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謹慎
無配偶者與無配偶者同居和無配偶者與有配偶者同居兩種;後者則可以區分為: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與有配偶者同居兩種。前者中的無配偶者與有配偶者同居可以歸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之中。
因此,上述兩種分類可以具體型別化為兩種:無配偶者與無配偶者同居、無配偶者與有配偶者同居;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有配偶者與有配偶者同居兩種。
因此,同居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兩類。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一)》)第2條規定:「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擴充套件資料
同居的形式
第一,事實婚姻形式。
2023年2月2日頒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見》對事實婚姻進行了定義,「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該種模式在當代中國非婚同居關係中存在最為普遍。
第二,試婚形式。
在《家庭》雜誌的一項調查中,1/6的人明確表示同居是出於試婚的目的:25%的同居者認為同居可以正式結婚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24%的同居者認為,同居就是為了在結婚之前,如果發現雙方不合適時能夠容易地分手。這表明試婚是非婚同居者的主要動機。
第三,老年同居形式。
目前,非婚同居不侷限於年輕男女,也包括許多喪偶的老年人。主要是因為老年人再婚往往會因為子女的反對和財產的糾紛等因素而存在很大的阻力,因為同居並非合法婚姻而不受法律的規範,所以不存在財產繼承和子女扶養的負擔。
知識延伸:非婚同居的構成要件
關於非婚同居的構成要件,因不同的學者對非婚同居的界定有不同的觀點,而又存在差異:
(1)「三要件說」,即包括雙方當事人完全符合結婚的法定實質條件、雙方當事人無結婚的意願、同居生活要達到一定的期限三個要件;
(2)「四要件說」,即結婚要件、共同生活、公開承認、持續期間四個要件。
(3)「五要件說」,包括主體方面、內容方面、主觀方面、客觀方面、及一定時限等五個要件。
2樓:堅壁疏曉燕
只要在一起居住就叫同居,時間長短不影響事件的性質
3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界定同居很簡單。只要倆個人出於某種目的而暫時居住在一起,這就是同居。居住證,街坊鄰里都可以證明是在一起居住。
不過同居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解除婚姻關係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可以隨時出於當時人的意願而終止關係,對雙方都具有很大的自由度。同居總體來說不好的現象,因為對同居各方都沒有任何保障。
1樓的答跑題了!你那是非法同居!
4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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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界定婚外同居,如何認定同居關係
5樓:知產管家
一、婚外同居怎麼界定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他們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的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的行為。婚外同居需要滿足三個條件,才能構成婚外同居的情況。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義;
3、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
在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在民法上,2023年之後,法律不認可事實婚姻。也就是說對於沒有領取結婚證,但是有配偶的,屬於同居關係,法律不認可此時的婚姻狀態。因此,一方與他人同居時不構成婚外同居。
二、婚外同居算不算重婚?
廣義的婚外同居包括重婚的情況。但是狹義的婚外同居不包括重婚的情況。需要了解婚外同居算不算重婚,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什麼是重婚。
(一)、什麼是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為。
1、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式認定。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也就是說,雖然在民法上並不承認事實婚姻了,但是在刑法上對事實上的重婚還是會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婚外同居算不算重婚?
根據以上對於重婚的認定,我們可以看到,不以夫妻名義的婚外同居是不構成重婚的。也就是說,只要是不以夫妻名義的婚外同居,都不算重婚。法律上對此種情況沒有處罰的措施。
但是,對於婚外同居造成的損害,婚內的另一方配偶可以再收集證據的基礎上提出離婚損害賠償。雖然在刑法上沒有什麼處罰措施,但是在民法上,還是可以請求一些賠償的。
6樓:夢迴大明做公主
已婚男女與他人不以夫妻名義同居三個月以上,即婚外同居
法律如何界定婚外同居?
7樓:華律網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樓:法邦網專家
馬律師,男方這是不止一次的惡習了,以前我幾次沒有班上釘釘的證據,反倒被他弄得很被動(您知道,這種事朋友知道,也不會幫你作證的)。這次我想離婚,請問私人調查公司的證據能幫助我嗎?
非法同居法律,同居如何界定,婚外同居如何界定
9樓:愛穿拖鞋
一、婚外同居怎麼界定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他們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的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的行為。婚外同居需要滿足三個條件,才能構成婚外同居的情況。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義;
3、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
在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在民法上,2023年之後,法律不認可事實婚姻。也就是說對於沒有領取結婚證,但是有配偶的,屬於同居關係,法律不認可此時的婚姻狀態。因此,一方與他人同居時不構成婚外同居。
二、婚外同居算不算重婚?
廣義的婚外同居包括重婚的情況。但是狹義的婚外同居不包括重婚的情況。需要了解婚外同居算不算重婚,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什麼是重婚。
(一)、什麼是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為。
1、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式認定。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也就是說,雖然在民法上並不承認事實婚姻了,但是在刑法上對事實上的重婚還是會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是怎樣界定同居關係的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律上認定同居關係並不是建立在在合法婚姻的情況下的,也就是其中一方或雙方有其他婚姻,在性質上是違法的;男女雙方的同居生活並沒有干擾到其他人,雙方沒有其他婚姻關係,沒有破壞他人的家庭;夫妻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卻以夫妻的名義生活。
11樓:水果和沙拉
男女兩性在性關係基礎上共同生活。男子或女子在同性戀基礎上共同生活也被認為是同居。同居包括男女之間的結婚同居和非婚同居。
在中國,只有結婚同居是合法和有效的,受到法律保護;非婚同居則是違法得不到法律保護。 非婚同居關係的當事人,既有雙方均無合法配偶的。也有一方或雙方已有合法配偶的。
有合法配偶或有合法婚姻關係的一方又與他人同居,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事實上的重婚,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另一種是姘居,即無夫妻名義的公開同居。以上均屬非婚性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11月21日《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中明確規定,在2023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以前,沒有合法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則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若起訴時雙方均已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若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法律怎麼認定同居關係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律上認定同居關係並不是建立在在合法婚姻的情況下的,也就是其中一方或雙方有其他婚姻,在性質上是違法的;男女雙方的同居生活並沒有干擾到其他人,雙方沒有其他婚姻關係,沒有破壞他人的家庭;夫妻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卻以夫妻的名義生活。
根據《婚姻法》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13樓:
婚姻法意義上的同居是怎麼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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