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當你sb啦!從法律角度來說這屬於家庭糾紛類別。「斷絕父子關係(血緣關係)」這條是絕對!
完全不成立!不存在的。就算父母離異或死亡,父子關係(親屬關係是始終存在的)這種關係是從你被生下來就確立了的!
也就是說你始終是你父母生的!除非你重新投胎,你就和父母就沒有直系血緣關係啦!只要你是你父母生的,你就一輩子都是父子(血緣)關係啦!
「斷絕父子關係(血緣關係)」是純粹的個人想法,家庭矛盾,法律是不予支援的,法律規定從你出生起你和你父母的關係(血緣關係)就是確立了的!這種關係將伴隨終生!你說怎麼斷絕血緣關係??
你也是!!提這種沒有意義,沒有頭腦的問題!你怎麼這麼自私啊?
你不考慮你男友的感受?男友為了你竟然可以背棄家庭,可見他多麼愛你!你可以為他同父母斷絕關係嗎?
你男友真的放不下你,愛你。可是你知道他心裡有多痛苦嗎?你要明白他的世界不全是屬於你的!
他還有他的家庭!你還真希望男友為你跟他家庭斷絕父子關係啊?真的愛你的男友,就應該為他著想,讓他過上他想要的幸福生活,而不是讓他變成你所想要的他!
你怎麼不想想問問怎麼解決你們家庭間的矛盾!!得不到雙方家庭支援和祝福的愛情是不會幸福的!你知道他在想什麼嗎?
他想無論多苦他都不會放棄你!他希望能牽起你的手和他一起面對風雨,冰釋矛盾。可你卻在想「斷絕關係只要父母單方去就可以了麼?
未免也太簡單了吧?還是男友家裡找的藉口???」你懷疑你們的感情,你站在你男友角度為他想過他的處境和感受嗎?
傻女孩!
2樓:
父子關係可以斷絕嗎?
3樓:八三老人
有血緣關係的父母與子女在法律上是無法斷絕,你的描述不會有律師**。
4樓:關棟樸飛雙
父子關係從法律角度是不能斷絕的,除非死亡。
5樓:
在法律上的父母和孩子之間的血緣關係不能被切斷,你的描述不是由律師代表。
6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們倆分手或者離婚吧!我就是這種狀態的一個活生生例子。我和媳婦結婚8年了,有兩個孩子,兩邊家人之間也有矛盾。
以前我有工作給家裡的人都買東西,也給爸爸買。今年企業倒閉了,我很窮。結果爸爸給了我一點錢,我平時很省,這些天孩子暑假,我說帶他們吃點肯德基啥的。
結果我爸爸說我「沒本事,亂花錢xxoo」要我把錢還回來。我只能難受的跟媳婦說「離婚吧,這家庭給了我太多壓力了」,我爸也準備跟我簽了脫離關係書。所以分開,想辦法自己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不承認該類協議書具備法律效力
8樓:傻子歡兒
親生父子關係無法在法律上斷絕。
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繼子女。
符合法定條件可以解除父子關係。《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沒有過任何的撫養教育,那麼他們之間只是純粹的姻親關係,雙方無任何權利義務關係。
2、親生子女。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子女關係分兩大類: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和擬
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
如果是親生關係,我國是沒有法律依據能夠解除。私下的協議不具備法律責任。
建議遇到任何事都要好好商量,珍惜親情,不要一時衝動。望採納謝謝
9樓:匿名使用者
誰說的?找我,我幫你斷絕
請問如何辦理脫離父子關係手續?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證處不能辦理脫離父子關係。
公證處並沒有辦理斷絕父子關係的能力,並且父子關係是法定的,不能隨意斷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宣告、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現實中的確存在著所謂斷絕父子關係的情況,對此,只能說明父子關係惡化到了極端嚴重的地步,但這種行為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11樓:召平賓明朗
脫離父子關係法律上是沒有任何效力的,不管父子雙方簽訂任何協議或者合同,法律上都沒有任何效益!
12樓:法邦網專家
只能辦理名義上的脫離。雙方寫一張脫離關係協議。
所謂脫離父子關係除了收養法規定的以外一般不能是完全的脫離,但可以有限的脫離。
比如說,不能通過協議的形式來規避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但是可以通過協議來約定分開生活以及贍養的方式。
13樓:來自青原山專注的粉薔薇
讓你父母離婚,你歸你母親,這樣可以斷絕父子關係
辦理斷絕父子關係需要哪些步驟?
14樓:華律網
親生父子是不能斷絕父子關係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許子女與父母斷絕關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15樓:盡心的云云老師
①如果是親生父親,很抱歉,斷不了。除非你和其他人形成合法的收養關係,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②如果是你繼父,你隨時可以回到你親生父親那裡,從而與你繼父斷絕關係。
③如果是你養父,仍舊可以達到斷絕父子關係的程度。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協議解除養父母關係的,應當去民政局辦理相關手續。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辦理斷絕父子關係。
父子關係是屬於具有血緣關係的自然屬性,不可能斷絕,也不可以通過法律程式來斷絕。
同時,根據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的法定義務,子女對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贍養的法定義務,這個法定義務是不可以通過法律程式來放棄的。但是,如果父母自願不要求子女承擔贍養義務、支付贍養費的,則屬於對自己權利的放棄,法律並不禁止。
另外,如果父母想要剝奪子女以後對自己的遺產的繼承權的,父母可以通過在生前立遺囑的方式來進行處理。
但是,如果所述父子是屬於收養關係的,則可以依法根據《收養法》的相關規定來解除雙方間的收養關係,從而達到斷絕父子關係的目的。
《收養法》
第二十六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週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係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登記。
17樓:傻子歡兒
親生父子關係無法在法律上斷絕。
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繼子女。
符合法定條件可以解除父子關係。《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沒有過任何的撫養教育,那麼他們之間只是純粹的姻親關係,雙方無任何權利義務關係。
2、親生子女。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子女關係分兩大類: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和擬
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
如果是親生關係,我國是沒有法律依據能夠解除。私下的協議不具備法律責任。
建議遇到任何事都要好好商量,珍惜親情,不要一時衝動。望採納謝謝
18樓:匿名使用者
原則上來說,斷絕親子關係,是不被法律所允許的,就算你父母從沒養過你,你也不能以此為斷絕親子關係的理由。如果你父母真沒養過你的話,如果你還沒成年而又沒有生活收入的話,那麼,他們就會構成遺棄罪,要坐牢的,但是,這樣也不能斷絕親子關係,將來他們老了,你還是要對他們付扶養責任的,否則的話,也一樣是遺棄罪,也一樣要坐牢。
但是,如果你真想要和他們斷絕親子關係的話,也不是沒有辦法的,那就是找人收養你,那麼,你和生交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可以因此而終結,而和你的養父母建立新的擬製的親子關係。
不過,關於收養,還是有很多條件和限制的。我就不說了。
反正,不管他們怎樣對你,除了收養以外,你是沒辦法和他們斷絕親子關係的。就算他們虐待你,最多也只會被禁止行使親權,但將來,你還是要養他們,所以,除了通過收養,斷絕與他們的關係,並與養父母建立新的親子關係,你才有可能擺脫他們....
19樓:匿名使用者
親生的父子是不能斷絕關係的
沒有這樣的部門辦理斷絕手續
但是養父子關係是可以斷絕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父子關係是永遠也斷不掉的,因為你身上留的是他的血
他在怎麼樣也都是你的父親,不能不管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你可以改姓,讓他永遠消失。怎樣讓你失去人性,忘記你是人,那樣你就和他徹底脫離了
如何斷絕父子關係,請問如何辦理脫離父子關係手續
現在的問題根本不是你跟他是否斷絕父子關係,而是如何幫助你母親。第一,離不離婚不是他一個人說的算的,只要你母親不同意,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可以支援他離婚,我國法律根本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如果他執意要離婚,你母親也不想繼續這段婚姻裡,也要通過法律保護你母親的權利。因為財產怎麼分不是他說的算的,是由法院來判定...
和父母斷絕關係要什麼手續,跟父母斷絕關係都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上沒有斷絕血親關係一說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父母子女關係分兩大類 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和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是基於子女的出生事實而產生的,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式或其他方式人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是基於收養或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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