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多年男方單獨出資房產證女方名字如何分割

2022-07-03 11:56:59 字數 5141 閱讀 3794

1樓:

2023年開始同居問題補充:沒有結婚,2023年開始同居 ,一方單獨出資,但是共金額太大就和女方協商一下減點,自己考慮 一人一半

2樓:江北牧吾

如果沒有結婚,如果只是同居,

那麼房子的所有權是歸男方所有的,

對於女方所付的款項,

如果女方沒有當初付款的證據,

或者說沒有任何證明曾經付過款、付多少款項的證據,男方是不需要給女方補償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你自己的錢, 給你女友做什麼?》

真是吃飽了撐的沒有事情做!

找到你的付款證明,證明是你付款的評證, 這樣購房款你可以得到,房子和房子帶來的收益估計是不可能了!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人能幫的了你了 你只能和你女友商議了,她如果願意放棄,你也許還有希望拿到哪些財產

婚前買房男方出資房產證寫的女方名字出現糾紛怎麼分割房產

5樓:築家易

一、男方婚前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產證,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

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範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6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是婚前購買,又登記在女方一人名下,該住房產權就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權益受法律保護,產權歸女方一人所有,。由於男方實際出資,可以憑出資憑據,主張對女方的債權,可以要求女方還錢,這個法律支援。

7樓:夜舞

你要有買房的交易記錄,能證明是你出錢買的,要不什麼都說不清楚,人家又不承認,那就沒辦法了

婚前男方出資買的房,房產證寫的女方名字,離婚後房產怎麼分割?

8樓:匿名使用者

一、男方婚前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產證,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

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範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同居期間一方單獨出資 房產證兩人名字 如何分割

9樓:真是不會玩

只要是房本是共有權的 都是各佔一半。

10樓:有關部分磚家

1、有房屋產權證時,按其共有人均分(有註明擁有不同比例的除外)

2、辦理完房屋產權證後,即表明該房屋的所有權人,當時無異議的,法律認可所有權人的權力,即使其未出款法律認可其實際為出款一方對其的饋贈

3、即使拿出首期款,和月供證明的,也只能證明其房屋產權證辦理後的財產部分。以前部分法律認可還是一人一半

婚後男方獨立出資買房,房產證登記男方名字,離婚後女方是否有權分割房產? 5

11樓:琴聽楓

同問。我這裡情況一樣。婚後,男方單獨出資,房產證只有一個名字

同居時候兩人出資買房子,房產證上寫女方的名字。過兩年後,男方補寫了他出資買房房的錢贈與女方。現在他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不動產以登記為準,同居亦不屬於法律上夫妻共同財產,故首先,房子肯定是女方

接著談出資款,本來男方可能可以主張返還出資款及利息,但自己出具說明系贈與,已經履行完畢的贈與不能撤銷。除非男方能證明該說明系欺詐,受脅迫出具,且在法定除斥期提起撤銷之訴,否則會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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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現行戶籍政策,你和孩子戶口想遷移到買房子的地方,首先需要你老公的戶口落入買房子的地方,然後適用夫妻投靠原則和孩子戶口跟隨父母原則進行遷移!或者你可以拿結婚證和你老公身份證以及你們的房產證去辦理遷入手續!婚後在異地買房只寫男方名字,然後女方和小孩戶口能遷到買房的這邊戶口來嗎?然後男方戶口就留在...

假如談到結婚的事女方要求男方買房房產證上要不要加上女方的名字

女方要求男方有房才結婚,那麼建議房產證上產權人是男方,從而證明男方有房,可以不用加女方。如果要加上女方的名字,那前提是男女雙方已經登記結婚。如果沒登記結婚,女方要求男方產權證上加女方名字,假如後期分手,女方可能會要求分房產 或等價值款項 女方非要已房產產權上加名做為結婚條件的話,那男方就要考慮女方是...

房產證是女方婚前財產,如果離婚男方有權利要房子嗎

沒有。女方的婚前房產,結婚後仍是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需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與婚前財產無關。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