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哈庫納嘛嗒嗒
主要源自以下法條:
《民法總則》第六十三條,「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應當將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登記為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條,「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2樓:匿名使用者
稅法 裡面有 我在財經法規裡看到過這樣的話!!!! 希望你多你有幫助
3樓:學習and感恩
由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 頒佈的
《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審理民商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之五(試行)》
(2023年3月12日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3次會議通過)「一、訴訟程式中的法律實務問題
1.如何確定法人的住所地?
法人的實際營業地或辦事機構所在地與法人註冊登記的地址一致的,法人的住所地依據註冊登記的地址確定。
法人的實際營業地或辦事機構所在地與法人註冊登記的地址不一致的,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實際營業地或辦事機構所在地。」
4樓:品牌有力量
實際營業地或機構所在地
5樓:匿名使用者
555555555555555555
尋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民商事審判若干疑難問題——合同法》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只能對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
你好,不一定,可以附帶審查抽象行政行為,也就是審查行政行為做出的依據本身是否合法。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七十四條規定,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 一 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但撤銷會給國家利益 社會公共...
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是最高法於1989年11月21日頒佈的。該規定目前沒有失效。具體內容如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 婚後感情 離婚原因 夫妻關係的現...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不適用調解為原則,但作為例外的是 A
1 不適bai用調解原則 是指人民du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zhi過程中,不採dao用調解的方法,也 專不能屬用調解書的方式結案,而必須依法判決或裁定。2 具體內容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之所以不適用調解原則,主要是基於以下三點考慮 1 行政權是國家法定權力,行政機關只能依法行政,不享有處分權。2 行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