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保險賀洋洋
複查不屬於工作保險的賠償範圍,不可以領取工傷保險理賠金。
根據《社保法》第三十八條關於工傷保險的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1)**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鑑定費。
以上九種費用當中不包括複查的費用,所以不能獲得工傷賠償。可以通過購買商業醫療保險進行補充。
2樓:
工傷保險參保範圍:
1.凡在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決定參加工傷保險;
2.繳費比例:工傷保險**的徵集比例應根據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和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頻率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按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徵集,標準為工資總額的0.
3%至2.5%。
工傷辦理程式:
1.職工傷殘鑑定結論或工亡批覆下達後,用人單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位應及時指派專人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聯絡辦理待遇申報撥付手續;
2.申報時,用人單位應填寫《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申報審批表》和《工傷醫療費核銷驗收單》連同醫療費原始發票、《工傷認可證》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因工殘廢證》、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職工因工死亡批覆、工傷(亡)之前12個月的工資發放表、供養直系親屬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和繳費證明等一併上報;
3.屬交通事故的,須上報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
4.屬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須上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失蹤證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書;
5.工傷(亡)兼有民事賠償的應積極尋求民事賠償,在民事賠償完後,填寫《職工工傷(亡)民事賠償情況表》連同民事賠償調解書等有關文書復。
工傷複查費用能不能報銷
3樓:baby無知的螞蟻
在沒有醫療終結之前,工傷複查是費用是可以進行報銷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我在一個工廠工作三年多了交了工傷保險。現在想辭職不給批,只能不要工資硬走了請問工傷保險會自動取消嗎
4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辭職到期的,用人單位會暫行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的。
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不批准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一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一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5樓:敏紅旭
不會,你說的是三年吧,只要三年沒有過,你的工傷保就還在,他們沒有權利取消你的工傷保,只要你是在哪個廠發生意外,不管你還在不在那個廠保險都會賠,但前提是只有在呢上班的那個廠發生意外
6樓:希典圖農產品產地直供
應該不會,但是應該只能管一年
工傷後工作了三年現在想辭職有什麼補償
7樓:諾諾百科
有工傷認定、傷殘等級鑑定書,就可以要求工傷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8樓:繩樹枝浮辰
職工發生工傷,達到傷殘等級的,辭職可以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和就業補助,沒有達到傷殘等級的,和其他職工辭職一樣,沒有任何補償。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的工傷醫療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都已經得到,那麼,你辭職時,按你的傷殘等級計算,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就是在辭職時才能得到的工傷待遇,「不管工傷發生幾年以後在離職,都應該賠償」。但是你要注意,辭職時,要求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可以在辭職一年內的任何時候提出,說白了,就是過了一年再提出就不受法律保護了。
我初中畢業三年了,然後現在想去讀職高。可以嗎
你想讀就去讀,但是估計學不到什麼,畢業後大學畢業證還是最管用的 除非以後自己創業 可以的,職高出來可能後面比高中出來的人混的更好 當然可以去學校報名就行 當然可以的,認真去學一門技術就好,網際網路it不錯 我今年21歲了,我初中畢業已經三年了 我還能去讀職高嗎?年齡方面?網際網路技術行業是很不錯的 ...
初中三年沒長高了現在高中還可以長高嗎
人的生長是持續的。只要連續一年不長,就是再也不長了。現在3年未長,說明骨骺癒合,再也不會長了。現在只有接受事實的份!好在你畢竟有152,總比150釐米的要好得多!向下比較,不容易痛苦。努力學習吧!你以後靠知識過日子!如果你想不死心,要試一試,那麼 最有助長高的是各種跳躍類運動,其次是懸垂類運動,比如...
畢業三年了還可以參加2019福建龍巖教師招聘考試嗎
1 畢業三年了也是可以參考教師招聘考試的 2 參加教師招聘考試滿足招聘公告要求,同時還需要考取教師資格證 2019福建龍巖永定區招聘教師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業奉獻精神。2.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報考人員的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