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變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樓:一站式企業服務平臺
變更稅務登記需要準備哪些材料?,歡迎關注,點贊,業務辦理請私信。
一)納稅人改變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經濟性質、住所或者經營地點(指不涉及改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經濟型別、生產經營範圍、經營方式以及開戶銀行及帳號等內容要求在相關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之後的三十日內,要求納稅人向原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出變更登記書面申請報告並攜帶持以下有關證件:變更登記的有關證明檔案、營業執照以及原稅務登記證件(包括稅務登記表以及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等)以及其他有關證件。 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冊登記的,需要在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佈變更之日起之後的三十日內,向之前的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變更登記書面申請報告並攜帶相關證件。
二)納稅人在辦理變更登記的時候,需要通過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領取變更稅務登記表(一式三份),如實填寫**中的內容並加蓋企業或業主印章,然後在領取變更稅務登記表之日起之後的十日內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在經過核准後予以變更,需要在規定的期限之內向國家稅務機關領取並填發稅務登記證等有關證件,並繳付規定的工本管理費。
公司變更需要哪些資料
2樓:鮑宇輝
法律分析: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公司股東出資情況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人的證明》4、股東會決議。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3樓:快創通企服平臺
公司在進行經營和發展的過程中難免會因為一些原因進行一些資訊變更。
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下企業工商變更的具體流程和所需資料!
變更流程是什麼?
1、 先提交相關變更申請報告。
2、 準備公司委託**人的委託書、及身份證影印件。
3、 提供帶有法定代表人的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工商變更之前所需材料有哪些?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新住所使用證明 ( 產權證或房屋出租許可影印件;租賃住所的同時提交租賃協議影印件) ;
3、股東會決議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簽字; ①決議事項; ②修改章程相關條款; ③股東蓋章、簽字 ( 自然人 )
4、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
5、加蓋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
6、跨登記管轄地遷移住所的步驟:
1)申請人向擬遷入地的登記機關提交變更材料,擬遷入地的登記機關初審合格後出具《企業遷移通知書》;
2)企業將《企業遷移通知書》交到遷出地登記機關;遷出地登記機關將登記檔案採用**郵遞方式郵至遷入地登記機關;
3)企業到遷入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領取新的《營業執照》。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章程修改的 ( 住所、經營範圍除外 ),應提交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兩份。
公司變更需要哪些 資料
4樓:來自天鐘山和善的花椰菜
公司變更需要以下這些材料:
1、辦理工商登記變更。需要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新租賃合同原件、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填寫變更登記表。
2、變更組織機構**證。需要帶:新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組織機構**證正副本原件、**卡,填寫變更登記表。
3、辦理稅務登記證變更。需要帶:新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新的組織機構**證副本原件及影印件、新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分別填寫國、稅變更登記表。
企業營業執照變更後還需要變更什麼
營業執照正副本地址變更領取執照以後,還要辦理機構 稅務登記證變更。領取執照後帶上執照副本 公章 原組織機構 正副本 機構 ic卡 到質量監督局視窗辦理機構 變更 拿到機構 證帶上副本及執照副本 法人代表身份證 公章 章程 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去稅務局視窗辦理稅務登記證變更 很多人營業執照變更時都會有這樣...
建築企業資質證書法人變更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建築企業資質證書法人變化,需要準備資質變更的手續 營業執照 公司章程 身份證 職稱證 任職證明 股東會決議 資質證書副本影印件。一 由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變更 企業應當向企業工商註冊所在地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 住...
企業地址變更需要什麼流程,公司地址變更需要哪些手續和流程
1 根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十條規定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登出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註冊登記。2 根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十一條規定 申請註冊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登記事項屬於依法須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許可證...