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暴風雪影
同居關係沒有法律保障,財產分割,雙方協議處理。
2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這一規定比較模糊且不是很全面,《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五條對此明確指出:
「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唯須注意的是,被宣告無效的婚姻不得適用婚姻法有關夫妻財產製的規定。
無效婚姻在被依法宣告無效後,雙方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推定為雙方的共有財產,主張歸個人所有的,應承擔證明責任,如有證據證明為其個人所有的,認定為個人財產。對於雙方共同共有的財產,按民法通則有關一般共有財產的規定合理分割,並應當照顧無過錯方。這裡所謂的「無過錯方」是指本人不具有婚姻無效的情形,且善意相信登記成立婚姻有效的一方。
這體現了對善意當事人財產利益的保護。
在審理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案件時,立法規定應保護合法婚姻當事人的權利,但具體形式未作規定。《婚姻法解釋(一)》為此突破了以往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不列第三人的傳統認識,為了更好地保護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在該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允許其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蔘加有關重婚導致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案件的訴訟。
(摘自《婚姻案件審理要點精釋》,何志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23年出版)** | 法信(legal_information)
3樓:春丶哥
要真是分割財產我記得有個事實婚姻。。。但忘了具體原則,,,
4樓:賴萊哀元緯
如何所述,房子是他的個人財產,後期等於是你幫他還款,如果分割的話,他得到的多,對你來說這套房子你要話的不太合適,你將付給他一大部分的錢。
未婚同居關係的財產分割?
5樓:華律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8條、第10條、第11條、第12條也對未婚同居的財產作了規定,概括為:解除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6樓:法邦網專家
雙方未登記結婚,房子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其他物品女方能證明是女方買的,則歸女方所有。
分手後雙方同居期間的財產應當如何分割
實踐中,以夫妻名義同居後,雙方又決定分手的,根據當前的法律,因為難以認定為事實婚姻,所以雙方分手時將按同居財產分割。不過,在進行分割時,要先確定同居雙方共同財產和個人所有的財產。屬於同居雙方共同財產的範圍如下 1 工資 獎金 2 從事生產 經營的收益 3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 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同居(沒有結婚證)生活的財產可以分割嗎
回答同居多年沒有結婚證的,則雙方一般屬於同居關係,如果同居期間產生了共有財產的,也可以分割,但對共有財產不能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按一般共有處理。如果雙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公佈實施以前同居,且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但沒有辦理結婚證的 則雙方之間的關係按事實婚姻處理,雙方具有合...
財產分割問題,財產的分割問題怎麼處理
如房屋系父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則房屋的一半屬於遺產,另一半歸你母親所有。母親 兒子和女兒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繼承。故,母親獲得2 3,兒子獲得1 6,女兒獲得1 6。如果房屋已經 所得款項也應當按照此比例進行分配。你母親為第一繼承人,兒子,女兒分別為。以為10單位,母親分得夫妻共有的一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