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孫法官說法
不接法院傳票不違法。但即使不接傳票,法院可以留置在被傳喚人的住處,在法律上視為已經送達,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被傳喚人應當按傳票記載的時間到法院。如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審理判決;如果是根據法律規定必須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拘傳其到庭。
2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傳票不接不違法。但是法院可以留置送達,與送達給本人效果是一樣的。確實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達,與送達給本人效果一樣,但是時間比較長。
法院**傳票依法送達後,原告未到庭的按撤訴處理,被告未到庭的缺席審理,對於被告人來說喪失了當庭反駁原告的機會,降低了勝訴的機會。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在審理階段,要求本人到庭接受詢問或交換證據的傳票。你若拒絕簽收且不到庭,則視為放棄陳述權利或放棄舉證。這時法院只能根據對方提供的證據、證言進行審理,結果是可想而知的。
需要積極禒訴,要是本人拒接法院傳票,法院會公告送達的,那樣會缺席判決,強制執行,建議積極應訴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根據民訴法第一百三十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一、法院發出的傳票,本人可以簽收,也可以不簽收。法院送傳票,這是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法定程式發出的一種告知程式。
二、不接收傳票或不到庭參加審理,則錯過了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最佳機會。法院在說了原告的一面之詞後,可以缺席判決,這樣做是極其不利的。
三、如果自己是必須到庭的被告,則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拘傳。
4樓:
不違法。
你好,需要積極應訴,要是你拒接法院傳票,法院會公告送達的,那樣會缺席判決,強制執行你,建議積極應訴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5樓:老妖婆
讓你**你不去咯?缺席審判唄
被告不接法院傳票怎麼辦?
6樓:富航文祕事務所
經常會遇到,訴訟中有明確的被告地址及**,被告為了躲避訴訟故意不接**或故意不來領取傳票的情況。人民法院遇到這樣情況往往會告知原告,讓原告想辦法再重新提供被告的其他地址或者**,否則,法院就駁回原告起訴。司法實踐這樣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據呢,到底駁回起訴合法嗎?
下面,我就針對這個問題發表自己的看法。
筆者認為人民法院在被告故意不接**或者不領取傳票的情況下,直接駁回原告起訴的做法是不對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理由如下:
1、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來看,其實,這是法院的一個送達問題。原告起訴立案,需要做到有明確的被告即可,關於立案後如何通知被告應訴等,那是法院的義務,而不應該將此義務強加給原告,原告只是有個協助的義務--提供被告住址的線索。
可是,司法實踐中往往是,人民法院不區分被告地址不明確還是被告地址明確故意不接法院**等情況,聯絡不上被告就直接找原告,讓原告想辦法,這無疑給原告增加了負擔。
人民法院原本是幫助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地方,可是在送達處就已經將原告卡住,將送達的義務轉嫁給了原告,在原告提供不出被告新的地址及**情況下,直接駁回原告起訴,導致原告的訴訟權利在送達處就被法院抹殺,更別提以後的訴訟了。
2、凡是涉及人民法院訴訟都是雙方調和不好的,分歧較大的,比如離婚,往往是一方不願意離婚,另一方非要離婚,或者雙方雖然願意離婚,一方就是拖著不想讓另一方那麼痛快的離婚,在這種情況下,往往是隻要一方起訴,另一方就巨力抗拒,聽到法院**就結束通話、更換**號碼、關機或者說打錯了,或者即使到了法院故意不領取傳票,玩失蹤等。
不是被告地址不明確,不是**不對,我認為人民法院應當對他們採取相應的措施才對,比如郵寄送達、留置送達或者公告送達等,而不應該直接駁回原告起訴。
3、我國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7樓:孫寧律師
回答你好
可以拘傳。
法院在被告故意不接**或者不領取傳票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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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伏靈萱
留置送達:送達方式的一種,適用於受送達人不願意接受訴訟文書的情形,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檔案留在收件人住處的一種送達方式,屬於強制送達。除留置送達外,依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送達方式還有:
直接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公告送達。
傳票(讀音chuán pìao),是出庭的預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式及訴訟開始時發出的書面通知;會計工作中據以登記賬目的憑單。
傳票是記賬憑證的同義語。有現金收入傳票、現金支出傳票和轉賬傳票等。當銀行的會計憑證作為記賬憑證使用的時候,因為要在銀行內部進行傳遞,因此,記賬憑證,又稱作「傳票」 。
傳票就是記帳憑證的原始憑證,如果不是正規商業操作,就相當於我們平時所說的收條和欠條。
收款時:出納部門收入現金,須憑現金收入傳票(包括視同現金收入傳票的各項憑證)收款。
付款時:出納部門付出現金,須憑現金支出傳票(包括視同現金支票傳票的各項付款憑證)辦理。
9樓:於金龍律師
回答您好
法院在被告故意不接**或者不領取傳票的情況下,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9條有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
提問被告不接法院**怎麼辦
回答如果是法院要向被告傳送起訴狀副本,無法聯絡到被告,或者被告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法院可以留置送達或公告送達。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影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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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淺淺滴痕
傳票不是想不接就不接的,不接就已經違法了!可強制執行!
11樓:
不接沒關係的,傳票起到一個傳達的作用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公告送達必須符合下列要求或規則:
(1)法院採取公告送達,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法律對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應按要求的方式進行公告。
(2)公告送達起訴狀或上訴狀副本的,應當在公告中說明起訴或上訴的要點,受送達人答辯期限及逾期答辯的法律後果;公告送達傳票的,應當說明出庭地點、時間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後果;公告送達判決書、裁決書的,應當說明裁判主要內容;裁判是第一審法院作出的,還應當說明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審人民法院。
(3)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4)人民法院應當在案卷中說明公告送達的原因和經過。
法院傳票不接收會怎麼樣
12樓:
只要法院視為依法送達了傳票,就算不接收,也會照常按缺席審理並判決,被告是否參加庭審不影響法院審理案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八十六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影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13樓:么九惹剪輯
法院傳票不簽收,可以留置送達。如果經合法傳喚無故不出庭,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影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院判決將根據具體條件進行判決:
民間借貸擔保人的責任按保證方式不同具有如下區別:
1、擔保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如抵押、質押等。在債務人不能於清償時,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拍賣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該抵押物的變現價值優先獲得清償。
2、擔保人提供個人信用保證作為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償還借款時,擔保人負有代為向債權人清償的責任,這種情況下,應當以擔保人的所有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的責任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確定。
4、另外,我國民事法律上沒有「高利貸」的概念。對於民間借貸問題,利息在國家限定標準以內的,受法律保護;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法律不予保護,擔保人不需要負責此部分利息。
《擔保法》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法院給來傳票,故意不接收會怎麼樣
1 如果當事人拒絕簽收傳票,則法院會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 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 錄影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2 只要法院視為依法送達了傳票,就會照...
收到法院傳票不去影響信譽嗎,收到法院傳票不去的後果是什麼
應該沒有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並沒有關於收到法院傳票不去影響信譽的明文規定,但是收到法院傳票兩次不去的,可以拘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
法院傳票來了,我怎麼辦,收到法院傳票怎麼辦
收到傳票後,要先確認是不是自己的傳票?如果不是,不用搭理。如果是,必須及時聯絡律師或者法官,進行閱卷,瞭解自己被起訴的理由,並準備應訴材料。如果不去 將視為放棄訴訟權利,後果很嚴重。辨別傳票真偽 1 謹防語音 通知傳票 因為法院打來 通知 領取傳票從頭到尾都是人工的 2 凡自稱是法院的來電 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