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你說看到過你奶奶之前立過一份遺囑,那麼即使現在找不到那份遺囑了,你也可以去公證處查詢這份遺囑的記錄,當然前提是你記得是哪個公證處給做的公證。
2、「奶奶去世之前,腦子,做過手術了,怎麼可能還能下遺囑呢?她們給我們的遺囑上面,奶奶只是按了個手印,見證人籤的字。奶奶之前,就是無意識的人。」
按照你的描述,你認為後來的那份遺囑是在你奶奶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情形下設立的,那麼如果你可以舉證證明立這份遺囑時你奶奶病情嚴重,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話,後來的那份遺囑就是無效的,應當以前一份遺囑為分配遺產的依據。
3、「還有我看的錢,她們說錢是給奶治病用的,但是她們記得帳呢?」
的確,如果她們沒有醫療費用的賬單的話,光憑嘴說是沒有用的,如果她們不能證明錢是怎麼花的話,她們需要把錢拿出來作為遺產進行分配。
4、「f子應該三家平分嗎??」
那得看兩份遺囑到底是否成立,如果遺囑成立那麼就按照遺囑的內容進行繼承,如果遺囑都不成立則按照法定繼承,一般應當是平均分配,因此應當是三家平分(但如果有一方生活困難的話可以適當多分)
5、「還寫我父親有精神病,不孝順什麼的。所有沒有財產,就這麼個意思。」
即使你父親有精神病那也不影響他繼承財產的權利,一般的「不孝順」也不影響繼承財產的權利,只有嚴重的遺棄或虐待才會影響到繼承權。
由於你說得有點亂,所以按照我的分析,你們的爭議焦點就是以上幾點,大概的情況都分析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最後說一句,有爭議儘量協商解決,畢竟都是一家人,但如果對方的確蠻橫無理的話,通過訴訟程式解決是最後的保障手段!
2樓:覃巴新村
沒有什麼證據 好難告到她們,還是算了 好人會有好報,
3樓:麥小沐
現在的問題是,難以弄清你到底說的是什麼.語言重新組織下,著重說明以下問題:
一、你奶奶的遺囑到底是兩份遺囑還是幾份?都是公證遺囑嗎?
二、上述遺囑分別標明的訂立日期、見證人、代書人等;
三、你所說的你奶奶要贈與你的兩萬塊錢的具體情況;
四、你奶奶生前,你父親、兩個姑姑對你奶奶的贍養情況;
五、你奶奶是否有其他子女,如養子女、繼子女;
六、你奶奶開始出現精神狀況難以真實、準確表達其真實意思的確切時間及相關證據;
七、你祖父的去世時間及遺產分配情況;
八、你奶奶去世後的其生前所在單位發放的所謂十個月工資的性質;
先弄清楚了再說,否則任何草率的回答都只是對你的極端不負責任。
關於祖父母的遺產繼承問題
4樓:匿名使用者
一,祖父母的遺產繼承:
1,在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並且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當事人有權代位繼承;
2,如果被繼承人生前留有遺囑,以遺囑內容執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由此可見,您爺爺和奶奶4子2女有可以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該遺產。但是,既然您的爺爺有遺囑,那麼該房產的50%作為遺產由他四個兒子繼承,剩下的50%由全部子女共分。所以,房產作為所有繼承人的共有財產,小兒子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是不能私自處分該房產的。
即使其他繼承人同意,只要大兒子(也就是您的父親)不同意,也不能處分該房產。
6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ls的回答我認為已經很全了
我只是做一點補充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你能證明你爺爺的小兒子遺棄你奶奶的或者虐待你奶奶情節嚴重的,那麼你爺爺的小兒子喪失繼承權
另外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父母及祖父母都不在,叔伯有資格繼承父母的遺產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叔伯屬於第二順序繼承人,在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情況下,他們沒有繼承權。除非被繼承人立有遺囑。
8樓:快律諮詢
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有遺囑的另算
關於繼承權遺產的問題,父親過世。
9樓:惡精笑獨萌
1、如果父親生前沒有立遺囑,則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進行繼承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2、如果父親生前立有遺囑,則按照遺囑內容進行繼承;
根據《繼承法》第16條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
10樓:上海王劼律師
根據你說的,如果沒遺囑,法定繼承,你「後媽」如果是2023年2月1日以後同居的,對於你父親的遺產,一般你「後媽」沒有繼承權,有權繼承你父親遺產的是你父親的父母、子女。子女包括你父親的婚生兒子和女兒及非婚生兒子。供參考。
各家情況不同,具體可諮詢當地專業人士。
我想諮詢一下,我父親是否有權繼承祖母的這部份遺產?謝謝!盼復。
11樓:法邦網專家
田和地屬於集體所有,你祖母不享有所有權,只有承包經營權。你祖母去世後,其承包經營權由家庭成員繼續承包。但土地被徵用後,補償款是向承包土地的人發放。
如果你父親享有承包經營權的話,你父親是可以取得該補償款的。相反,則無權取得。另外,補償款是在你祖母去世後產生的,因此也不是遺產。
孫子能直接繼承祖父母遺產嗎
12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只有配偶、子女和父母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孫子女並不能夠直接繼承祖父母的遺產,只有他們的父母才是法律上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但是,當他們的父親先於祖父母死亡時,情況就不一樣了,為了保證其父親應有遺產份額得到實現,法律規定了孫子女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直接繼承其祖父母的遺產,其繼承的份額原則上應該等同於其父親有權繼承的份額,任何人不得因為其父親的死亡而剝奪其繼承權。這就是法律上規定的代位繼承的內容。
同樣,母親先去世後,其子女也是可以直接繼承其外祖父母的遺產的,繼承份額原則上應該等同於母親有權繼承的份額。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被繼承人的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養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
關於遺產繼承問題 5
13樓:匿名使用者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其父親有繼承權 孩子他爸是獨生子又沒再婚的話 其財產還是他孩子的!
14樓:深圳劉勇
有.法律上叫做代位繼承.
15樓:樂正秀沅
有繼承權,這在法理上叫代位繼承。
問下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不懂的請靠邊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所以你或者你父親能繼承你第一個爺爺的遺產份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部分或者少分。
所以你可以根據這一法條請求多分配遺產份額。
但是這兩條法條的前提都是在你祖母未訂立遺囑的前提下,是法定繼承的情況下可以如此請求,你祖母若訂立了遺囑,那麼應當根據遺囑進行分配遺產。
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關於遺產繼承問題?
1.如果爺爺有遺囑指定孫子繼承的話,孫子可以繼承2.沒有遺囑的話 死者的遺產由 死者的父母 配偶 子女共同繼承,孫子不能繼承但是在一種情況下可以,就是你的爸爸先於你的爺爺去世,你可以代位繼承 就是代替你的父親繼承本來屬於你父親的份額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關於遺產繼承問題,關於遺產繼承問題 急!!!
1 小a父親的個人財產,小a繼承1 3,後母和後母的兒子也是各1 3 2 小a父親和後母婚後的房子和存款,不管是在誰名下,都是共同財產,因此這其中的一半屬於遺產,小a對這些遺產是有繼承權的。小a 後母和後母的兒子分別可以得到這其中的1 3。1.父母離異父親撫養小a,小a就有一份屬於自己的撫養金,就是...
遺產繼承問題,關於遺產繼承問題
1.法律並未規定兒媳具有贍養公婆的義務,至於王賢死後,其妻是否贍養其父母,則應看其妻是否願意,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2.贈與合同為諾成合同,只要雙方當事人同意即生效,且王某有權對其房產進行處分,只要當時雙方同意,該贈與即為有效。3.當事人起訴立案後,時間由法院自行安排,我國 民事訴訟法 並沒有具體的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