體股東都需要簽字確認,這些資料均有法律效益。
上海辦理公司註冊聯絡:上海圖順投資諮詢**** 劉小姐
11樓:小鳥衝浪
這個工商局在最開始核准名稱的時候就需要確定股東的出資比例以及總金額,這個是書面的形式,具體的會在接下來的開設驗資戶裡通過現金繳款單體現
12樓:
當然要在你公司的章程中寫明你們幾人的出資比例,這個必須有,而且具備法律效力,你到工商部門的註冊登記視窗諮詢就可以,他們會告訴你如何準備相關材料的。
13樓:拉伊呀薩
各股東的出資比例法律書面確認,是以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的形式存檔於工商局。
14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可以先到工商bai局去問du問要什麼資料 程式zhi我可以告訴你dao
註冊有限責任公司流回程 註冊的公司如果是有限責任答公司,12、公司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要求登記專用章);16、相關的其他材料。
公司股東協議與章程據有同等效力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股東協議,又可稱之為發起人協議,是指公司發起股東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義務而訂立的協議。公司章程則是公司發起股東制訂的,對公司 股東 董事 監事 高階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的,調整公司內部組織關係和經營行為的自治規則。公司章程與股東協議的相同之處在於 1 產生階段相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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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們唉,能走本科走本科,走不了本科就走專科,不要相信試點本科,什麼專科的分數上本科的學,狗屁,純粹坑人的,你想啊,如果分數連本科統招線都過不了,教育廳那壓根提不了檔案,你去學了試點本科也是沒有學籍的,學上3年或者4年之後人家來一句沒有畢業證你不哭了?說是試點本科其實就是自考的,說試點本科只不過是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