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辭職信30天后!他批我走了!不過工資還沒給!請問能投訴嗎

2023-02-08 23:50:36 字數 4344 閱讀 4237

1樓:

你可以打**問一下他打算什麼時候 給你發工資,如果 他不打算給你的話,你可以去告他 追問: 他說這個月20號給我!不過我現在就要這筆錢!

能馬上拿到錢嗎?怎麼去告他? 回答:

1 您需要去你工作的地區的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 2、 勞動仲裁 是免費的,法院階段是每個程式各10元,有的區減半收取。整個程式有一裁兩審,即一個 仲裁程式 加兩個 訴訟程式 ,整個期間如果三個程式都走完時間可能會比較長,調解會貫穿始終。

一方對上一個程式的結果不服,均可以再法定期限內起訴或上訴,直至二審結束。 3、請律師是需要收費的,根據不同的專業度職業年限經驗等等差別不同,各個律所律師收費標準不一。您可以根據您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請律師幫助。

4、如果不請律師,您應該把握的是要蒐集關於 勞動關係 的證據,以及勞動時間的證據。 工作證 明如果有公司章,則是一個很好的證據, 工資條 可以作為 佐證 ,不過效力不大。建議蒐集更完備的證據,有備無患。

5、準備好材料後,就可以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了,填寫 申請書 後仲裁委接收你的材料,然後通知你**時間,**,接下來就是等待 裁決 結果。

2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投訴。辭職信交了,30天后才批,還不給這30天的工資,違反勞動法了,給了就算了, 不給就要投訴他,狀告他

我是酒店服務員,沒有合同辭職書交了三個月都不批,現在我走了,工資領得到嗎?

3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準備好在酒店工作的依據,不為你結算工資就要考慮申請勞動仲裁。

4樓:匿名使用者

走法律很難時間也長,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請直接主管吃餐好的,讓他在上面幫你說話,說你不行什麼的馬上走人才是最好的辦法

5樓:櫻桃呵呵

有點危險,不過沒事,如果實在不行就去勞動局,很有效。我以前也是這樣。

員工辭職申請不批准命不到工資該去那申訴

6樓:花舞蝶雙飛

你好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7樓:時有雨

整理好你的話語,然後直接去找勞動局了

試用期25天交辭職信可是現在到了32天他還不批我能不能走有沒有工資

8樓:闖王行天下

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不批准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一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一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9樓:再回首恍然銣夢

你是啥年月日向用人單位遞交的辭職信?你又是啥年月日離開用人單位走人的?你沒有細說,就不能判斷你是否是依法辭職,只有依法辭職才有工資拿。

你沒有履行請假手續就離職不上班,用人單位可以按照曠工來處理。你至今已經曠工了多少天?

辭職信交了30天,老闆沒有招人還說你們走了就沒有工資給們,你說我們該怎麼辦

10樓:美豔榮

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訴

11樓:村上的春樹懂點法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能無故扣押拖欠工資否則勞動者可以至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辭職書交了一個多月了,公司沒批,請問是否符合勞動法,我是否可以投訴。

12樓:楊文戰律師

如果有證據證明已提前30天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到期後你有權認為合同已解除了。

對解除本身和後續事情有爭議的,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單位是上海的嘛?根據你的情況,如果單位在上海,而且你與單位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只是事實勞動關係。那你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條 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

今後如果再遇到這種情況,最佳辦法是用**信的方式郵寄辭職信。**信的收據可以在庭審中作為證據。

14樓:

你們公司完全不合法。按勞動法:你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遞交辭職書到期就可以了,公司沒有任何理由扣減你的工資。

我交書面辭職信已經一個半月了,上面不批,我該怎麼辦

交書面辭職信已經一個半月了,上面不批,當事人可以與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離職手續,當事人可以提前向單位申請離職,也可以與單位協商,如果單位有違法的,可以直接離職。之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

我月前交的辭職信,他口上說可以,現在到了我要走主管不讓走要我做他規定的時間才讓我走,不然不給

一般辭職,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信給主管部門,好給公司一定的時間尋找崗位的補充,提交辭職信之後,可以繼續完成自己手頭分配的工作。有效地協商是上策,對公司第自己都是好的。適當的妥協加以智慧的言辭和技巧 工資到是麼時候於情於理必須得發給你。但是我想問問你,與公司簽訂勞務合同了麼?如果簽了,是什麼時候到期呢?...

我已經提前30天交了辭職信,領導說一月過後可以走人,但是要押我工資

你的情況說得不夠具體,要看情況 1 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 試用期3天 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2 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沒錢合同,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 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 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補繳社保等 3 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