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深圳張勇律師
建議及時報警,同時你們要做法醫鑑定,若是輕傷或以上,對方要承擔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你們同時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的醫藥費等。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一般是三年以下
若是輕傷以下,你們只能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的醫藥費等費用或要求將對方行政拘留,對方不用承擔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
人身損害賠償的專案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後續**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我國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為故意傷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樓:來哦啊額
如果已經鑑定過了那就具有法律效應的 對證據進行質疑是沒有價值的 建議由派出所出門進行調節適當的賠償就行了
3樓:成都李傑律師
成都李傑律師建議你:你們儘快與傷者達成賠償協議並讓傷者出一份親筆書寫的刑事諒解書,然後到檢察院申請取保候審哈。
我老公一年多前和別人打架,而且雙方都沒受傷,對方現在才報警,請問有用嗎?而且我老公被派出所帶走的時
4樓:匿名使用者
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一年,依據你的表述,訴訟時效已過,你可以直接找派出所,不行就找律師或者申請法律援助
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有人報警了,警察都會認真對待的,而且會按照規定的流程來進行。
6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一年前是事,而且被抓?我感覺不可能的。
也許你自己搞錯了!
7樓:明燈曾照古人行
人家故意整你老公的吧。這都一年多了
民事糾紛構成輕傷害派出所又包屁怎麼辦,現在對方來反口供,說當時錄的口供是喝過酒時錄的不算數,請問
8樓:一隻男神經
如果遇到派出所包疪嫌疑人的這種情況,可以向檢察院進行投訴舉報,或者向人大,紀委舉報,連派出所一起告
我和朋友一起四人酒吧喝酒打架,錄口供時我就說沒動手,**調監控說我確實沒動手,最後我滿24小時被
9樓:金都法苑
1、大家的問題應該都不大的;
2、最多就是拘留一段時間
3、如果傷人了,則就比較麻煩了
前天夜我被喝醉酒的人歐打頭部當時經警察處理為和解,(不是本人意願)對方只負責醫藥費。第二天查出耳膜
10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傷害以傷情鑑定結論為準,無論調解結果如何,只要打人者或受害人一方不認可的,調解就視為無效。可直接報警,重新處理。
11樓:我的人生巔峰
可以繼續報案,讓**將案件移交檢察院公訴。
12樓:窩體
耳膜穿孔 至少十五天刑事拘留
昨天晚上跟幾個人出去打架,對面來了幾個人過來跟我說好的,我在
哎呦我這暴脾氣,衝回去燒了他家!都打架的人了還法律啥啊,直接找對方賠錢 不賠就幹 別人一個人先動手打我,我和他打了起來,然後勸架的人勸開了,我就上了車,在坐車上剪指甲,過了幾分鐘旁 10 只要是他們先動手並且沒傷太重就是是正當防衛,你看看邊上有沒有攝像頭找證據就行 昨天我和一個人打架,然後說好找人打...
我經常去我這兒那個店裡找妹子,以前我喝了酒都沒事啊,最近這兩天我去時,老闆娘說什麼也不讓我進
估計是你喝了酒,人家不想讓你進,覺得你太隨意,沒有足夠重視和尊重人家 看來你 必須得要喝點酒 才能進去了 人家厭煩你了,不願意看到你,肯定是你在那裡給人搗亂,大家都不願意了,所以不讓你去。自覺點吧,別讓人煩。可能是你有什麼不當行為了。沒事,有可能是那個,妹子是老闆娘的親戚,不過我勸你最好還是不要幹這...
我恨我自己,每次喝了酒就說要離開他,可酒醒以後又因為不想傷害他而沒離開,我是該離開還是繼續了,矛盾
這麼說,看你是個善良的女孩!對於你離開與否 第一,不知道你所說的不想是什麼意思?對於感情沒了就沒了!由不得你想的!要看本質,你是否離得開?第二,每次喝酒會說離開,證明在你倆間你很壓抑 平時不能說出來,喝酒後敢說了!也就是酒後吐真言!對於你,我給你個答案 找時間自己仔細思考後再做決定!離開,你只是心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