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緩刑假釋建議的情形是什麼,撤銷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2022-01-01 16:00:01 字數 4099 閱讀 6383

1樓:華律網

對於「撤銷假釋」,《刑法》第八十六條規定:「被假釋的服刑人員,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發現被假釋的服刑人員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被假釋的服刑人員,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安部門有關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式撤銷假釋,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罰。」對於緩刑的撤銷,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2樓:戚廣利

緩刑、假釋的社群矯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緩刑、假釋建議書並附相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作出裁定:

(一)違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節嚴重的;

(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或者接受社群矯正期間脫離監管,超過一個月的;

(三)因違反監督管理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機關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

撤銷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3樓:華律網

緩刑是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一種刑罰制度,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一定的條件,否則,就要宣告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那麼緩刑撤銷由誰決定的呢?撤銷緩刑由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向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提出,並由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

根據刑法第七十六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撤銷緩刑判決的情況: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的。

5樓:熱浪人間

關於撤銷緩刑的情形,在《刑法》中有如下明文規定:

第七十七條【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緩刑的撤銷有哪些情形,暫緩量刑的特點是什麼

6樓:土流集團

一.緩刑的撤銷有哪些情形

關於緩刑的撤銷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根據刑法第七十六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二.暫緩量刑的特點是什麼

1、對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為經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的,應當作出有罪宣告。緩量刑不同於緩宣告制度,緩宣告,是對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暫時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間內,如果沒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決。

緩量刑是以宣告行為人有罪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決,更能體現罪行法定原則。

2、對被告人暫不處於刑罰。緩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時判處具體刑罰。緩量刑不同於緩執行制度,緩執行,是人犯受刑罰宣告後於一定期限內附條件地暫緩執行。

緩量刑是暫緩適用刑罰,而不是暫緩刑罰的執行。

3、考察監管機構和人員健全。對暫緩量刑的人員,由設定的專門機關負責監管,並由專職的考察官進行考察。

4、考察監管程式規範。對暫緩量刑人員的監管考察,按照規範的程式進行,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相互制約。採用暫緩量刑制度,能夠真實體現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避免現行緩執行制度存在的弊端,更好地發揮緩刑制度的作用。

撤銷緩刑的情形 ?

7樓:華律網

緩刑考驗期,是指法律規定的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社會上對其進行考察的期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應當撤銷緩刑,予以收監執行。那麼,緩刑考驗期撤銷緩刑情形有哪些?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撤銷緩刑的條件是:一、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撤銷緩刑由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向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提出,並由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

哪些案件不能適用緩刑,什麼情形下應當撤銷緩刑

8樓:未來法律

您好;一、哪些案件不能適用緩刑

依我國刑法規定,對犯有數罪的犯罪分子,必須具備數刑中最高刑期在三年以下,決定執行的刑期也在三年以下,而數罪又都具備緩刑的其他條件的,才可以適用有期徒刑緩刑,從司法實踐來看,這種情況幾乎沒有。

罪刑相適應原則是我國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其核心內容是犯罪社會危害程度的大小決定了刑罰的輕重。依據我國刑法規定的緩刑適用條件,除了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外,還應當同時具備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這個實質要件,當然還包括非累犯條件。數罪併罰的犯罪分子既然犯了數罪,表明其主觀惡性較重,一旦條件允許可能再度危害社會。

二、什麼情形下應當撤銷緩刑

我國刑法第77條規定了撤銷緩刑的法定情形,即在緩刑考驗期內,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緩刑:

1、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都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如果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而在考驗期滿後才被發現,只要未超過追訴期限,仍應撤銷緩刑,按數罪併罰原則,決定執行的刑罰。

2、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被發現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漏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新發現的漏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3、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按照以上規定,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內無論是犯新罪或發現漏罪沒有判決,還是有嚴重違法行為者可能成為撤銷緩刑的條件。此外,刑法第72條2款還規定,緩刑的效力不及於附加刑,即不論緩刑是否撤銷,被判處的附加刑均須執行。

社群服刑人員五種應當撤銷緩刑和假釋的情形

根據 社群矯正實施辦法 第二十五條 緩刑 假釋的社群矯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緩刑 假釋建議書並附相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作出裁定 一 違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節嚴重的 二 未按規定時間報到或者接受社群矯正期間脫離監管,超過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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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考驗期分為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兩種。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沒有執行完的刑期 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10年。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刑法規定的情形,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並公開予以宣告。在假釋考驗期內,被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