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因此,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哺乳期後的子女,由雙方協議,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2樓:匿名使用者
1、夫妻離婚,子女撫養問題,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由法院判決。
2、一兒一女,要看孩子年齡。2歲以內的孩子,由母親撫養。2歲以上到10週歲的,
看孩子與父親或者孩子與母親生活在一起,對孩子成長最有力。
孩子10週歲以上到18週歲之前,和父或者母在一起生活,要徵求孩子的意見。
3、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
如果孩子均在10週歲以上,有可能男孩判給父親撫養,女孩有可能判給母親撫養。
3樓:淡寫人生
哺乳期的給母親
三歲以下的多半是母親,父親條件好也是可以的
兒子大了,問他的意見,如果不懂,還是以家庭條件,和生活環境更好為前提條件
我們是二婚,帶著個兒子嫁給他的,離婚兒子會判給誰
現在離婚對你一點好處也沒有,如果暫緩的話,你的孩子判給你,但是你一定要有經濟基礎才可以,如果你沒有你要出去有很高的工資,還要有小孩戶口,要上學的,條件上要有支援孩子的能力否則很難要回,除非你老公不要,一定要把孩子的戶口轉好 如果兒子還小就是你,如果兒子大了 12歲 聽兒子的。老公是二婚前面離婚有個兒...
離婚後,女兒判給母親。女兒有權繼承父親的房子嗎
這個扶養關係跟繼承是兩碼事。雖然你不是你爸爸扶養你,但是你有這個繼承你爸爸的房子的權利,你是他的親閨女啊!除非你爸爸把房子過屍給別人。繼承開始後,如果被繼承者生前沒有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人即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定繼承遺產,被繼承者的女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離婚後,女兒判給母親。女兒有...
我兒子是上海戶口,我和老公離婚了,孩子判給我還是外地戶口,我
可以遷到嫡系親屬或親戚家裡,只要親屬或親戚願意接受才行。我和老公離婚了,兒子判給我戶口和爸爸在一起是上海戶口但我兒子是殘疾人他爸爸也不管兒子就一直和我在上 我和老公離異,有一個不到一歲的小孩,我老公是上海戶口,我是外地戶口孩子的戶口怎麼處理 可以的,只要你有可以遷戶口的房子,房子面積要達到可以辦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