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七老美膚導師麗姐
有理!爸爸媽媽對你這麼好,兒子不要求女兒都得做到,至於兒子呢!也更應該有義務照顧父母,因為你要想想問為什麼沒有贈與你的原因
2樓:博學多才文盲
有道理,就算不贈與。女兒也樣養老。但是兒子同樣要養老。
贍養老人,是兒女的義務。不能因為老人偏心就不進到贍養義務。不管誰繼承資產都要贍養老人。
同時,兒女贍養老人也要有尺度。比如說,老人不要求女兒贍養。兒子也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贍養。
就是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適當的給一點兒錢。多了可以不給。
這是法律。而且兒子可以要求不跟老人住在一起。但是必須經常看望老人。
但是不能買斷。比如說,每個月必須給五百。你一次給了六千。
下個月還是要給五百。但是贍養費是根據經濟條件給的。具體我不清楚。
大概你的收入的20、30%吧!絕對不到一半兒。我這還是往多了說呢!
當然,我不是不支援不贍養老人。但是,老人不能偏心。清官難斷家務事。我不知道你們的關係。就是說出一個嘗試。
3樓:蘭的琴絃
老人有養育子女的責任,兒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一般不能因為財產而子女不贍養老人。但在農村的一些地方,有些約定俗成的習慣,哪位子女贍養老人,老人就把自己的財產贈與這位子女。
像你家這種情況,不管什麼原因把房子贈與女兒,你的父母的做法是不當的,應該事先告知大家,或者和大家商量,以免留有後患。你提出來是有道理的,你但是也有贍養老人的義務。還是好好協商。
房產是屬於家庭成員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法律的哪條哪款?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檢視新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實在有必要的話可以去諮詢律師。新婚姻法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歸一方的財產。
就是說,任何一方的婚前財產均屬於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而逐漸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的婚前財產均屬於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而逐漸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8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
所以,如果這個房子是你婚前個人出資買的,現在仍是你的個人財產,即使離婚,仍然屬於你。當然,如果你和你妻子另有約定的除外。不知以上回答對你有沒有一點啟示。
5樓:匿名使用者
嚴格地說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不是依據那條法律 是依據夫妻共同財產所有制。
6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財產(最新的婚姻法)
一個家庭伍個成員,房產薄上伍個成員各自名字,法律上認定他家五套房嗎?
7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家庭是由若干個個人組成的,雖然五個人是不同的名字,但是在一個戶口本上。如果每人買一套房子,實際上就是一個家庭五套房子了。目前,一些城市是按照一個家庭一套房子來進行限購的,所以以家庭為單位購房,就是超出了限購標準。
8樓:異想天開
如果五個成員都在一本戶口薄上的話,就可能認定他家五套房。如果成年分戶了,就不是。
9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的數量決定房產的數量,而房產證上的名字數量只能決定房子的主人有五個人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房產證一套房,戶口木上人在多也不會一人一套房的。
關於家庭房產問題 肯定懂法律的人進!
11樓:水清游魚
你拿著你的房產證和當時籤的合約,到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你的親戚限期搬出房子,法律會還你公正的。
12樓:可勁禍禍
去法院起訴,然後勝訴,由法院強制執行。
13樓:用一生**你
我剛看到題目以為是繼承問題呵呵 。你這個就簡單了你可以去當地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有幾點需要清楚:
一、你們之間簽署的約定具體有什麼條款?
二、此房產的戶主是誰與他是什麼關係,他的戶口是在你這個房子裡嗎?
三、這個房子屬於怎麼樣的性質?產權房亦或承租公房?
承租公房會有些許麻煩,而產權房只要產權擁有人沒有他就相對好點。
此房的戶主若是與他為直系親屬,相對的更加麻煩。
就算是有協議或者合約,若是他的戶口在你這個房子裡面,相對的有不少麻煩。
通常這樣的起訴法院,最後是調解,然後會需要你出一部分錢讓他搬離並且轉走戶口。
建議你們不要吵架,多溝通,既然他是有房子的,也至少不是無處可去,可以了
解了解他目前不肯搬離的難處,既然是親戚,多溝通,勿因相互的誤解導致更大
的麻煩產生。
15樓:東淫魔王
直接讓他出去,找法院強制執行
他沒房子也可以讓他出去
我老公他爸媽都是二婚,複雜的家庭關係,房子怎麼分配? 5
16樓:
你老公的爸媽都是二婚,這個也不這麼複雜呀,房子他們主要是得有登記結婚的那房子該怎麼回就怎麼分呢?都有比例的。這個沒有什麼,你跟現在有那個相關有法律婚姻法的話,你可以查那個沒有那麼複雜,不要想那麼太多,你們過你們的日子,他們過他們的日子就可以。
歷史遺留下的家庭房子財產糾紛,從法律上應該怎麼解決?緊急求助!!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遺bai囑的話du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
zhi繼承:
第一順dao
序:配偶、子女、父母。回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答、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家庭成員共有嗎?還是屬於夫妻共有? 10
18樓:潘增飛
土地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稽核,由縣級人民**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據土地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可以知道,房子是這一戶群眾的家,一家人以家庭名義使用,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政策裡面的家庭是同樣的法律意義,共有屬於用詞錯誤,房子的建築材料可以講所有,但是是家庭所有
19樓:
在基地是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證明,是歸屬與房屋的所有權人的,如房屋所有權是夫妻的就是夫妻共有,如房屋的所有權是家庭成員共有在基地是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就歸家庭成員共有。
法律,房產歸屬,家庭和睦!
20樓:泰順陳文志律師
房產證實你姐夫的,就是你姐夫的。
我對你提一點教訓:每個人都有不同的人性,人有好壞之別,跟是不是親戚沒有關係。有時兄弟是冤家,而無親無鄰的人反而對自己好。
你說房產證先轉給你的「小娘兒」,她就會順杆而上,到時候如果辦不成過戶,她照樣怨恨你們;辦成了也不會感謝你們。
你爸和「小娘兒」的兄妹關係,你用不著去矯正。上一輩兄弟姐妹的恩怨,下一輩不要多管。
我所說的話,有我自己的體會,僅供你參考。
21樓:
家務事無法明斷。
但房子按現行法律規定,你姐夫擁有合法的房產證,房子就歸你姐夫,不管是訴訟還是調解,肯定都是你姐夫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那麼複雜
1 、房產證看是做誰的名字(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寫著你爸爸的房產證,要過戶給別人也要你媽媽簽字的,她不籤也賣不成
2、你姐夫的就是你姐夫的,跟你爸爸和你小娘子都沒有關係3、如果是打官司,你小娘子贏不了
4、建議解決辦法:出價協議房產買斷,叫你小娘子出多少錢,過戶給她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拿到產證也沒用的,必須要你姐夫簽字的,而且辦理過戶後,你姐夫就沒有產權的,你們一家子都沒有產權的,到時候你小娘讓你走,一點辦法也沒的!!三思啊!~ 切忌,絕對不能吧戶過給你小娘家!
~過完戶,你們家就什麼都沒了
這個房子屬於家庭成員共同財產嗎?
24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屬於你婆婆登記名下的,雖然按照房改正常是需要有你老公以及你們才可能住60平的房屋,但從法律上來說,你們也僅是享有房屋的法定繼承份額部分,至於你老公付款部分由於你老公已經去世,也轉化成為法定繼承的遺產,你和你的子女享有這部分的繼承權,簡單說,這套房子變現,則應該歸還當初你老公出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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