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權力,行政組織及行政職能的的關係

2022-08-16 03:56:50 字數 5007 閱讀 7355

1樓:俗廷

行政組織是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機構體系,行政權力是政治權力的一種,它是國家行政機關依靠特定的強制手段,為有效執行國家意志而依據憲法原則對全社會進行管理的一種能力。這種特定的強制手段一般是國家管理的執法機關。行政職能也叫**職能,是指行政主體作為國家管理的執法機關,在依法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時應承擔的職責和所具有的功能。

行政權力是政治權力的一種,它是國家行政機關依靠特定的強制手段,為有效執行國家意志而依據憲法原則對全社會進行管理的一種能力。

行政組織是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管理國家行政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的機構體系。狹義指國家行政機關,廣義包括國家立法、司法等機關中管理行政事務的機構,也包括企業、事業及社會團體中管理行政事務的機構。在現代社會中,各國普遍設定掌握國家行政權力的行政組織。

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市、地、縣、鄉等各級**及其辦事機構。中國的行政學所研究的行政組織,主要指國家行政機關。

**職能也叫行政職能,是指行政主體作為國家管理的執法機關,在依法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時應承擔的職責和所具有的功能。它體現著公共行政活動的基本內容和方向,是公共行政本質的反應。

2樓:ofweek人才網

行政職權是國家通過法律針對一定組織(通常是行政機關)就行政權進行權能、許可權設定的結果。簡言之,行政職權是組織從國家手中分配到的行政權,它通過權能、許可權予以全面表達。某一組織因這種行政權的授予而成為行政主體。

權能是法律賦予行政主體採取一定方法、手段和措施完成行政管理任務的一種資格。一般情況下,行政主體採取的方法、手段和措施並不需要法律特別授權,但是,當這些方法、手段和措施涉及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時,則必須有法律特別授予。

許可權是法律賦予行政主體完成行政管理任務時在事務、地域、層級方面的範圍界限。許可權實際上就是管轄權,它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第一,事務管轄權。這裡從行政事務種類角度為行政主體設定的管轄範圍,這種許可權的設定特別有助於提高行政行為的準確率和效力。

第二,地域管轄權。這是從行政區域角度為行政主體設定的管轄範圍。它能夠使行政權到達各區域範圍。

第三,層級管轄權。這是從層次、級別角度為有隸屬關係的上下級行政主體設定的管轄範圍。此種管轄範圍的明確極有利於避免上下級行政主體相互推諉或相互爭搶。

行政機關必須在自己的許可權範圍內活動,否則可能構成越權。

行政權力、行政組織和行政職能三著的關係是什麼

3樓:ofweek人才網

行政職權是國家通過法律針對一定組織(通常是行政機關)就行政權進行權能、許可權設定的結果。簡言之,行政職權是組織從國家手中分配到的行政權,它通過權能、許可權予以全面表達。某一組織因這種行政權的授予而成為行政主體。

權能是法律賦予行政主體採取一定方法、手段和措施完成行政管理任務的一種資格。一般情況下,行政主體採取的方法、手段和措施並不需要法律特別授權,但是,當這些方法、手段和措施涉及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時,則必須有法律特別授予。

許可權是法律賦予行政主體完成行政管理任務時在事務、地域、層級方面的範圍界限。許可權實際上就是管轄權,它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第一,事務管轄權。這裡從行政事務種類角度為行政主體設定的管轄範圍,這種許可權的設定特別有助於提高行政行為的準確率和效力。

第二,地域管轄權。這是從行政區域角度為行政主體設定的管轄範圍。它能夠使行政權到達各區域範圍。

第三,層級管轄權。這是從層次、級別角度為有隸屬關係的上下級行政主體設定的管轄範圍。此種管轄範圍的明確極有利於避免上下級行政主體相互推諉或相互爭搶。

行政機關必須在自己的許可權範圍內活動,否則可能構成越權。

行政權力和行政體制的關係

4樓:司馬刀劍

行政組織是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機構體系,行政權力是政治權力的一種,它是國家行政機關依靠特定的強制手段,為有效執行國家意志而依據憲法原則對全社會進行管理的一種能力。這種特定的強制手段一般是國家管理的執法機關。行政職能也叫**職能,是指行政主體作為國家管理的執法機關,在依法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時應承擔的職責和所具有的功能。

行政權力是政治權力的一種,它是國家行政機關依靠特定的強制手段,為有效執行國家意志而依據憲法原則對全社會進行管理的一種能力。

行政組織是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管理國家行政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的機構體系。狹義指國家行政機關,廣義包括國家立法、司法等機關中管理行政事務的機構,也包括企業、事業及社會團體中管理行政事務的機構。在現代社會中,各國普遍設定掌握國家行政權力的行政組織。

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市、地、縣、鄉等各級**及其辦事機構。中國的行政學所研究的行政組織,主要指國家行政機關。

**職能也叫行政職能,是指行政主體作為國家管理的執法機關,在依法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時應承擔的職責和所具有的功能。它體現著公共行政活動的基本內容和方向,是公共行政本質的反應。

行政權力與行政組織的關係

5樓:鄭州俐文教育諮詢****

一、行政名詞區分

本文主要論述行政機關的行政權利,為了更好的理解行政權利,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名詞的不同: 行政權利不同於行政權力、公民權利首先,明確行政權利的概念。行政權利是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使其享有對某方面或領域的行政事務按照一定方式進行組織與管理的權利。

其次,行政權利與公民權利是不同的。行政權利是法律賦予行政主體的權利,為了讓行政機關更好地實現其管理目標,履行其職能,而賦予的權利。公民權利指作為-個國家的公民所享有的公民資格和與公民資格相關的一系列政治、經濟和文化權利。

因此,兩者主體方面有著根本的區別。

最後,行政權利不同於行政權力。下文對行政權利和行政權力的關係進行詳細的論述。

二、行政權利與行政權力的關係

( 一) 行政權利與行政權力的聯絡

一方面,行政權力以行政權利為前提,行政權力又是行政權利的保障。行政權力必須在法律賦予的行政權利範圍內行使,不得超越行政權利,超越行政權利就會導致濫用職權的不良結果。當出現侵犯行政權利時,行政機關可以通過行政權力來維護行政權利。

另一方面,行政權利是行政權力的具體配置和轉化形式,兩者本質相同。行政權利是特定行政機關依法享有的,對某一類事務以特定方式進行管理的權利。行政權利是在某一方面具體化了的行政權力。

因此,行政權力與行政職權在本質上是一致的。

( 二) 行政權利和行政權力的區別

儘管行政權利與行政權力在本質上是一致的,但兩者在具體的實踐中也存在很多不同。本文對其歸納如下:

首先,行政權力是相對於立法權、司法權而言的一種國家權力,屬於抽象、巨集觀層面。行政權利是具體行政機關為履行其職能,實現其行政管理目標而行使的權利,這屬於具體、微觀的層面。

其次,兩者調整範圍不同。行政權力調整國家行政事務方面,調整範圍廣。行政權利在實踐中主要體現在行政合同、行政指導和行政協議等方面,主要調整經濟、科學等方面。

行政權利的調整範圍遠遠小於行政權力的調整範圍。

最後,強制性方面不同,這是兩者的最主要區別。行政權力具有強制力,強制他人服從其命令,並以國家強制力為保障,任何人不得抗拒或妨礙其運作,否則會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而行政權利不具有強制性,需要經過對方的同意或協商一致。

三、行政權利在實踐中的具體體現

行政權利在實踐中的最主要體現主要在行政合同、行政指導、行政協議中,從行政權利在這三種柔性的行政方式中可以歸納出行政權利的以下幾方面的特徵:

第一: 行政權利在行使中具有非強制性的特點。首先體現在行政合同中,這是一種雙方行政行為,訂立時必須以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共同協商一致為前提。

在行政指導中,行政指導對行政相對人沒有強制性,相對人接受與否完全取決於自己的意志,若行政對人不服從,行政機關不能採取任何的強制措施迫使其服從。在行政協議中,行政協議是一種以平等、自願和協商為理念而形成的法律機制,不同於單方面的命令,具有非強制性。

第二: 行政權利在行使中具有協商性或合意性。行政權利的合意性在行政合同中的體現,在訂立時必須以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共同協商一致為前提。

在行政指導中,行政機關通過說服、建議等比較柔性的方式,指導相對人的行為,行政相對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志任意放棄或處分對其利益進行限制的行政指導,在相對人同意接受時,行政指導才對該相對人生效。在行政協議中,行政協議是行政主體間基於平等合作、協商一致而締結的職務協議。

第三: 行政權利在行使中具有優先性。首先在行政合同中的體現,因為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實現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為了保障行政機關能有效的行使權利,法律賦予行政主體許多職能上的優先條件。

在行政指導中,指導方的行政主體,處於比相對人優越的地位,依其所掌握的情報、知識等優勢,給予相對人一定的指導,而相對人在掌握各種知識、資訊等方面明顯處於劣勢,在行政指導中行政機關具有優先性。

行政權利,與行政權力一起,通過剛柔並用的方式,更好的管理政治、經濟、社會生活。行政權利一方面讓行政相對人以更積極的態度參加進管理國家事務中來,激發行政相對人的積極、主動性,從而有利於行政機關順利履行行政職能和更好的實現行政目標; 另一方面,行政機關通過行使柔性的行政權利,讓相對人在合法的前提下,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式來實現自身利益,實現互利共贏,促進經濟的發展、政治的穩定和社會的和諧。

行政職權和行政職責的區別與聯絡

6樓:匿名使用者

行政職權是國家通過法律針對一定組織(通常是行政機關)就行政權進行權能、許可權設定的結果。簡言之,行政職權是組織從國家手中分配到的行政權,它通過權能、許可權予以全面表達。某一組織因這種行政權的授予而成為行政主體。

權能是法律賦予行政主體採取一定方法、手段和措施完成行政管理任務的一種資格。一般情況下,行政主體採取的方法、手段和措施並不需要法律特別授權,但是,當這些方法、手段和措施涉及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時,則必須有法律特別授予。

許可權是法律賦予行政主體完成行政管理任務時在事務、地域、層級方面的範圍界限。許可權實際上就是管轄權,它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第一,事務管轄權。這裡從行政事務種類角度為行政主體設定的管轄範圍,這種許可權的設定特別有助於提高行政行為的準確率和效力。

第二,地域管轄權。這是從行政區域角度為行政主體設定的管轄範圍。它能夠使行政權到達各區域範圍。

第三,層級管轄權。這是從層次、級別角度為有隸屬關係的上下級行政主體設定的管轄範圍。此種管轄範圍的明確極有利於避免上下級行政主體相互推諉或相互爭搶。

行政機關必須在自己的許可權範圍內活動,否則可能構成越權。

公共行政管理的行政職能,簡述行政管理的功能

行政領導者的職位是指國家權力機關或國家人事行政部門根據法律與行政規程,按規範化程式選擇或任命行政領導者擔任的職務和賦予其應履行的責任。職務和責任是構成行政領導者職位的兩個不可缺少的要素。只有擔任了某一職務,才負有與其相應行政部門的工作指揮與統御權 而擔任某一行政領導職位的人,就負有對該組織的領導責任...

簡述行政管理的功能,簡述行政基本職能

行政管理 又名 政務管理 或 公務管理 是推行行政令或管理公務的方法 技術 程式和規範,其目的是為了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為目的,以最佳手段獲取最大效果。即 運用行政學的管理,原則和系統的知識去處理國家行政機關的政務或公務,就叫行政管理。行政管理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1 辦公室的管理 2 信訪工作 3 ...

簡述行政基本職能簡述財政的基本職能

1 基本和執行職能基本職能 作為特殊管理活動,表現方面 政治職能 維護國家統治,鞏固國家政權,保障 經濟職能 組織和領導經濟建設 文化職能 領導和參與精神文明建設 社會職能 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執行職能 作為一般管理活動,職能作用的發揮是一個過程,是具體執行的方面 計劃職能 組織職能 控制職能 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