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彩禮錢在女方的卡里請問要財產分割嗎

2023-01-19 10:15:30 字數 5383 閱讀 4175

1樓:歷經滄桑老男孩

專業回答給高分!首先表示同情,離婚需要冷靜處理對待!法律規定!

領取結婚證後到離婚證之前為合法夫妻關係,婚前所有的財產均屬於贈與,沒有法律效力!婚後取得的雙方所有財產及債務均雙方共同承擔!!!你這種情況應該是婚前給的所以很遺憾不可能分割,建議協商謝謝祝你好運!

給高分,涉及專業回答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法律並未對彩禮數額作出具體規定,但是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在解除婚約時主張索回。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誌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已經登記結婚並共同生活的,彩禮一般不予返還。

4樓:王鏡傑律師

彩禮通常屬於婚前給付,若無特別約定個人認為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尊重勞動,好評應有!

更建議向當地專業律師諮詢辦理維護合法權益。

重慶離婚律師王鏡傑

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彩禮錢怎麼辦

5樓:華律網

今天和大家**一下離婚彩禮錢該怎麼分配的問題,首先是對於彩禮的認定,彩禮是為達到結婚的目的,在訂立婚約前後,依習俗由一方當事人及其親屬向另一方當事人及其親屬給付的金錢或財物;其次,對於彩禮是否應返還以及應返還的比例,彩禮全額返還應該以雙方既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又未共同生活為前提,對於共同生活期間因共同生活消費支出的彩禮,如有證據證實的,一般不予返還,對於雙方雖未辦理結婚登記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應綜合考慮雙方當事人同居生活的時間、彩禮數額、是否懷孕生子、過錯責任並結合當地風俗習慣、經濟狀況、分手原因、正常合理消耗等因素,根據公平原則,酌定返還的數額及比例。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九條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6樓:李建成律師

夫妻雙方離婚時,如果有如下情形,女方需要返還彩禮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7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付禮金的一方有權要求接受方返還給付的禮金‌《婚姻法解釋二‌》明確下列三種情況可以請求返還禮金:

其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其二: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禮金是婚前給付的‌,且給付的行為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8樓:家事法苑團隊

夫妻協議離婚的,可就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對於婚前給付彩禮的,離婚時涉及彩禮分割時產生糾紛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的三種情形:(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據此,在離婚時一方當事人主張返還彩禮的,如果存在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可以主張要求返還。但因為在實踐中彩禮多是基於一定的風俗習慣、地方傳統而給付,在具體處理時離婚糾紛涉彩禮問題時需要結合當地的習俗、婚姻或孕育子女、彩禮的去向等方面的情況綜合考慮是否應當返還及返還的數額。

——家事法苑團隊鄧雯芬

離婚財產分割

9樓:匿名使用者

1、財產分割:

(1)「婚前男方家提供的住房一套以及家電」:房子如果在婚後房產證改為女方名字、或是加上了女方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有權分割房產的一半;如果還是男方或男方父母的名字 :

這房和家電都是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或男方父母的財產),離婚時女方無權分割。

(2)「婚前兩個月男方給女方購買電動摩托車一輛,婚前男方給女方彩禮三萬元錢外加18g足金**項鍊一條」:這些財產的性質是彩禮,雙方已經結婚,除了男方因為給女方這些彩禮而導致了家庭生活困難的情況外。這些東西離婚時男方無權要回,但如果男方有證據證明因給女方彩禮而生活困難,請求要回這些財產時,法院會支援。

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女方嫁一萬元錢」:這是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應歸女方所有。

2、「若女方提出離婚,在男方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女方能得到上述財產中的什麼」:既是男方同意,可以協商,給什麼、給多少都行。協商不成起訴到法院時,按法律規定判決。

3、「男方不同意,是否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時女方能得到上述財產中的什麼?」:

(1)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只能向法院起訴,別無他途。

(2)到法院時女方會得到什麼財產,見1。

4、「提起訴訟,必要的訴訟程式是什麼?」:

(1)女方自己寫好或是請律師寫好起訴狀,帶上身份證、結婚證、相關證據等到法院的立案庭請求立案,然後等待法院的傳票就可以了。

(2)想提醒你的是:如果僅僅是你所說的理由,女方起訴離婚的,第一次起訴很難被准予離婚,女方應待法院判決不準離婚6個月後再次起訴。

10樓:沃燁爍

1、婚前男方家提供的住房一套以及家電屬於男方婚前財產2、婚前兩個月男方給女方購買電動摩托車一輛,婚前男方給女方彩禮三萬元錢外加18g足金**項鍊一條,均屬於女方所有

3、女方家陪嫁的一萬元錢就要看了,時間是在領結婚證之前還是之後4、若男方不同意,可以訴訟離婚,程式的話,你只要去起訴後,接下來的事情法院會通知

11樓:ckj歲月鎏金

你提到的都是婚前財產,屬於婚前一方。 離婚只能分割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

另外有的東西如戒指,摩托車,彩禮等是贈與方式給你的,可以不退。

12樓:泠映爍山新

離婚,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除了嫁妝和彩禮基本都應該歸男方

女方父母拿彩禮錢為女兒和女婿購買不動產付的首付,房產證登記在女兒和女婿名下,半年後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13樓:王元頁

登記雙方名下,沒有特別約定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協商分割或者平分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4樓:老樑聊生活

協商為主,協商未果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主要保留證據,年輕人太不成熟了。拿婚姻當兒戲呢說離就離。

結婚不到兩個月女方提出離婚,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彩禮,婚後買的首飾,算不算共同財產?還有女方陪嫁的東

15樓:

夫妻雙複方如果協議離婚,雙制方可以就財產分割,債務的承擔進行協商處理,並簽署書面的離婚協議書,該協議書內容法律不干涉的。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訴訟解決,通常情況下如果辦理結婚證,並且共同生活,彩禮不予返還,嫁妝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16樓:王文靜靜

兩個月,幾乎沒有共同財產,基本原則是各人的錢歸各人 。彩禮是一定要退還的,終究共同生活過,可以退90%左右。至於首飾,如果特別貴重,要退的,如果不貴,就算贈送,法院也是這樣判決。

17樓:匿名使用者

誰提出離婚也一樣,看看用什麼理由來離婚。當然如果你背叛了她,就不好說了

18樓:手機使用者

兩個人分開都已經讓對方夠傷心的了,我覺得沒必要做的太過吧,考慮到男方你也花了些錢辦理酒床,適當的拿出一點彩禮錢吧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到兩個月離什麼婚啊,沒什麼共同財產之分,最多把彩禮退回去

20樓:匿名使用者

東西買的時候都知道是誰的,各拿各的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當庭同意,女方放棄孩子,歸男方扶養。另外財產分割有爭議,現在都等法庭判決書,請問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快的話幾天,慢的話一兩個月

小產權怎麼分割,我給你搜到了這個

22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如果房子是男方建的,離婚時男方是有權分割的,是不是小產權房,是不影響的。

請問男方給了女方彩禮錢,女方拿著彩禮錢用來給女方家的房子買傢俱和電器這樣做合適嗎

合不合適能怎樣?那也買了。農村這種情況很多。我朋友和她妹妹的彩禮,她哥哥嫂子拿來買車了,我自己的彩禮,我媽拿著給我弟買房了,農村這種情況見怪不怪 合不合適都是商量來的,本來自古嫁閨女不都是有陪嫁的麼,就是人家的了,只是現在家裡都要樓房多數是走形式主義,彩禮的意思還是兩人用,但是也可以自己用啊,買點東...

結婚時男方給女方彩禮錢,女方要離婚能要回來嗎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結婚時的彩禮錢離婚歸誰的問題,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因為各地的風俗不同,所以給付彩禮後產出的結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區彩禮是給付女方父母的 有些地區彩禮雖然給付女方父母,但在結婚後女方會將彩禮帶回與男方。給付彩禮的時間對彩禮的性質也會有影響,有婚前給的,也有婚後給的,所以對彩禮的性...

婚前男方送給女方的彩禮錢,離婚時男方能否要回彩禮錢,禮品錢

婚姻法解復釋二第十條規定,制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費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所以想要回彩禮,看你的情況是否屬於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