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男人每天打電話不見面,女的苦苦等他7年!他說他在監獄其實他根本就沒進去。他至今未婚能說明什麼

2022-06-26 06:57:08 字數 3991 閱讀 7759

1樓:

這樣的人品還值得你等七年嗎?再說他不見你,你認為他有可能就沒有進去,你也許猜的很對,一個做牢有不說真話的人,你為他苦等七年,你也算可以的了,可是是他太有人格魅力了,或者就是你她傻,俗話說的好,傻老婆等漢子,你算一個,但是你不是夢江女,你哭不到長城八百里。就這樣吧,無話可說了。

2樓:夢幻之庭

這是騙你的,他如果每日在監獄裡打**比你姐是不可能的因為監獄裡管理是非常嚴格的是沒有可能每天都打**給你打**了七年,所以這些你不能夠相信,他絕對是一個**,騙了你七年你也相信。

3樓:

你為他苦等七年,你也算可以的了,可是是他太有人格魅力了,或者就是你她傻,俗話說的好,傻老婆等漢子,你算一個。

4樓:吉恬雅

你一男人每天打**不見面,你的苦苦等他今年他說他在監獄,其實他根本沒進去,她至今未婚,能說明什麼意義,男人每天打**不見面你都股股等他七年,他說他在監獄,其實他根本沒進去。至今未婚能說明什麼利益,難以每天打**不見面女的過我等他七年。

5樓:0鐵骨銅心

說明他就是想騙你,有賊心沒賊膽,自己膽小如鼠或得了「氣管炎」不敢付諸行動。

6樓:杞昊空

感情的事最難說了,每個人都沒有辦法理解。所以解鈴還須繫鈴人!見一面也好,解開這個心結。

7樓:劣

這個男人不靠譜,離他遠點吧。

8樓:諦聽者

他起碼是在逃避這個女的。

9樓:青龍一怒衝雲霄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10樓:卣散開晒

簡介 李世民,大唐皇上配音 趙小明

素媛案主犯稱不記得當時情況,希望和受害者見面,是否該答應他?

11樓:墨黑家族公民

不應該答應他,因為此類事件他進監獄次數不低,並且還為自己因喝酒作出的事件而去申訴,而不是取得被害人家屬的原諒,沒一點懺悔的意思,在監獄,68歲可以一小時做一千個俯臥撐,這體力很好了,這絕不能答應他的請求,不知道他會幹什麼。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答應,這種人就不配獲得任何的權力,在證據確鑿的情況還行狡辯,並且當受害人再次見他會勾起受害者的痛苦回憶,不應該答應。

13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素媛案主犯稱不記得當時情況,希望和受害者見面,我覺得不應該答應他。這個案犯可能要對受害者進行威脅,為了保證受害者的安全,不要答應他。

14樓:體育叮叮咚

不應該。**給素媛一家帶來的傷痛是一輩子難以抹平的,如果安排他們見面,一定會加重這一家人的痛苦,對他們造成二次傷害。

15樓:在翡翠谷抖腿的開心果

當然是不應該答應他的,本身他給受害者已經造成了這麼大的傷害,如果說再讓他去見受害者的話,只會讓受害者心理遭受到打擊,會更加的痛苦。

16樓:牧馬人

犯罪嫌疑人,說記不住犯罪時候的情況,其實這都是狡辯,主要還是為了讓自己脫罪,一定不能夠原諒他,讓他受到制裁。

17樓:倒黴喜歡我

我覺得不應該答應他,雖然他忘記了,但是受害者不曾忘記,這是她心頭難以抹去的陰影,她會記恨一輩子,不會輕易遺忘的。

18樓:愛貓咪的葉子

我覺得不應該答應他,因為這個人在監獄很多年都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說明他根本就沒有反悔之心,而且他當年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是非常嚴重的,所以再見面很有可能會勾起受害者的害怕心理。

19樓:玥陽

不可以。這個人就不應該放出來,這簡直是對受害女孩的再次傷害。他就是惡魔,絕對禁止他再出現在孩子面前。

20樓:小

當然是可以答應他,反正見面也不能怎麼樣,就讓他們互動一下,再審問就會讓他們特別配合,

21樓:科維奇呃

當然不能答應,他的行為已經給小女孩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和生理上面的影響,見面只會影響女孩的情緒。

22樓:鎖玥

不應該答應他,因為他的行為已經對小姑娘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心理都有陰影了,再見面可能會報復,或者給小姑娘造成二次傷害

23樓:木樨

不應該答應他,他這樣的行為會讓那個小女孩想起當時的情況對小女孩的心理會造成損傷。

我和前夫離婚了,他現在不讓我帶走兒子,只讓我看看,離婚協議上當時說有探視權,現在我想問一下,我有... 40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可以協商的,你們協商好了,是看看還是帶走玩一天。協商不好,那就起訴吧。其實為了孩子好,還是不要鬧僵了。你前夫應該多讓寶寶和你解除,這樣寶寶才不會感覺到缺乏母愛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當然可以帶孩子出去玩,不過我想:你前夫不讓你帶孩子出去玩可能就是心裡還沒有完全接受你們離婚這個事實,所以我覺得你們應該找個時間好好聊聊,把對方的心結都解開了,也就不會有那麼多事情了!

26樓:匿名使用者

帶寶寶出去玩,當然有這個權利啊!你是不不的媽媽,又不是去監獄看犯人,不能帶出來,

2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包括帶孩子出去玩玩了,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8樓:

夫妻兩方無論誰得到小孩的撫養權,都不能夠拒卻另一方前來看望小孩,相反得到小孩的一方還要予以配合。

因為爸媽與娃兒的關係,不因爸媽離婚而消除,不直接撫養娃兒的一方有權探視娃兒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如果得到小孩撫養的一方不讓另一方看望小孩,能夠採取以下措施: 1.夫妻兩方先商量解決。

2.找寓居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調解解決。

3.無得到小孩撫養權的一方直接拿著裁判或者調解書去法院申請執行,實現看望小孩的請求。

29樓:

這麼說,人家沒有做錯。探視權本身就是看看。人家不讓你帶孩子出去玩,也是對的。可能怕影響學習等等。還需要對方同意才可以!

30樓:青鋒出鞘

可以帶孩子出去。帶出去的時間需要雙方協商。

3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主要是雙方協商解決,應該可以帶孩子出去玩

3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可以的。如果你前夫不願意,那就說明他故意刁難你。

我姐姐的情況和你一樣!表示很同情!

33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可以協商的,協商同意後可以帶孩子住一段時間

34樓:本水卉

探望的內容既包括見面,如直接見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書信、互通**、贈送禮物、交換**等。

概括起來探望方式一般有兩種:一是探望性探視,二是逗留性探視。探望性探望,即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對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點進行探望。

逗留性探望,即一種較長時間的探望,探望權人可在約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時間內,由探望權人領走並按時送回未成年子女。

3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 你應該到法律諮詢的**上去釋出,要那些法律人士 給你建議!

3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啊,不讓就起訴他啊

有沒有男女之間的經典名言

37樓:匿名使用者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38樓:**榮**榮

1 男女搭配,工作(幹活)不累,2 打是情罵是愛。

39樓:忘卜掉伱給的殤

1.我年輕,需要你指點,但不需要你指指點點.

2.我曾經和一個人無數次擦肩而過,衣服都擦破了,也沒擦出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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