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東風龍
按比例分配,買房子你出了錢佔買房子用的錢的比例,可得到買房子後得到的錢的比例。請採納
2樓:丨丨陳冠希丨丨
房子屬於婚後財產。。。
3樓:如果不愛浪花
房子是你們倆的,你們可以協議把房子給孩子,如果他不同意,那就沒辦法了
婚前老公跟公公婆婆去我們家提親的時候說的真事一樣!給買了婚房,還問我爸媽彩禮要多少,我爸媽說多少
4樓:匿名使用者
** 到現在糾結、上上個月我在qq網友那裡買了**貼、 對方承諾月瘦18斤、可是我貼了一個月 才瘦12斤、請問我 是不是 被騙了??
5樓:風雨中的北湖
說來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務事如果就事論事還好斷。不是為了不過離婚,就不要翻舊賬的好。
假如就事論事說你要欠款的事情,是有些不妥。聰明女人會背地裡催促老公要回的。不會自己赤膊上陣。
公婆在我們結婚後為我們買之婚房 婚房價值200萬 100他們出 我和老公再貸款100萬 產權本上我
6樓:長運小貸
是的。主要看房屋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是登記在兩個人的名下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否則不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此種情形,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房產分割時,房產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
明天雙方父母吃飯 打算十月一結婚 當初男朋友家說關於彩禮八萬八 六萬
7樓:佐富強
其實也沒有什麼呀。當然我是站在男人的角度想的。女人一輩子不容易但是生活以後還是你們自己國。
能少就少吧。不要因為錢的事鬧的感情不好。也不要讓男方因為彩禮去借錢因為以後還是要你們2個一起去還…
8樓:w答疑解惑
擔心父母接受不了是吧!
9樓:一聲鵬哥大於天
彩禮這東西,男方給了,女方的父母也會再給女兒,只是一個習俗嗎,說開了不就好了
10樓:來自亞歷山大港有獨創性的張角
不要說,就當你什麼都不知道。要是你真這樣了。那才是你好日子來咯!
和老公自己談的,婆婆給彩禮6000,婚禮也不給辦,讓我們自己出錢辦,老公工資上交給他父母的有7萬, 70
11樓:南南大寶貝
這種情況,其實很簡單,那就不買房,租房就租房,何必讓自己過得這麼辛苦,現在剛開始就這樣防著你,以後說不定會怎樣,所以,如果你真的自己有錢,也不要拿出了,給自己留後路,結婚彩禮6000,不給買房,不給辦婚禮,那他是想娶個免費的媳婦嗎?要是我,直接就走了,領了結婚證有怎樣,也可以不跟他生活,知道他把他家裡的事情解決為止,這種事,只要你一妥協,那以後你就永遠妥協,只要不給你辦婚禮,不給你買房,那麼,你就跟你老公分開住,既然沒有給你一個當老婆該有的一切,憑什麼你要盡到一個當老婆的義務,也行他們家就是看你結婚證都領了,你還能怎樣,你太啥,什麼都沒弄清楚,就領證,現在任人宰割。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他父母太摳了,咋說是自己的孩子,應該買婚房的,也許他們怕把錢買房,以後他們有病,怕你們不給他們拿錢。他們不有他們想法!
13樓:相約2008的一法
這種家長裡短的事情,每天咱們中國都在發生不知多少!要有平常心來看待,事可為之而為之,方為上策;事不可為而為之,反而會適得其反,強求不得!縱觀你問題洋洋灑灑一大段文字,總結起來看,就是孃家關係未處好!
導致目前的狀況,先不說誰是誰非!總之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如果這次房子的事情總算是解決了,以後還有別的事還得處理,煩不勝煩!要有一勞永逸的法子,通常,我們說以誠待人,以理服人!
在工作生活中,也要遵循這個理!如何實現?不管誰對誰錯,總得有人站出來去做,去改變,否則大家一拍兩散,誰也不管了!
如果你存心維持這個家,就得站出來,主動去改變這些事,事在人為!當然,凡事有個度,如果自己盡了力,還不足以改變現狀,內心無愧,那時,你就可以心安理得、大義凜然去選擇結束、斬斷等等!
14樓:藍羽清軒
親,簡直就是你老公賺了,累了就放下,出去走走,不要自己過的苦哈哈,還有隻要沒有娃,再婚什麼的很正常的
15樓:nce1-川頁白水
心地善良一點,和家人在一起少點算計,多點謙讓。
16樓:
那你們交往的時候就沒有做過這方面的瞭解嗎?你們感情咋樣?
公公婚前給老公買的按揭婚房,在公公名下,但一直是老公還房貸。現在結婚了我覺得這樣對我不公平,
17樓:聶慨
現在這樣肯定是對你沒有好處,相當於共有財產被轉移或贈與。不論過戶到你還是你老公名下,都屬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共有財產,萬一有那天是可以平分的。不過夫妻感情最重要,最好是有技巧地說服你老公,比如考慮孩子學區問題之類的,千萬不要為了錢傷了感情。
那樣得到了錢也得不償失
18樓:郝彥榮
是不公平。但你想想。如果夫妻相親相愛,何必又在乎那些身外之物呢
19樓:
就算過戶到你們夫妻名下也只能先扣掉婚前的那一部分
20樓:池醉卉
我認為兩口子過日子沒有必要計較那麼多 老公對你確實好 就沒有必要計較那麼多 有時候人活的糊塗一點才是最明智的
21樓:少華翁
世上沒有絕對公平的事情
22樓:有了心的空心菜
不能算一人一半,如果有意外,只能從你結婚後開始交的按揭款算,交了多少裡面的一半有你的份額,
我和老公一起一年多,拿結婚證半年,他騙了我三十萬,不知道他用什麼地方了,現在我懷疑他用婚姻騙我錢,
23樓:暮
你好,請問下,你的事情最後怎麼處理的呢?我也碰到了同樣的事情,他也是浙江的,我在想,會不會是同一個人呢?如果是,我們一起告他吧
24樓:
要想告他最好把他拿你錢的證據先收集
25樓:一城 網商達人
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我和男朋友準備買婚房。
26樓:明大明聖光
看來你沒有關注新的婚姻法。
新的婚姻法規定,在婚前買的房子,哪怕是你們共同還的放貸,也不算是共有財產。
如果你們一起還貸,離婚的時候,你還貸的錢如果有依據,可以退給你,但是房子算他的。同樣,房子升值產生的價值你也得不到。
如果你們共同拿首付,他還貸,那離婚也只是給你退首付錢。
彩禮是你自己的,但如果你悔婚,沒有結婚,那彩禮要退。
婚前買房子是不能登記2個人的名字的。
唯一的辦法,就是做一個婚前財產公正,公正房子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新的婚姻法,網民戲稱:婆婆笑了。
27樓:okvivien彤
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就是一半一半了 ,你得先登記再他家付首付,然後一起還,我朋友就是這樣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房主應該只能是一個人,看寫誰的
29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法律不是規定了嘛,婚前房子如果由男方付,以後房子屬於男方,及時你有付貸款,離婚後,只是把貸款的那部分還給你。
其實以前彩禮是等同於聘禮,是男方家裡送給女方家裡的禮物,包括金錢和實物,而之後女方嫁到男方時帶過去的財產叫嫁妝。
以前的社會兄弟多的,要分家的,分家時只分父母及眾兄弟自己搛的家產,嫁妝是不參與分割的,所以以前(到現在的農村還有見到)有些男的就在嫁妝上做文章,明明是新郞自己賺的錢,卻偷偷地在結婚前給了老婆(或以彩禮的形式給岳父),置辦了需要的電器或傢俱什麼的,姑娘出嫁時嫁妝多多女方也有面子,而且以後男方兄弟分家的時候就不用分,屬於小家庭自有,其它兄弟不能來分割。
所以你現在說彩禮是否包括置東西的錢,那就要看你們當時怎麼說的。如果說單純指彩禮,一般是指給女方家裡的(至於後來女方家裡買嫁妝時,會否從中取部分出來用那是後話)。
而對於退彩禮的法律條文,是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一里有明文說明。有三個條件是可以退彩禮的:1是最終沒拿到結婚證的,2是合的結婚證但最終沒在一起生活的,3是男方給了彩禮之後生活低於當時平均生活線(貧困線以下)的
另外祝你幸福。
30樓:海邊的_風
不管是誰拿首付最好有個證據,婚前的財產誰的歸誰,婚後的要分配的,根據你所描述的,如果他家拿首付,你們兩個婚後還貸,那以後房子首付部分歸他家,婚後還貸部分你們兩個分配。如果你家拿三分之一,婚後他自己還貸,那你要留好這三分之一的證據,不管是他的借條還是錄音都行。彩禮這個各地風俗不一樣,有的給家裡,有的是給2個人結婚用的,這個還不好區分。
如果買房子直接登記你們2個為共同持有人那到時候就要2個人進行分配了。
31樓:匿名使用者
還沒結婚怎麼要離婚呢。。。
32樓:匿名使用者
1、你們還沒結婚,你怎麼就想著離婚?
2、如果你那麼在意房子,那麼就在領結婚證前把房子買了,並且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這樣就算你們離婚,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你的名字,那麼房子就和他無關,如果是你們2個人的名字,那麼你們就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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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這樣說是對的這叫婚前財產,這樣的人放棄吧 你好,你們在一起雖然不是為了錢,但是他的做法明顯沒把你當一家人 差不多吧,只有共同財產你才有權力 是,婚前的一切都是一個財產,是的,你是一個好傻的女人,太天真了 我和現在的丈夫是二婚,各自都有個女兒,他在婚前有一套房子,我們結婚2年了應該把我的名字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