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離婚,他提出的要求,我按法律如何去做

2022-11-02 07:47:37 字數 1214 閱讀 5310

1樓:毛老邪

1、沒有任何法律支援提出離婚的一方需要賠償給另一方,你無需賠償。

2、你們結婚才4個月,估計也沒有孩子,你需要返還對方給你的彩禮錢(這是有法律明文規定的)。

3、25000元,這個看是什麼錢,如果你已經返還了彩禮的話,無需管這個。

4、房子是他的婚前個人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不用賠償什麼為結婚付出的錢

第二,2萬5的錢,估計是騙你的。不過如果是真的,那你要還一半。但是首先先查清了。

第三,房子是人家的,這沒什麼疑問

3樓:不草草了事

1、他所付出錢的一部分?什麼錢啊,是為結婚支付的彩禮還是為籌婚禮的花費啊。要分情況看。

2、如果確實有借2.5萬元,但必須要是在登記結婚後,或借的這2.5是用於夫妻間的開銷。但也要由債權人主張,而不是他叫你給他。

3、房子與你無關,把鑰匙給他 閃人,記得打個收條。

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首先對您的情況表示同情,但也希望您能面對生活重新開始。您在問題中基本上已清晰的說明了一般婚姻糾紛的關鍵問題,現在根據您提供的情況給予答覆:

第一,用於家庭共同生活,不作為個人財產進行返還,更談不上賠償,除非對方舉證,即男方給的錢是用於您的家庭以外的支出包括您個人的親朋好友。第二,如果男方所借的款項用於結婚後夫妻共同生活,可作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不是一方負責償還,除非您自己同意單獨賠償,否則無法律依據單方承擔此筆借款。第三,結婚前的房產,應屬夫妻個人財產,除非有約定。

第四,離婚,建議您們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只有通過訴訟程式。請參看,祝順!

關於您補充的問題現予以回覆:應視為夫妻共同支出,無需償還一半給對方。

5樓:匿名使用者

生育是女人的權利,你不須要承擔賠償責任。 對方要求賠償沒有依據 首先要了解的是,在離婚時,對方對您懷孕的情況知道不知道,不知道的話,他無

6樓:新意作息

這也太草率了吧。結婚才三個月感情就不和了。

7樓:匿名使用者

1、對於他要求賠償結婚時他所花的費用,你可以不用賠償。2、對於他的借款,由於是婚前借款,你也可以不負擔償還義務。3、房產屬於他所有,所以離婚時不會分割房產。

8樓:匿名使用者

若你們真要離婚,法律規定婚姻存續間共同財產應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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