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有沒有借條借據?
用物品抵押也可以,但小心別被騙了,古董這東西水很深,儘量讓對方還現錢吧,實在沒辦法也得找專家鑑定
還有得讓對方寫明願意用物品償還欠款的字條
2樓:
肯定不值啊 ,要是值他換成錢再給你3萬啊,估計在古玩市場花30塊錢買的假貨
3樓:獨自漂泊
純屬扯淡,就是秦始皇留下的尿壺也比你那貴幾十倍啊,在說了被你逼沒法他可以賣玉佩還你啊,肯定比這錢多哦,你被忽悠了。。。
4樓:白se雪姬
1.做人朋友最難的問題就是牽扯「情"和」錢」這兩個字,以後建議你不要借錢給朋友。一個人活著要學會理財,你能幫他一時幫不了他一世。
如果真缺錢去銀行借啊,借你的還不一定負法律責任。如果你追著他不放,你也會覺得不好意思。我個人建議只要是朋友最好不要借錢給他,除非臨時忘了或者其他原因能及時還給你的那種可以借的…有時候好心也能毀了一段友誼。
2.秦始皇玉佩?你可以鑑定去,不過我覺得就是我給你一塊盤古的玉佩也沒用啊,不如錢直接又實際。
如果你朋友非要給你這個抵債的話,你不如建議他賣了把錢給你算了。先不說東西的真假,接受和不接受都不好。
5樓:匿名使用者
你認識的那傢伙就不配叫朋友,什麼破玩意,還秦始皇呢。我有塊紅山文化的玉器,地攤上買的,不到30.敲開一看,裡面還裝了鐵絲。呵呵,夠高階吧。
6樓:月牙泉北邊
不可能是真的,因為秦朝的隨便一件東西就是二位數打地。何況是玉器更是秦叔叔用過的呢?
朋友都說我摳門小氣,好無奈呀!我欠了幾萬塊的救命錢,我每個月
呵呵,別人不知道你的苦衷而已,沒有必要在意的。首先交朋友也不一定要處處靠錢的不是嘛。其次,有可能的話,你可以嘗試和最好的朋友說明這點啊,就直接的說唄,我想最好的朋友是能夠理解的,還會幫助你的。求採納 你才欠人幾萬塊,我 欠人10多萬,我現在才21歲,我估計要30多歲才能還清,我比你還摳門,現在女朋友...
朋友欠我10萬塊錢,有10多年了,我有欠條,但是沒有寫還款期限,如今利息都欠我好幾個月,想法律途徑要回
申請支付令有下面幾個條件 1 屬於金錢或者有價 這個條件你符合,但是對於沒有約定的利息的不可以。2 債務到期,數額確定。你的債權雖然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但是自從你所給的寬限期到期之日起就已經到期。3 就是能夠送達,能夠直接送達或者留置送達,也就是說知道債務人的住址。你是可以申請支付令,就是利息這一塊你...
男朋友和我分手,我不願意,他給了我一萬塊錢說當做補償,這是他
他為什麼要和你分手嘛?感情不合?沒有複合的可能嗎?如果你們是真心相愛的,我覺得這錢還是不要收的好,降低自己的身份。如果他是劈腿或者不是什麼好男人,那你作為懲罰收了也就問心無愧了。錢要,合情合理,是他分手在先,也算是對你青春和精神的一點點補償,既然沒有挽留的餘地,就分手,錢是小事,他都做出這樣的決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