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春來佳景
既然公司沒有給你購買社保,那麼公司存在違法行為,你不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單位,你隨時可以要求公司辦理離職手續走人,更不存在要支付公司違約金的問題。所以你不需要擔心,你走時可以要求公司一次性結清你的工資。祝好!
2樓:泳鑫
應該不需要,只要你能在一週內交接完工作就行,儘快申請辭職吧。
3樓:匿名使用者
還交什麼違約金?公司不賠你五個月的工資就不錯了。離職當天就可以走,不要提前申請,另外工資一分不少結算,如果公司以各種藉口推脫,就說個人社保還沒交,現在要求補辦社保,看他還敢拖你工資?
你現在佔主動地位,不要怕他們。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沒跟你簽訂合同也沒有購保險,已是違反勞動法,你隨時可以要求公司辦理離職手續,不存在違約的問題,公司需付清你的工資,補交你半年的社保,別把半個月的工資不當回事,公司若不付你工資,可以通過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至於補償金 ,畢竟你是主動辭職,公司應該不會給,但你可以跟公司協商,儘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5樓:業務
沒簽合同,那是違反勞動法了。單位既不給你解決編制也不給你繳納社保,這已經違法。
你可以向當地勞動局舉報.機關單位直接上級管理單位投訴.注意要帶好證據.
但是你主動辭職.單位不會給補償金.但是呢你們可以協商.
你可以提出各類你本該有擁有的各類福利和保險.看看可以獲得多少補償金
關於辭職和工資的問題,關於辭職工資怎麼算的問題?
勞動者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結清勞動者所有的工資,併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和社保轉移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自己辭職有沒有錢賠,自己辭職勞動法有沒有賠償
沒簽合同的有賠償 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
關於KFC兼職合同中途辭職問題,關於KFC兼職合同中途辭職問題。
用工必須簽訂合同,這是勞動法規定的,這是約束,更是保護。作為單位,一般會關注離職理由。由於你簽約時,高考志願還未填,如果真是赴外地求學,一般單位都會理解,不會刁難的。根據 勞動合同法 勞動者從單位辭職提前30天書面告知即可。勞動者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僅兩種情況要交違約金。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