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入股合同,以技術入股應該怎樣簽訂協議才有法律效益

2021-07-26 15:23:16 字數 3270 閱讀 7183

1樓:匿名使用者

恩,對於技術入股這型別的合同來說,主要注意以下幾點:1,首先要和自己的合作物件進行商量洽談,雙方要有合作的意願,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合作的共識。2,對於你不出一分資金採用技術入股的合作方式,要提前和合作方講明,並解釋清楚,同時要將你以技術入股的形式,以及所出技術的比例方式等條例都要列入你們的合同之中,以免將來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3.關於你採用技術入股形式成為股東,到最後你們合作產生盈利後,你所分得的紅利和資金比例都要清楚的講明,同時列明在合同中,一旦合同生效,將產生法律效益,同時保障你個人的權利不受侵害。當然,針對你不出一分資金,而是採用技術入股外加打工的方式合作,你所佔的股份比例並不是很多,而他個人卻出資投入很大一筆資金,因此股份所佔比例相對要比你高很多。

當然,具體的,要視你們的具體情況而定。

2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講的話,你們屬於合夥經營。而你的技術不是屬於真正意義上技術,實際上是一種勞務。法律上講的技術是一種專利技術,而你實際上是以你所掌握的養娃的知識去投入。

對於這種情況,你可以和老闆做一個具體約定。看你的勞務出資以多少出資為宜,這個主要就是看你們雙方的約定。具體約定清楚的雙方的權利義務就可以了。

你把郵箱給我,發《合夥企業法》給你瞭解瞭解、

3樓:匿名使用者

百分之四十左右比較合理,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

以技術入股應該怎樣簽訂協議才有法律效益?

4樓:芯9月11日

問題:我想與一間工廠談合作,想以自己的技術入股工廠10%的股份。這樣簽訂合作協議的時候都要注意什麼?

怎樣的協議才具有法律效益? 田律師:可以以提供技術合作,公司給予利潤分紅的形式達到目的的,如果直接以技術參股的形式,要看是參股後企業想以合夥企業還是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發展,性質不同,約定和變更企業性質的程式都是不同的。

孫律師:技術合作沒問題,但以技術入股,要視該項技術能否變更到公司名下,否則出資無效。 孔律師:

有無法律效力主要取決於合同本身,但對於一份保護自己權益的合同來說,僅僅有效是沒什麼用的。 相關知識——什麼叫做技術出資入股? 技術出資入股是一項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新內容,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我國經濟逐步與世界經濟接軌,努力搞好技術出資入股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筆者認為對於技術成果這一特殊事物可以有不同一般的特殊規定,如此才能有利於發揮技術成果更大價值。

在權能出資上,我國法律應規定允許技術出資人將技術成果以部分權能出資入股;在作價方式上,在有驗資環節防範作價不實的情況下,評估作價與協商作價沒有很大區別,我國應放寬技術成果出資入股作價方式;在出資比例上,應適應知識發展的需要,放寬技術出資比例的限制;在技術出資人股權保障上,法律應針對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兩個不同階段作出不同規定,而不應因技術成果的增減而增減技術成果出資人的股權與收益。 技術入股在新公司法規定:註冊資本中貨幣資金不能低於30% 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出資不能超過70%。

技術入股合同,我該擔什麼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合夥開公司,而且你屬於用技術入股的股東,當然要按公司法承擔股東的責任,股東的責任就是財產責任,賺了錢你可以分到紅利,賠了股東必須承擔財產的虧損責任,也就是錢的責任,你欠債不要還錢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一齊合作就要共同承擔責任,除非提前說好,大家要有共同奮鬥為宗旨

7樓:

你可以用你的技術賠償呀。

簽訂技術入股合同應注意什麼?

8樓:

簽訂技術入股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合同當事人的基本資訊情況,

第二,入股技術的內容,所佔公司股份的比例;

第三,工資的支付或者如何分紅;

第四,退夥的條件,以及退夥後的分紅方式,數額;

第五,合同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的支付;

9樓:甄芷波

這個合同牽扯的事項很多,比如你的技術是否有專利,你們股份的比例等等,因為涉及開公司,所以還涉及公司章程。

請教用技術入股有哪些注意事項?

10樓:就醬紫吧

1、技術入股,可能還沒有盈利就被解僱,那麼就無法獲益。

2、如果是技術入股,五年後又沒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紅,當然是有份的。如果僅僅是合同約定做專案,就要看合同怎麼約定,而且應該也不是分紅的性質。

3、如果評估通過,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個新的實體,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合同的約定,其次看入股時雙方的約定,因為可以通過後來的合同變更前面的合同。

4、技術入股等非貨幣財產入股根據《公司法》第九百三十七條規定是要評估作價,核實財產,如果沒有經過評估,以協議方式約定獲得利潤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確說明,你作為股東,佔有30%的股份,這樣才合法,如果是隱名的股份是很有風險的。

11樓:小呱呱叫

你是實際上的乾股,15%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你的工作能力確實強,而且有足夠的經驗與閱歷,你也可以爭取20%以上的份額。

退出時返還股份是可以的,也是合理的,(考慮萬一退出時不一定那麼好劃分幹過時間的利潤,與實際利潤裡有很多是投入到擴大規模與生產上了,也就是純利潤的計算是要仔細的研究劃分才能定下來,不要輕易的簽下合同,先小人後君子,要分清楚了,是不是每年或者每個季度結算利潤,在投入的資金是不是全是從他的85%利潤裡出,如果你出了怎麼算? 也應該有讓你增加股份的機會,現在的比例是不可取的,激勵機制缺乏,有沒有10%的管理層分紅?感覺東家缺少科學管理的思維。

)古時候的大掌櫃與東家也是這麼分的,只是大掌櫃一般都是30%以上50%的也有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真是不知道好歹,我要是你們老總肯定很傷心。

技術入股一般不能超過10%,給你15%已經不錯了。

你們的股東《股東合作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

你一分錢沒出,公司給你15%是因為你工作認真,公司希望把你加入核心團隊才會這麼做,當然不能在你離開後還持有股份了。只要你認真工作,和公司一起成長,老闆有什麼理由要踢掉你,除非他大腦進水啊。

其實這**份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工作乾股,你在公司就享受乾股而且可以分到每年利潤。

至於你說的“2、如果一有天公司狀大了,老總找個藉口把我踢了,那我辛苦拼下的市場不就白費了嗎? ” 我想問你,難道你平時工作,公司不給你工資嗎?

13樓:

不談股份合作,只要你自己可以接受的待遇要求(包括工資和獎勵等所有你的應得收益),拿到現錢遠比你得到的乾股有保障,不論你和公司簽訂什麼內容和形式的合作協議書。

技術入股協議,技術入股合同範本

內容來自使用者 惠興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以技術出資的形式入股 省 市 科技 下稱 公司或公司 一事達成本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 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 的產品技術和專利,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術等智力成果 技術方案作為無形資產入股乙公司。第二條 甲...

新公司法哪條有對技術入股的規定

1 公司法第27條 2 可以用貨幣估值的技術,如智慧財產權等,可以作為公司出資,不能估值的無法作為出資 3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 智慧財產權 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但是,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

關於專有技術入股個人所得稅問題

您可以參考依據財稅 2015 41號 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一 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於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同時發生。對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的所得,應按照 財產轉讓所得 專案,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國稅函2005 19號文,對個人將非貨幣性資產進行評估後投資於企業,其評估增值取得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