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律部落
不能直接過戶,但是也不用其他兄弟姐妹到場簽字,而是要先拿著遺囑公證書去公證機構做一個「繼承權公證」,然後拿著遺囑公證書、繼承權公證書、房產證以及其他相關證件才可以到房管局辦理繼承過戶。
【法律分析】
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並於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遺囑是基於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為,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
遺囑既是遺囑人處分其個人財產的民事行為,就只能就遺囑人個人的合法財產作出處置。房產繼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房產繼承,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
而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定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後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所以需要先進行公證,按照遺囑再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2樓:以秋梵暄
1.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定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後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對遺囑內容有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遺產分割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房地產管理機關根據判決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3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還要辦理繼承公證,需要其他兄弟姐妹到場簽字,如果他們不籤,就要走法律途徑,去法院,但是你贏的機率很大
4樓:金星百合
不需要其他人的簽字了。
法律問題:家父去世了,沒立遺囑,名下有一套房產,想要過戶給我母親,是否需要我2個同父異母的哥哥同意
5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與你母親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即使只登記了你父親的名字,也屬於你父親和你母親的共同財產。也就是說,此房屋的所有權你母親原本就有一半的份額,另一半才是你父親的遺產,遺產才發生繼承的問題。
你家戶口本上如果就你們五口,直接拿這個和你父親死亡證明,還有你們三個放棄繼承的證明,就可以把房子過戶到你母親名下。
如果那兩個哥哥哪天突然跳出來來主張繼承份額,那就可以用你上面說的他們已經不與你父親來往20多年等事實抗辯(鄰居、親朋都可作證),法院不會支援他們的~
6樓:lawyer徐旭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訴您的2位哥哥,要求對遺產進行分割;家庭成員表上沒有您的2個哥哥並不影響他們享有法定的繼承權;您去房管局辦手續,一般都會需要法院判決書或者公證書的;根據您所述,您的2個哥哥的行為並不構成遺棄、虐待您父親,屬於未盡贍養義務,對於遺產分配多少有影響
7樓:辰炎
我覺得你最好收集一下有關你的2個哥哥沒有盡贍養義務,同時還毆打你父親,有關這方面的證據,你可以叫有關你哥哥毆打你父親的目擊者,還有證明你父親去世後你哥哥們沒來參加葬禮,也再出具一份你哥哥們沒有盡贍養義務的證明,可以是村委會或者居委會出具的證明,也可以是相關知情人出具的證人證言
8樓:鴻運當頭
你這個事情沒有你說的那麼複雜,首先,你母親和你父親是否是正當的夫妻關係,如果是,這個房產的一半產權是你母親的,剩下的一半,是你母親和你們哥五個均分的,你看看他倆現在能佔多少?這是正常繼承的情況。如果你只是想辦理過戶他們不配合你只有到法院起訴,你們哥幾個放棄繼承權,房產歸你母親,法院傳喚自然就找到他了,他要不來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這時候你就得準備2個哥哥遺棄、虐待了你父親的證據了,可以使叔叔們的證言作證。你到房管部門是不行的,他們只認法院判決和公證處公證的遺產繼承協議,即使你瞞過去了,他們可以告你惡意取得。希望對你有幫助
母親去世,父親想把房產做繼承遺囑公證給我,如百年後過戶還需不需要其他子女簽字
9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公證遺囑的效力是最高的,但至於百年之後的法律效力,我想應該看百年之後的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吧。現在無法推測。因為中國的法律是不斷完善,不斷改進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
百年之前,也就是《大清律例》之類的法令肯定不能在2023年適用,一樣的道理。
10樓:離箏
要看房產在誰名下,如果是你父親的名字就不需要,是母親的就需要
11樓:
母親去世有沒有留下遺囑?若是沒有的話,其他子女就是有份額的,還需要其他的子女同意才是可以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名下份額立遺囑給你並經公證,這沒有問題。但問題是你母親名下的份額的處置。你母親在世時如無有效遺囑,則她過世後,該房產屬於母親名下份額就適用法定繼承,即由你父親、你、你其他兄弟姐妹共同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依照你父親的遺囑,該房產的絕大部分份額應已歸屬於你,但你其他的兄弟姐妹仍佔有著繼承你母親的較小的份額,故該房產過戶時,仍要其他共有簽字。最後是你屆時對其他共有人予以適當補償,他們把各自份額以宣告放棄並辦理公證,再到房產局、國土局辦理過戶登記。
遺產繼承問題。我母親有一套房子,母親去世後外婆也去世了,想問問關於我的舅舅們繼承權的問題。 10
13樓:匿名使用者
做過公證放棄的肯定沒有了,不願意放棄的,他打的就是遺產官司,因為母親去世前沒有立下遺囑,所以是有遺產的,但是如果你舅舅分過房子的話就沒有了,如果沒有還親情的話就給個2-3萬,如果他不同意那就只能走司法程式了。這中間就要牽扯很多別的東西了,比如母親生前有沒有說過房子的事情,還有你舅舅在母親在世和去世的時候有沒有盡到贍養義務。這些都是判定的內容,但是必須要有證據,你說沒用他說也沒用,有證據這就能判定。
14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的共同財產,60萬的一半,30萬在你母親去世時作為遺產發生繼承,由你、你父親、你外婆各繼承10w,然後,在你外婆去世時,你外婆的財產(包括10w),由你4個舅舅、3個阿姨、還有你(代位繼承)你外婆的財產。因為其中6個已經放棄,所以只有你和你舅舅繼承。你母親的那個10w元,就分成你、你舅舅兩人各5w元。
所以綜上,你舅舅可以拿到5w元的房子錢。
15樓:千里單騎的驛站
你好,房子是你父母婚姻共有財產,父與母每人各佔一半產權權益,父母離婚時未對該房做離婚財產分割,因此,你父親仍享有50%的產權。你母親去世為留遺囑,則母親的產權份額應按《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由所有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平均分配,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合法配偶、父母、子女。
你母親遺產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應是你與外婆兩人,你與外婆每人繼承25%。外婆去世沒有遺囑,外婆繼承的產權份額再次由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平均分配,即由你(代位繼承)、4個舅舅、3個阿姨共8人平均分配外婆的遺產。
另,夫妻離婚時未對共同財產做分割,任何一方可通過法院起訴分割婚姻續存期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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